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江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在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地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當庭向原告給付了追償款,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2012年,黃某購買了某小區住房一套,并與工商銀行簽訂了貸款合同辦理按揭貸款,原告松原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黃某在工商銀行的按揭貸款提供連帶保證,2015年至今,因黃某多次未按月償還貸款,工商銀行扣劃松原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款項,后黃某未向原告松原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履行還款責任,故原告訴至法院。
法官承辦此案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有調解基礎。為快速解決矛盾糾紛,最大限度減輕當事人訴累,承辦法官與原、被告進行多次溝通,引導雙方換位思考。
最終,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被告黃某當場給付原告所代償款項,該案件得到了快速圓滿的化解。
此次調解不僅高效化解了糾紛,更彰顯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初心,今后,寧江法院將繼續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將調解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積極尋找“情”與“法”的切入點,妥善化解各類涉民生案件,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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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江法院
初審:崔蒼竹
復審:張加新
終審: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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