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成為拆遷戶就意味著暴富,但其實這主要還是指城市,特別是像廣州、成都等省會城市,或者說也是市區內的。
有個說法,城市越拆越富,農村越拆越窮,但是城市拆遷也存在“拆窮”的現象,比如長沙的左家塘街道。
一、
先說說農村拆遷越拆越窮的,可以和城市對比一下。
農村拆遷問題主要集中在失地農民的賠償款、新房裝修、城市生活成本這三大領域。
《中國法院》網在2016年發布了一篇《淺議失地農民合法權益保護過程中存在問題及完善建議》可以說對農民拆遷的現狀做了一個大概的總結。
首先是土地征收和賠償款的問題,在此之前我國現行的土地征收仍依據2004年國土資源部頒布的《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設定的補償標準,補償費用明顯偏低。
這款政策的標準是按照土地的年產值來計算補償金額,但有的地方不是按當地的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而是按平均年產值來計算補償金額,從而造成農民的利益受損。
其次沒有考慮到未來土地的潛在經濟效益,也就是未來這塊土地的產值,最后就是制定補償的時候沒有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
甚至出現過有的拆遷村民要按照當地的市價補齊房子的差價以后才可以拿到房,
這不就會導致越拆越窮嗎?
有的地方又因為房子有了,但是后續的補償款沒有考慮到土地產出和物價,村民本來就沒有好的經濟來源,自然也會越過越窮。
村民在搬到新社區后,首先要面臨的困難就是吃食都要花錢,以前在農村除了大米外,甚至有的大米都不需要買,除了鹽、煤炭等生活物資外都不需要向外購買。
我國農民的收入是低的,在以前扶貧的時候,大多數貧困戶都是農民。
再加上搬遷,房子又要裝修,又要裝天然氣等等,這又加了一筆支出,可以說如果拆遷的補償款不到位,有的農民甚至要借款裝修和生活。
這樣生活怎么不可以說是越拆越窮呢?
此外,還有一些商家看準土地市場升值的潛力,利用國家政策上的漏洞,打著實業投資的幌子,在一些園區建設上巧立名目,變相圈地,炒作轉手,待價而沽。
甚至有的就算碰到了良心的開發商,但是到了“村干部”手里還要被截留一點,讓本就不富裕的補償款雪上加霜。
二、
城市拆遷和農村拆遷對于拆遷戶來講,最大的不同就是不用擔心就業,因為本來就沒有土地,沒有辦法自給自足。
雖然沒有經濟來源問題,但是卻比農村拆遷復雜了很多。
不難看出,失地農民其實是弱勢群體,《中國法院》網也提出“積極為失地農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建議,但是城市居民不是。
這里不是指城市居民更加的“無理”而是他們能看出拆遷背后的問題,矛盾的發生點很多,并且要求也更難滿足。
以左家塘的拆遷作為例子來探討其中的困境。
拆遷的對象肯定都是老房子,大約集中在九十年代,這種房子由于年久失修、當時技術原因、自然因素原因等等成為危房,已經不適合人居住。
拆遷問題,拆遷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強拆,這種現象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都存在。
不過對于城市來講,又多了一個問題,對于違規違建的建筑該如何處理?
