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3日,福建寧德古田縣公安局民警接到群眾報告:有人看到翠屏湖(50年代名聞全國的古田溪水電站蓄水成湖,后名曰翠屏湖)上漂著一個鼓鼓囊囊的東西,疑是尸包。
公安民警趕到時卻無影無蹤,幾次搜尋,也無著落。
3天之后,有個釣魚的人也發現此物,民警們乘兩艘船,分頭搜索,還是沒找到。
再過3天,4月19日下午5時,庫區派出所接到護漁船工報告:在湖心島附近又發現這個漂浮物。
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阮召志和技術員林紀勝趕到湖濱極樂村,找到這位船工,3人乘一葉扁舟沿湖搜索了3個小島。在暮色降臨、風雨交加之際,終于在一個無名小島的凹壑處,發現這個漂浮物,原來是一個脹鼓鼓的編織袋。
小船拖著編織袋靠岸后,兼任法醫的阮召志與技術員一起,打開用鐵絲綁結的編織袋,取出一具已高度腐敗的尸體。
這時風狂雨暴,天色已黑,法醫和技術員靠一把雨傘遮擋風雨,一把手電筒照明,在極其惡劣的條件下仔細檢驗這具腐爛的尸體。
尸身兩腳被雙股12號鐵線呈8字形緊緊捆綁;頭部下巴處殘存一條寬6公分、長125公分的透明膠帶。經過兩小時30分的尸檢,得出結論:死者身高1.65米,年齡在45歲上下,窒息死亡,他殺無疑;胃排空狀,死亡時間大約在半個多月前。
古田縣公安局林生欽局長聽了法醫匯報,再琢磨南平市公安局發來的《協查通告》:南平市萬壽化工發展有限公司駕駛員楊金旺(47歲)、徒弟陳謀祿(24歲)及兒子楊建華(19歲),于1996年3月28日晚7時30分駕駛東風牌貨車送一車鋁合金材到莆田金屬材料公司。該車中途失蹤,車號是閩01351……
他眼睛一亮,好像透過迷霧看到了一道依稀的光,當即作出決定:通知福古線沿途各派出所、分局,結合日常工作,注意查找尸源;馬上與南平市公安局聯系,通知楊金旺親屬前來辨認浮尸。
三天后,楊金旺的妹妹等一行來到古田。他們面對一具已經腐敗變形的尸體,看了一眼,便搖搖頭,懷著“但愿不是”的心情返回南平。
一個星期后,楊金旺的妻子在家人攙扶下,踏上尋夫之路。她懷著盡快找到丈夫的希望,而又怕看到丈夫尸體的矛盾、復雜的凄惶心情,邁進了古田縣公安局大門。民警們馬上帶她來到停尸處。當她接過法醫檢驗時剪下的死者褲襠內側自己親手縫綴的那塊補丁時,已泣不成聲:“金旺呀!你死得好慘呀!……”
凄切的哀號,催人淚下。
以林生欽為組長、寧德地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阮秉剛為副組長的“3·28”殺人搶劫案偵破組正式成立了。
第一場地、縣刑警協同作戰的案情分析會在古田縣公安局召開。擺在偵查員面前的是一連串待解的謎——
車子和鋁材突然失蹤;楊金旺的尸體出現在古田縣境內,可見延(南平古名延平,簡稱延)古之間存在人們傳說的“魔鬼三角”!而楊金旺之死,本身就有著種種疑點和可能:
——楊建華、陳謀祿財迷心竅,合謀制造有悖常理的慘案,殺人越貨而逃?
——陳謀祿與古田同伙里應外合,把楊金旺父子干掉,開車挾貨潛逃?
——車上3人都遇害,車、貨均被劫掠,異地分贓?
