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5 日傍晚,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容桂碧桂園晴瀾苑小區內突發一起家養犬傷人事件,一名 7 歲女童在樓下活動時遭黑色泰迪犬追逐咬傷。目前,涉事犬只已被移送動物收容所,物業啟動小區養犬管理專項整改,當地街道及警方介入調查。
一、事件詳情:11 秒驚險瞬間,女童受傷送醫
據小區公共監控畫面顯示,當日 18 時許,一只黑色泰迪犬突然從綠化帶竄出,徑直沖向正走向單元樓的小女孩。女孩見狀繞樓梯奔跑躲避,過程中被犬只絆倒在草坪,整個追逐過程僅持續 11 秒。另一名在場女孩隨后上前牽住狗繩,受傷女童才得以起身離開。
受傷女童父親劉先生(化名)透露,女兒小腿上部被犬只咬出一道弧形傷口,事發當日即送往醫院注射狂犬疫苗。目前女童雖已恢復上學,但因校園內的議論產生心理陰影,變得敏感怕生。劉先生表示,正與涉事犬主(同小區住戶)就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事宜進行協商。
二、物業回應:涉犬隔離安置,加強巡查力度
事件發生后,小區物業于 5 月 26 日通過業主群發布整改通知:
- 涉事犬只處置:傷人泰迪犬年齡 1 歲有余,已接種狂犬疫苗,目前已移送至中山一家動物收容所隔離安置;
- 強化日常管理:增派安保人員每日 4 次定點巡查,重點糾治遛狗不牽繩、犬只隨地排泄等不文明行為,對拒不整改的養犬人將上報城管部門;
- 完善應急機制:重新修訂《動物傷人應急預案》,計劃每季度組織一次包括醫療急救、犬只控制的實戰演練。
碧桂園服務相關負責人向記者確認,將配合屬地政府做好后續協調,并升級小區養犬管理公示牌,增設文明養犬提示標語。
三、法規落實困境:未成年人遛犬、不束繩問題凸顯
根據 2020 年實施的《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城市市區范圍內攜犬外出需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且需使用長度不超過 2 米的犬繩,同時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但本次事件中,涉事犬只由一名未成年人牽引,且未采取任何約束措施,明顯違反法規要求。
多名小區業主反映,“傍晚時段不牽繩遛犬現象普遍,大型犬隨意跑動,老人和兒童經過時提心吊膽”。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養犬人若未履行管理義務導致他人損害,需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若情節嚴重或涉及無證養犬,還將面臨行政罰款或沒收犬只的處罰。
四、社會關注:呼吁加強養犬治理,筑牢安全防線
近年來,犬只傷人事件頻發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庹慶明曾建議,各地應開展常態化養犬專項整治,重點打擊 “遛犬不牽繩”“犬吠擾民” 等行為,同時通過社區普法、媒體宣傳等方式,提升市民文明養犬意識。
截至發稿,順德區容桂街道已組織社區工作人員進駐小區,督導物業落實整改措施,并計劃在全街道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養犬管理集中宣傳活動。警方提醒廣大養犬人,務必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社區公共安全秩序。
目前,事件具體責任認定及賠償協商仍在進行中,后續進展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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