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慧林在吳門一帶講談佛經(jīng)。村中有個寡婦,向來迷戀佛事,她特地為慧林制作了一雙僧鞋。和尚以為這寡婦對自己有意,晚上持刀翻墻進入寡婦家中,將婦人逼到床上,婦人不肯,和尚惱怒,砍下了婦人頭并殺了一個婢女,然后又跳墻逃走。
正巧,寡婦死的前一天,同族的伯父前來追討所欠的租稅,與寡婦發(fā)生爭吵,鄰居懷疑是族伯殺了寡婦,于是告到太倉縣丞陸楷那兒,陸楷嚴刑逼供,族伯不得已招認為自己所殺,但婦人頭在哪兒呢?族伯交不出,每天拷打審問不止。
族伯的女兒才十四歲,為自己的父親無辜受刑而悲痛,就自己上吊死了,并告訴父親割下她的首級代為交差。這時婦人已死一個多月了,而女兒首級鮮血淋漓,陸楷追究其中原因,族伯看混不過去,只好道出實情。
陸楷心里恐慌,于是一下就病倒了。夢中有神告訴他:“古寺慧林和尚?!标懣扇瞬樵L叫慧林的和尚,果然是那個講經(jīng)的和尚,但已逃走。于是官府派出密探緝捕,終于在鎮(zhèn)江將慧林抓獲。自己招認已殺了五十多個女子,搜查他的行囊,找到了婦人腦袋,和尚將寡婦腦袋上了油漆,隨身攜帶,每次性欲發(fā)作,就盯著婦人腦袋看,和尚竟如此淫邪殘暴。
【原文】
僧慧林談經(jīng)吳門。村中有孀婦,素佞佛,制禪履饋之。僧疑婦悅己,夜持刀逾垣而入,直逼婦榻,婦不從,斬婦頭及其一婢,復逾垣而去。
適婦死之前一日,有族伯索逋稅,與婦哄,鄰疑伯之殺婦也,訟于太倉丞陸楷。陸訊之急,遂誣服,索其首不得,苛掠不已。
伯之女方十四,痛父甚,乃自經(jīng),囑父斷己首代之。時婦已死月余,女首淋漓若生,陸訊其故,伯不得已,以實對。
陸心悸,遂發(fā)病,夢有神告曰:“古剎慧林?!币云涿L之,果談經(jīng)僧也,已逃矣。遣捕密偵,獲于鎮(zhèn)江。自云已殺女子五十輩矣。搜其囊,得婦首,漆而與俱,每興至,則熟視。其淫暴如此。
選自(明)馮夢龍《古今譚概》。
【注釋】
1.孀婦:死了丈夫,寡居的婦人。
2.禪履:僧鞋。
3.悅己:喜歡自己。
4.逾垣:翻墻頭。
5.逋稅:欠稅。
6.誣服:承受不實之罪。
7.興:指性欲發(fā)動。
【簡評】
惡僧昏官害了多少身家性命。惡者作惡,能逃于一時,不能逃于一世,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未完待續(xù)……
本系列是從浩繁的文獻中精心選編出來的宗教小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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