情況復雜,頭緒紛繁。專案組指揮員兩度赴南平,與專程趕抵南平的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副總隊長陳東才及法醫等3人一起重新剖驗尸體,分析案情:
1、省廳法醫結論與古田驗尸結論一致,死者身上沒有鈍器致傷的痕跡,系沉入水中,窒息而死。
2、發案現場在南平市上演村至古田縣湖濱村的32千米省道上。理由:該車于3月28日晚11時曾停靠上演村路邊店加水。車上的3個人,這個店主均認識。這說明此時3人還是平安無事。
3、贓車已由南平市公安局于4月上旬從福清市宏路派出所找回。
4、3月29日下午3時,南平駕駛員劉某駕車由南向北駛至福廈線宏路附近時,曾與這部東風牌贓車交會。按平常習慣,雙方都會互按喇叭致意。這一回劉某按了喇叭,卻沒聽到對方喇叭回音,感到不解,回頭看時,發現東風車后箱門關閉;這說明鋁材已被卸掉(因鋁材比車箱長,有貨關不上門)。為此,尋找贓物鋁材的重點應放在福州。
5、楊金旺的兒子和徒弟都是老實巴交的人,沒有任何作案的動機、跡象。
據此,阮秉剛副組長馬不停蹄地率專案組6名民警移師福州。
5月的福州已是蟬鳴荔紅的初夏。
專案組為了掃除工作中的“盲點”,兵分三路:一路赴閩侯,一路抵福清,一路駐榕城,圍繞贓物下落開展大摸排。正當閩侯、福清兩組舉步維艱之際,福州小組得到南平鋁合金廠駐榕的3個經營部的積極配合,沿街挨店摸查。
有一位經理回憶說:“不久前,有一個人上門推銷鋁材,說是整批7.5噸,產地是南平,價格每噸只要2.7萬元,問我們要不要,還留下一張名片。呶,這就是?!?/p>
專案組接過一看,上寫:福州亞俊貿易有限公司經理王振勇。南平鋁材7噸半!
這不正是本案貨車上贓物數量嗎?簡直是久旱甘霖!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專案組先從外圍開展對王振勇的調查監控。初步勾勒出的輪廓是,這個“3·28”大案的重點涉嫌人,敢于拿名片推銷贓物,可能沒有參與搶劫殺人,但銷贓的嫌疑很大;這樣一筆大買賣,他與案犯之間一定有頻繁的接觸,只要踩住他的尾巴,躲在暗處的作案分子就會拋頭露臉。
5月11日,專案組在福州刑警的配合下,決定正面接觸王振勇,不料他已帶公司一批職工到廈門旅游去了。
正當民警們急切等待王振勇返榕時,“公安機關找上門來了”的消息著實讓正在鷺島逍遙的王振勇嚇一大跳:“看來便宜沒好貨,那些鋁材來路肯定有問題!”王振勇提前趕回福州,并立即掛電話詢問這筆生意的接頭人田健。
田健心里有鬼,一放下話筒,便腳板底抹油,溜之大吉。
專案組傳訊王振勇,這批鋁材貨單、數量、車號一一都對上了。王振勇說他自己是“二傳手”,只知道這樁生意的介紹人名叫田健,家住福州。
在骨節眼上,田健不知去向,使案件更加撲朔迷離。
經查,田健系福州市某貨運服務有限公司業務員。此人當過兵,會開車,家住省交通學校宿舍;其妻是古田人。關于田健的種種細節似乎都說明田健是明擺著的作案嫌疑人。
捉拿田健,已成為全案急轉直下的關鍵。
田健溜了,王振勇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誰叫他利字當頭,貪便宜吃進這批充滿血腥味的鋁材呢?!至于這批鋁材的來歷又只有田健知道,這真是財未發,先落得個滿身膻!
專案組責令王振勇給田健掛傳呼:引蛇出洞。
5月14日下午,一直守在電話機前的王振勇,聽到電話鈴響,急忙抓起聽筒:“田健,田健,你在哪里呀?”
“我在廣東深圳龍崗區坪山鎮,住寶山酒店306房。你要來救我呀,電話8826426……”
“喂,喂,救你?你出什么事了?喂……”
電話突然斷了,田健求救,這可是一件大事。追捕組馬上意識到這里面的文章——元兇狗急跳墻,殺人滅口,那將會給偵查工作帶來意想不到的困難!
