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思聊工作室】
睡前聊一會兒,夢中有世界。聽眾朋友們,晚上好。
前腳樂呵呵得了壓歲錢,后腳就被父母“幫你保管”,大約是許多人兒時、也是現下不少孩子的共同經歷。管著管著,這錢便“不見了蹤影”,也是常事.說好給孩子的錢,代為保管的家長能隨便花嗎?近期,在最高法發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父親將未成年子女的83.8萬元作為首付款購買房屋,但未按照離婚協議約定登記在子女名下,最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父親向子女返還財產。今天,我們就來聊聊未成年人“小錢包”里的“大乾坤”。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小孩哥”“小孩姐”們的“腰包”鼓了。不同于上一代人小時候論元論角的“摳摳搜搜”,如今逢年過節,孩子們的紅包,成百上千已不罕見。有報道顯示,北京銀行有超過175萬戶兒童金融客戶,他們幫助管理著近114億元。不僅如此,從繼承不動產、享受保險利益,到拆遷安置、集體經濟分紅所得錢款,再到獲取獎勵和合法勞動報酬等,可以說,未成年人的財產來源愈發多元、金額也明顯增加。
有家長認為“孩子的就是家里的”,但從法律上講,未成年人的財產權利受到承認和保護。《民法典》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這里的“民事權利”,就包括財產權利。同時《民法典》也規定“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近年來,在10歲女孩將挪用自己名下征地款的父親告上法庭、男孩與私自取走自己名下壓歲錢的家長對簿公堂等案件中,未成年人的財產保護訴求都得到了法院支持。這也體現出,作為“移動互聯網原住民”的未成年人,信息來源多種多樣、獨立觀念根深蒂固、法律意識也不斷增強,對于捍衛自己的財產權利有了更大的自主性和話語權。
客觀來看,大多數家長保管孩子的錢,并非出于“侵吞”孩子財產的目的。孩子畢竟年紀小,心智不夠成熟,如果讓他們隨便花,很容易花出問題。現實中,未成年人未經家長允許就購買上千元電子產品,或斥巨資購買游戲“皮膚”“裝備”,還有的在網絡平臺高額打賞主播等,類似的情況常見諸報端。不僅把錢揮霍了,這背后隱藏的電子產品、網絡游戲、短視頻等成癮問題也不容忽視。
長遠來看,讓孩子完全自主支配超出自己年齡、智力范圍內的財產,也不利于形成健康的消費觀、財富觀、價值觀。可以說,在消費選擇愈發豐富、消費渠道更加便捷的今天,孩子在家長的指導和協助下決定如何支配自己的錢,十分必要。
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導之。家長們不妨告別“收繳”“代管”這類簡單粗暴一刀切的做法,嘗試同孩子一起探索適合的財產管理方案。比如,陪低齡幼兒讀繪本、看動畫片,學習認識錢幣、懂得買賣的含義;和孩子一起數紅包、點存錢罐,做一張收支記錄表,培育量入為出的消費理念;等到孩子大一些,還可以幫助他們開設賬戶、了解金融知識,讓他們在理財中學會平衡風險和收益……如何為孩子上好金錢觀這一課,值得家長費心琢磨。
當然,培養未成年人的“財商”,也需要社會各界共同行動。一些銀行積極承擔公益責任,在網點開設少兒財商講座,帶領孩子們了解銀行業務;許多社區請來專家開展財商知識科普活動,深入淺出講解儲蓄、保險等金融知識;有的學校安排“財商教育”主題班會,教會孩子們如何管理和規劃自己的零花錢……孩子不能“不食人間煙火”、不知金錢為何物,也不能“鉆進錢眼”、長成“小小葛朗臺”,更不能揮金如土、不懂節制,而這些,都需要社會在潛移默化中傳遞到他們心上。
其實又何止是有形的財產。成長過程中,孩子們會漸漸體驗各種“擁有”,比如第一次獲得榮譽、第一次結識好朋友、第一次怦然心動。從物質到情感,生命給予的禮物是如此豐富。學習與生命的饋贈相處,比如怎樣管好錢、怎樣學會謙遜、怎樣維系友誼、怎樣表明心跡,對于孩子而言是不小的挑戰。而家長們的“管”與“教”,也該朝著耐心陪伴、悉心引導、全心支持轉向。
這正是:
孩子錢包屬哪方,法律里面有真章。
管好用好同規劃,財商養成共啟航。
大家晚安!
(文 | 盧濤)
圖片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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