你敢信嗎?有人躺在ICU昏迷不醒,卻被法院判了要還錢!這魔幻劇情不是電視劇,就發生在江西贛州。最近這事鬧得沸沸揚揚,起因是一張借條,結果扯出個大烏龍,法院最后不得不緊急糾錯,看得人直搖頭——現在打官司都這么隨便了?
話說5月22號上游新聞爆出來這事,本來是朱才明告胡顯青借錢不還,法院一審都判了,說胡顯青需要還兩萬六。可關鍵是,真正的胡顯青當時正在ICU躺著呢!家屬一查才發現,原告告錯了人,法院也判錯了主兒。你說這事離譜不?借條上的胡顯青和躺在病床上的胡顯青,壓根就是倆同名同姓的人。更絕的是,原告朱才明后來自己都承認:“我認錯人了,借錢的那個胡顯青是交警輔警,跟這住院的沒關系。”
這事最打臉的是法院的操作。按說打官司得先把當事人身份搞清楚吧?可人家一審愣是憑著一張借條和身份證復印件就判了,也沒讓倆胡顯青當面對質。直到真胡顯青的老婆黃香蓮上訴,警方介入調查,才發現借錢的那位早就從警隊離職了,跟住院的這位八竿子打不著。5月23號贛州中院趕緊發通報,承認一審事實錯誤,要追責問責,這才把這出“糊涂案”叫停。
網上的評論區早炸開鍋了。有網友直戳要害:“連當事人都沒搞清楚就開庭判決,這法院是閉著眼睛辦案嗎?”ID叫“尤詩卅彼”的網友說得直接:“滑天下之大稽!這要是普通人遇上,豈不是平白背了黑鍋?”還有人拿“葫蘆僧判葫蘆案”來比喻,說這法官怕是從戲臺子上下來的。更有意思的是“等著化身的菜青蟲”吐槽:“這法院院長還不撤職?留著過年呢?”點贊數蹭蹭往上跑。
也有網友把矛頭指向原告和律師:“明明借的是輔警的錢,咋就告到病人頭上了?這心也太黑了吧!”“極速夢想35”說得直白:“原告及其律師相當可惡,這不是坑人嗎?”不過也有人覺得法院責任更大,“頑強精靈S”直接呼吁:“法院隊伍真該大整頓了,這種低級錯誤都能犯?”
評論里最扎心的是“你不吹海浪”的話:“幸虧這人在醫院躺著,要是在家,這鍋不就背定了?”想想也是,萬一這胡顯青沒在ICU,怕是得莫名其妙背上債務,跳進黃河都洗不清。還有人翻出舊賬:“之前山東互毆案、山西婦聯案,現在又來這出,法院咋老掉鏈子?”
說實在的,這事看著就鬧心。法院是講法理的地方,結果連“誰是借款人”都沒弄明白就下判決,這不是打法律的臉嗎?原告認錯人或許情有可原,但法院作為最后一道防線,咋能連基本的身份核實都做不到?更離譜的是,借條上的落款時間是2010年,那會兒真胡顯青還在當輔警,而被告胡顯青已經昏迷了——這么明顯的時間漏洞,法官咋就沒看出來?
網友們氣的不是這兩萬六的小事,是怕這種“糊涂判案”成了慣例。你想啊,今天能把昏迷病人判成老賴,明天是不是就能把張三的債判給李四?法律的威嚴在哪兒?老百姓的信任又在哪兒?贛州中院雖然及時糾錯了,但那句“認定事實錯誤”背后,是多少人對司法嚴謹性的質疑?
這事最后說白了,還是責任心的問題。打官司不是走流程,每一個名字、每一個日期背后都是實實在在的人生。希望這次追責別只是走個過場,讓那些“葫蘆僧”明白:坐了審判席,就得把良心和專業都帶上,不然砸的可是老百姓對法律的信心。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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