2022年4月29日,長沙市望城區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事故,事故的后果非常嚴重,造成54人死亡、9人不同程度受傷。
人數死亡之多,事故之嚴重,讓國務院都成立了調查組,但是有些東西一查就會發現背后甚至是普遍現象。
其實在之前就發生了坍塌事故,但是長沙市沒有引起重視。
2020年福建泉州“3·7”、山西襄汾“8·29”兩起重大房屋坍塌事故后,2020年7月全國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兩違清查”,湖南省9月進行了部署,長沙市到2021年1月才組織開展,望城區印發通知已是2021年6月25日。
并且在其中還存在工作權責不清的青睞,在2019年湖南省機構改革后,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以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移交自然資源廳為由,在未向省政府請示的情況下,不再推進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
甚至市區兩級住房城鄉建設和規劃主管部門日常監管工作推諉扯皮,即便在事故發生后,有的還認為責任不在自己。
“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只管報建、不管自建”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有句話說得好,上行下效,這些都足以體現出長沙市的管理肯定是有問題的。
三、
在今年,左家塘位于的雨花區就還有違建沒有被拆除的現象,甚至被居民拿到了網信辦舉報,這次涉事的,是一家公司。
千視公司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圍合樓頂區域、搭建隔板并違規建設超高光伏設施,在2021年,雨花區城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其限期拆除違建。然而,時隔三年,違建仍未拆除。
在2024年12月以“由同升街道和經開委牽頭處置”為由推卸責任,怠于履行法定職責。
盡管官方回復要進行探討,但是結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如果說對于違建的拆除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對于不是違建的強拆就是不可原諒的。
在2016年岳麓區茶子山村因為非法拆除房屋導致人死亡,當時茶子山村村民代表大會違反法律規定作出強制拆除房屋的決議,也反映出村民的法律意識淡薄,和村干部的玩忽職守。
也可以說是一場“多數暴力”,群體支持是不能對抗法律的。
在通過這個決議后,強拆隊就動手了,但是強拆隊連房子里面有沒有人都沒有確認完畢就動手,房主的母親龔雪輝就這樣死在了強拆下。
四、
在網信辦之道的網站上還有一個舉報至今沒有收到回復。
2021年12月8日上午,雨花區左家塘街道辦事處和勞動東路兩廂地塊棚戶改造項目C地塊拆遷辦,組織二、三十人對房屋以排危之名實行了非法強拆。
除了拆遷外,和農村拆遷一樣也存在補償款的問題。
左家塘部分危房拆遷中,補償標準也存在低的問題,危房按“重置成新價”補償,而非同地段商品房價格。
例如,某居民反映其危房拆遷后,補償款無法覆蓋同區域購房成本。
甚至最后的敲定完,過度補償確定發放了也有問題,有居民與街道簽約搬離危房后,原定每月1200元的租房補助因“收購價格未談妥”被單方面停發。
左家塘集中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老舊社區,這種校區面積小、價值低,房屋多為小戶型,補償基數小。
造成的現象就是即使按“拆一還一”置換,安置房還是有差價,并且要自付,和之前提到的農民的補償款問題類似。
同樣的,也存在生活成本上升的問題,比如安置房位置偏遠,居民就業、就醫成本上升,變相降低生活質量。
而關于“村干部”這點,如果說農村的是小貪,那么城市就是大貪。
湖南通報了一個街道辦事處大塘村原黨支部副書記兼報賬員就可以利用虛報人口來套取安置費。
2008年至2013年,光一個虛報套取人口安置費共計26.4萬元,甚至其中還有違規幫助村民進行拆遷分戶,收受錢款9000元的現象。
2009年至2022年,王東山在擔任某項目拆遷指揮部拆遷騰地組副組長、組長、長沙市雨花國資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五、
但是,也并不是都是壞消息。
“1962年,我們在長嶺筑土磚屋時,周邊都是山坡和菜土。”在左家塘街道住了60年87歲粟長成說。
這其實是他們的第二次拆遷,在1992年,他們的老房子被拆遷,一家人就地安置在長嶺新一棟的樓梯安置房,房間面積僅57.9平方米。
如今,隨著時間推移,房屋滲水、漏水等現象頻發,一度讓他們頗“傷腦筋”,現在他們一家要“拎包入住”新家“山水庭院”小區了。
這點以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為例,長沙市老的征收補償獎勵相關政策共有5項,新出臺的政策簡化為了4項,但提高了獎勵標準。
比如,尋找房源獎每戶多2萬元,其他幾項政策疊加起來每戶約多2萬元。也就是說,按新調整的征收補償獎勵政策,每戶同比能增加約4萬元收入。
據了解,該項目A地塊自今年3月底發布五公告以來,累計完成簽約262戶,簽約率達97.3%。
參考資料:
澎湃新聞《長沙非法強拆致居民被埋廢墟死亡,7名責任人已被立案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就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調查工作答記者問》
中國法院網《淺議失地農民合法權益保護過程中存在問題及完善建議》
中央紀委監察部《湖南省紀委通報28起"雁過拔毛"式腐敗典型問題》
問政湖南《請求督辦長沙千視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建筑問題》
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長沙通報5起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典型案例》
問政湖南《雨花區左家塘街道辦事處對私宅進行非法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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