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間,嘉應制藥(002198)發布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鑒于嘉應制藥已被立案調查,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初步判斷,暫定于2022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間買入嘉應制藥股票,并在2025年5月29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權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預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幫助投資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在嘉應制藥對外披露的《立案告知書》中,并未詳細說明此次被立案的具體原因,但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4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公司曾指出其內部控制過程中發現了關聯方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以及對非關聯方進行財務資助的情況。
具體來看,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間,嘉應制藥全資子公司嘉應湖南向關聯方湖南藥聚能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藥聚能醫藥”)等企業累計轉出資金約為2.35億元。其中,向關聯方藥聚能醫藥累計轉出資金1.7億元,向非關聯方景鵬控股、湖南康爾佳、湖南雙鵬醫藥累計轉出資金6500萬元,除向湖南康爾佳轉出的2000萬元外,上述資金均采用“月初轉出、月末歸還”的方式,但轉出時未經董事會審批并進行披露。
此外,嘉應制藥在2024年四季度存在日常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涉及關聯交易金額總計1039.94萬元。
嘉應制藥表示,公司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和關聯方財務資助的情況。截至2025年1月23日,資金已全部被歸還,包括本金及利息。上述事項說明公司在資金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內部控制缺陷。問題發現后,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時整改。
此次中國證監會對嘉應制藥的立案調查,是否與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以及非關聯方財務資助等事項存在關聯,目前尚無法得出結論。劉鵬律師提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重要環節,若因信息披露違規導致投資者損失,受損投資者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