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
上海一七旬老頭
動遷分了4套房賣了16次
收了1060萬首付款
被抓時身無分文
引發關注
最新進展來了
日前
寶山區檢察院對這起
涉及“一房多賣”的
合同詐騙案提起公訴
1957年出生的須某是個獨居老人,多年前離婚后和前妻、兒女就幾乎沒有了往來,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唱歌,在KTV里認識了很多“朋友”。
2015年,須某將名下房子租給了在KTV唱歌時認識的傅某居住。2018年,須某被分配到了4套動遷安置房。“把房子賣掉,錢先用起來”,在傅某和須某商議之下,須某開始了他的賣房之路。因為這4套動遷安置房屬于期房,還未完成建設,須某的定價遠低于市場價,這一點還是吸引了不少買家。
在中介毛某的操作下,第一套房很快就賣出,但不是賣給一個買家,而是四個!在購房合同上,傅某也作為擔保人簽了字。短短一個月,須某收到了100余萬元首付款。突如其來的一大筆錢讓須某昏了頭,有了這樣一大筆錢后,須某得退休生活明顯“豐富”了起來,又是在太倉買了一套養老用房,又是頻繁出入娛樂場所,還跟著傅某買起了彩票和古玩,花錢如流水的日子讓須某完全忘記了他“一房多賣”的騙局終將會有“爆雷”的那一天。
約定的交房時間還沒到,其中一個買家郭先生就發現須某買給他的這套房子已經有人入住,這才知道須某“一房多賣”。但須某既沒辦法把房子分給四個買家,錢也被揮霍的差不多了,表示沒辦法還錢。氣惱又焦急的郭先生向法院起訴了須某和傅某。
法院判決后,須某非但沒有吸取教訓,反而決定鋌而走險,為了償還郭先生等幾名被害人的購房款,在傅某和毛某的介紹下,須某又將其他三套房也如法炮制分別賣給多個買家,結果可想而知,多名被害人最后陸續發現自己“錢房兩空”。一開始須某答應慢慢還錢,但在騙到錢后須某就一直過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錢早已被揮霍得所剩無幾。
“我買的房子又被賣掉了,我來報案?!边@天,被害人劉女士來到派出所,說她2020年就與須某簽訂了購房合同,因為是動遷房,所以知道短期內無法交房。直到2024年4月,劉女士向須某索要房屋卻被各種理由搪塞,詢問之下才知道須某又將這套房賣給了其他人,對方發現須某“一房多賣”后拒絕購買,要求須某還錢,但須某表示已經沒錢還了,現在正在法院訴訟階段。
此時的劉女士還覺得問題不大,甚至好心地為須某請了律師,想幫他解決問題,在劉女士和律師陪同須某在家里整理相關材料時,劉女士發現除了這份陷于法院訴訟的合同外還有另外5份合同,內容一模一樣,都是將劉女士在2020年購買的這套動遷房賣給不同買家,須某見事情敗露就交代了一切,劉女士一時接受不了這么大的打擊就暈倒了。
在劉女士養病期間,須某還一直說著要尋短見的話,劉女士擔心須某想不開還一直安撫他的情緒。后來,須某當著劉女士的面寫了一份字據,答應今后每個月歸還20萬元,劉女士到期找須某要錢時,須某又上演了一出鬧劇——在家里又哭又鬧,還作出一副趴在窗臺上意圖跳下去的模樣。劉女士忍無可忍,眼看這場買房糾紛無法私下解決,這才選擇報案。
經過調查,2017年至2023年間,須某結伙涉傅某,以出售須某名下4套動遷安置房為由,通過“一房多賣”的方式先后與10余名被害人簽訂多份購房協議,共計出售16次,騙取被害人購房款共計人民幣900余萬元,其中傅某涉案金額700余萬元,毛某在明知須某和傅某“一房多賣”的情況下,仍然介紹多名被害人與須某簽訂購房協議,騙取被害人300余萬元。至案發,上述房屋均未過戶給被害人。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須某、傅某、毛某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合同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信用良好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提前了解購房的法律知識,防止購房被騙,對短期內無法變更產權的房屋和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期房要謹慎購買。
新民晚報·新民法譚
記者:郭劍烽
編輯:顧瑩穎 龔紫珺
編審:戴慧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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