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逾期、車輛未檢驗、車輛有違法未處理,公安局干部開車撞死了一名兩歲的孩子,把孩子的母親撞傷。事發(fā)地在湖南株洲一個小區(qū)門口,一個施工的地方,周圍沒有設置明顯警示牌。事情發(fā)生在4月11下午五點。肇事司機是株洲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隊長。一個執(zhí)法者,駕駛證過期,車輛沒有檢驗,開車把人家孩子撞死了,把人家妻子撞傷,現在還在住院,27號要進行手術。知法犯法,懂法犯法,罪加一等。這個交通事故,這名公安局干部和施工方負同等責任,受傷的女子負次要責任。這個干部易某還算有點良心,墊付了傷者的醫(yī)藥費,可是孩子是沒有了。公安局已經介入處理了。把人撞死了,駕駛者過期,車輛未檢驗,理應要入刑,不過貌似這個易某只是被要求積極配合此事。正常情況下,這種情況是要被拘起來才對。有點想不通!他這個至少也是過失致人死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