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榆林日報以《佳縣人民法院不斷加大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力度——助力企業實現降本增效》為題,對佳縣人民法院助力企業實現降本增效情況進行了報道。
全文如下:
“法官,我們同意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調解糾紛。”近日,佳縣人民法院榆佳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庭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高效審結一起涉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從立案到案件調解,用時僅10天,在高效化解矛盾的同時,進一步降低企業解紛成本,助力企業高效回籠資金,優化營商環境。
今年以來,佳縣法院充分發揮小額訴訟程序高效、便捷的優勢,不斷加大小額訴訟程序適用力度,降低企業訴訟成本,真正助力企業實現降本增效。
小額訴訟+高效調解
榆佳經濟技術開發區法庭對于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且標的額較小的民商事案件,充分發揮小額訴訟案件調解的制度優勢,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通過以案釋法、互動交流等形式,規范小額訴訟案件訴前調解流程,提升調解水平。
上述案件辦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通過全面審閱案卷材料、深入分析案情,充分掌握案件基本情況。庭前主動與雙方當事人溝通,細致闡釋相關法律法規,客觀分析訴訟成本及法律后果。鑒于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爭議較小且均有調解意愿,法官及時啟動調解程序,告知當事人本案符合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條件,充分發揮小額訴訟程序優勢,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小額訴訟+智慧法院
依托智慧法院建設,佳縣法院打通信息壁壘,實現電子送達,指導外地企業參與線上調解和庭審,切實打通便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同時,采用“小額訴訟+智慧法院”模式,進一步推進案件網絡化、批量化、智能化審理,助力涉案企業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糾紛。
上述案件的原告遠在河北省,為高效化解糾紛、減輕企業異地訴訟負擔,承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在線上進行調解。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同意于調解當日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案件受理費25元由被告公司員工通過微信即時支付。工程款則通過公對公轉賬支付,被告于次日依約向原告轉賬支付。
小額訴訟+法官釋法
在化解糾紛的過程中,辦案法官始終秉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理念,就爭議焦點和程序問題向當事人分析利弊,有效消除當事人關于“小額訴訟程序是否會減損訴訟權利”的思想顧慮,力求以個案的規范化解推動類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集中快速審理。
“小額訴訟程序就像是解決糾紛的一條快速通道,專門處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就像咱們這個案子,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完全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受理范圍,小額訴訟最大的特點就是高效、便捷,立案快,流程簡便,而且實行一審終審,這就意味著你們能更快拿到裁決結果,不用長時間陷入訴訟的困擾?!狈ㄍド?,辦案法官耐心地向當事人解釋小額訴訟相關規定。
佳縣法院在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過程中,注重釋法明理,加大小額訴訟程序的立案告知、庭前釋明及判后答疑工作力度,充分宣傳小額訴訟程序一裁終局、“定紛止爭”的優勢,打消案件當事人對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顧慮,提升群眾對小額訴訟程序的知曉度。
來源:榆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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