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預罰單”后被實施風險警示的ST智云(300097),今年3月正式處罰已落地。公司近期稱,已就《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涉事項對相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其表示將在滿足條件后及時向深交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11條規定:“上市公司因觸及第9.4條第七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交易撤銷其他風險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處罰決定所涉事項對相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已滿十二個月。
今年3月,ST智云收到大連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認定,公司2020年在收購股權后控股的九天中創,2022年4月至10月的6750萬元銷售收入(含增值稅776.55萬元)系與四家企業形成的資金循環,無對應真實銷售業務。九天中創涉嫌虛假確認銷售收入,公司202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但直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才公告進行更正,沖回營收5973.45萬元,沖回利潤總額2411.23萬元。
最終,大連證監局決定對ST智云給予警告,并罰款400萬元;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等4位責任人分別罰款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而“預罰單”顯示擬處罰的責任人為7人。
值得一提的是,被罰的時任董事李超就“預罰單”進行了申辯,大連證監局未采納其免于處罰的意見,但調減了對其處罰的金額,由“預罰單”的擬罰款60萬元降為50萬元。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王添聿律師表示,根據相關規定,ST智云收到上述正式處罰后,相關受損投資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賠。目前來看,凡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購買過該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虧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33)登記,律師將幫助符合條件的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一季度,ST智云關鍵財務指標明顯下滑,營收同比下降66.40%,凈利潤虧損2792.94萬元、同比由盈轉虧。
記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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