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黃埔區會元學校四年級學生家長陳女士反映,其女兒在校內遭遇多次糾紛及教師不當處理,導致孩子心理受創,校方協調未果引發持續爭議。
據陳女士陳述,2023年5月17日,其女兒小宇(化名)在體育課后因地面濕滑摔倒,導致右外髁及鷹嘴骨折。然而,班主任翁老師直至當天16:52才通知家長(正常放學時間為16:10),且未提供現場監控或第三方證人。校方稱孩子系“自行摔倒”,但家長要求查看事發地點被拒。陳女士多次提出通過校方公眾責任險理賠,但至今未獲解決。
2024年3月,翁老師向陳女士反饋,小宇用A4紙誤傷同學黃某眼睛。陳女士主動道歉并協商賠償,但此后翁老師頻繁投訴小宇“人際交往差”“喜歡攀比嘲諷同學”,并稱“無人愿與其同桌”。陳女士質疑教師未調查即定性,且小宇反映黃某及同學劉某多次誣告并威脅她。
2024年4月起,翁老師多次調整小宇的座位,先將其從相處融洽的魏某身邊調離,安排與曾發生矛盾的黃某、劉某同桌,最終讓她獨自坐在教室最后排。陳女士認為,此舉加劇了小宇的心理壓力,并質疑教師存在區別對待。
陳女士向校方申請換班,但校方負責人余某以“無先例”拒絕,建議“不與黃某同桌”并移交級長處理,后小宇重新調回與魏某同桌。陳女士向黃埔區教育局投訴,教育局回應“無權干涉校內管理”。
陳女士提供證據稱,翁老師長期委派學生批改作業,且對部分粵語學生(如黃某、劉某)明顯偏愛。此外,家長會期間翁老師與黃某父親互動密切,而對其他家長態度冷淡。陳女士還提到,此前兩名轉學生亦因類似糾紛離校,且均為非粵語學生。
校方負責人余某否認教師存在歧視,并反指小宇“捏造事實”。對于作業批改問題,校方稱屬“教學方法創新”。目前,校方未公開監控完整畫面,亦未對教師行為啟動獨立調查。
當證據鏈斷裂時,教育者該采信"優等生"的證詞還是"問題生"的辯白?當調解失效時,換班為何成為難以逾越的"校規"?在45人的教室里,那個獨坐最后一排的瘦小身影,正用沉默對抗著怎樣的校園生態?截至發稿,會元學校及黃埔區教育局未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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