事不宜遲,阮秉剛立即派陳義勇、黃禮光連夜登機飛往廣州(此刻已無航班飛深圳),轉車直奔深圳。15日凌晨3點,陳、黃兩位偵查員趕到深圳。深圳刑警已經接到福建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的電話,安排龍崗分局民警枕戈待旦。
當閩粵刑警聯手直撲寶山酒店時,服務員告知:田健、姚一忍、鐘勇寧等3個旅客已退房離去!
真是一盆冷水淋頭,兩偵查員猝不及防。在福州,追捕組急切等待深圳喜訊,也落了空。
正在籌思下一步對策,16日中午12點,王振勇驚喜地向追捕組報告:田健又來電話了,說他們3個人被寶山酒店的一個古田老鄉名叫葉小兵的接到他家住宿了。田健還說他離開福州外逃時,是與本案真正兇犯姚一忍、鐘勇寧一起逃往深圳的。他意識到窮途末路的兇犯可能殺人滅口,所以趁這兩人不備時掛電話向王振勇呼救。
追捕組火速改弦更張,電告在深圳的陳、黃兩位偵查員與廣東警方協同,迅速奔赴葉小兵家圍捕姚一忍、鐘勇寧和田健。
這3個疑犯終于落網了。
陳、黃根據田健長途電話呼救的心態,先對他政策攻心,要他戴罪立功。田健表示一百個愿意。他交代了逃跑的情況,說逃離福州時還有一個逃亡者名叫葉旭麟。他們4人從福州三叉街乘“的士”到福清宏路時,留下葉旭麟在那里替他們這一伙做好假身份證后,他會趕來深圳。
偵查員將計就計,在葉小兵家,張網以待。整整一個通宵和田健一起守在電話機旁的陳義勇非常困頓,睡意陣陣襲來,可他連眼皮也不敢合一下。
就在一輪旭日冉冉東升的時候,電話鈴聲突然響起。田健乖巧地背出事先準備好的“臺詞”:“旭麟,你好呀,這里平安無事,我到路口接你,好,好。”
當葉旭麟大擺大搖地走進葉小兵家大門,等于走進了偵查員們安下的網口。
突擊審訊葉旭麟,他供出還有其他3個同伙的下落:陳長凱已逃往廣東江門市;鄭桂敏躲在古田黃田鎮表妹家;鄭安雄落腳在古田縣城關他姐姐處。
信息反饋回古田,坐鎮指揮的刑警支隊長林鋒、局長林生欽火速調兵遣將:由縣公安局紀檢組長劉小亭率武警乘公安專車日夜兼程奔赴廣東江門市與陳義勇等一起圍捕陳長凱;由刑警大隊長陳伯河等直插黃田鎮圍獵鄭桂敏,再轉戰城關捉拿鄭安雄。
17日凌晨陳長凱落網,上午鄭桂敏就擒。但在捕捉鄭安雄時,功虧一簣,此犯成了漏網之魚。
5月18日,一輛警車押送4名嫌疑犯向福建奔馳。
首犯姚一忍,28歲,捕前系古田公路段路檢員,有盜竊前科,判過刑。他在日復一日的路檢中,陶醉于自己揮手即停的瀟灑,更垂涎那整車整車發往福州方向的鋁材,便心生邪念:“干它一場,搞它一筆?!?/p>
3月23日,與姚一忍沆瀣一氣的鐘勇寧(25歲,古田城關人,1993年因盜竊被判徒刑3年、緩刑4年)趕到南平,潛到市鋁材廠踩點,把發往福州方向的鋁材車發車時間、車號及時電告給姚。
姚一忍再與在福州的姐夫田健接頭,讓田健在福州找買主。田健經多方聯系,最后找到王振勇。
王振勇說:只要有正式發票,貨價低于市場價我就要。
姚一忍的條件是:要現金,不要支票。
王也答應。
3月27日上午,姚一忍接鐘勇寧密電后,當即通知狐朋狗友葉旭麟、陳長凱、鄭桂敏、鄭安雄到城關六一四酒家集中,酒足飯飽后,守候在鳳都路段,因意外的原因當晚搶劫沒有得逞。
這一夜4犯龜縮在姚一忍家中,七嘴八舌不斷充實殺人越貨的施暴方案。
第二天5人分頭行動,租船,買編織袋、鐵線、膠布,備砂槍、馬刀等。當天午夜,當裝運鋁材的貨車駛經鳳都路段時,姚一忍駕駛吉普車尾隨其后。到了庫區龜山路段,他猛踩油門,將吉普車超出,出示攔車牌。
貨車停下接受路檢,姚一忍上前向駕駛員要過駕駛證、行車證、發票、貨單。一切都到手后,姚一忍拖長腔調:“超載了!扣證!”邊說邊向吉普車走去。
“師傅,照顧一下,就這一次……”駕駛員緊跟其后,來到吉普車的門邊懇求。
突然,車內車外竄出幾個歹徒,前拖后推,把貨車駕駛員和兩個隨車押運員的雙手雙腳都綁上鐵線,嘴巴貼上透明膠,統統捆綁起來。把他們推搡到翠屏湖畔,推上事先準備好的船只,向深不可測的湖心駛去。3個受害人分別被裝入編織袋,袋口都用鐵線綁牢,再分別掛上一塊大石頭。
楊金旺父子師徒3人便無聲無息地消失在湖面上。
歹徒們即駕駛贓車,按預定計劃把車開到福州。通過田健把整車重達8.9噸(除發票上7.5噸外,還有別人寄運的1.4噸)的鋁合金材以18.8萬元價款脫手給王振勇。然后,把這輛容易暴露目標的東風貨車開到福清拋棄于宏路地段。
公安機關接觸王振勇后,這伙匪徒驚恐萬狀,遂于14日出逃廣東,企圖用假身份證蟄伏下來,再設法逃往臺。
在逃亡路上,姚一忍見姐夫田健每次打電話回福州都責怪自己連累了他,擔心他走漏風聲,便萌發了殺人滅口,干掉田健,掐斷公安機關破案線索的惡念。田健也有察覺,在絕望中于5月14日向王振勇掛了個求救電話……
至此,“3·28”慘案真相大白!然而打撈未著的兩具尸體因湖底太深又遼闊或者可能已氽進靠近發電機的涵洞,人員進人有危險而無進展。
5月22日,電視臺記者來到古田縣看守所,一串沉重的鐵鐐聲響過,只見5名案犯走過錄像機的鏡頭前,個個表情木訥。姚一忍第一個被帶進審訊室。高高的個頭,凸出的顴骨,那滿嘴的黃牙參差不齊。
“你對自己的罪行,如何認識?”
“這不是人干的事,我僅僅想于一回,弄點錢還清賬,就洗手不干。這樣做害了父母,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
“你到今天想的還只是自己和父母,難道被你害死的人,就沒有父母,沒有妻子嗎?”
“都怪我染上賭博惡習,去年就輸了好幾萬,想翻本,沒錢……”
在半個小時的采訪中,他不斷向周圍的人討煙抽,試圖以此支持精神的空虛,內心的恐懼已經到了極限。
葉旭麟是第二個采訪對象。他的個頭、模樣、年齡跟姚一忍頗相近。他兩人是小學同窗,葉1991年畢業于廈門大學數學系,在廈門某公司當經理助理,月薪2000元,照理是該知足了。然而他說:“我年底想結婚,未婚妻已經等我5年了,結婚要花一大筆錢,我家庭又沒經濟實力……不過還好沒結婚,不然害了妻子、孩子……”
27歲的鄭桂敏,古田湖濱鄉人,長得胖胖墩墩,曾在廈門干過保安,與葉旭麟相交甚密。當問到“你作案,有沒有考慮自己的末日”時,他面無表情地說:“一切都是報應。”
“3·28”慘案,經過兩省五市一縣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終于告破,人民公安機關堅決果斷地昭示了共和國懲治丑惡、維護穩定的決心,也向一切膽敢向社會公德和法律挑戰的不法之徒敲響了喪鐘。
5月底,寧德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殺人搶劫罪,分別判處姚一忍、葉旭麟、陳長凱、鄭桂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4犯不服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6月24日,姚、葉、陳、鄭4犯在古田縣伏法。田健因認罪態度好有重大立功表現,被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另一主犯鄭安雄不久后也落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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