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解放軍報
本文刊于6月4日 解放軍報02版
編者按
新修訂的共同條令,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對留營住宿相關規(guī)定進行優(yōu)化調(diào)整。這一做法,既體現(xiàn)了依法治軍的要求,又回應了官兵合理訴求,有效激發(fā)廣大官兵投身強軍實踐的積極性主動性,受到官兵和軍屬歡迎。
關于留營住宿,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nèi)務條令》作了相關調(diào)整:在比例上,滿足戰(zhàn)備工作要求且連隊至少保持1名主官留營住宿,回家住宿人員計入在位人數(shù);在地域上,首次界定駐地及駐地周邊概念,回家住宿由駐地擴大至駐地周邊;在對象上,把配偶或者需要本人單獨照顧(撫養(yǎng))的未成年子女在駐地及駐地周邊生活、本人在駐地分配家庭公寓住房的人員,納入可以回家住宿的范圍;在頻次上,除休息日和節(jié)假日外,每周工作日個人支配的課外活動時間也可以回家住宿1 次。對連隊以外其他類型單位人員留營住宿作出限制性規(guī)范。
萬家燈火中,也有“小家”一盞
■陸軍某連三級軍士長 王海坤
繪圖:劉延源
“兒子,爸爸媽媽明天帶你去游樂園!”周五傍晚,得知周末回家住宿的申請已經(jīng)通過,我第一時間和孩子分享了這一喜訊。
過去,“周末回家”對我來說,既有期盼,也有無奈。由于人員在位率等要求限制,我每個月輪休時,回家次數(shù)有限,趕上訓練任務重的時候,連續(xù)幾個月回不了家是常事。
新條令施行后,指導員專門把家屬隨軍的軍士召集到會議室,為我們逐條解讀新條令中關于回家住宿的改點和細則。我了解到,“已婚軍人回家住宿”的條件不僅放寬,頻次也適當增加。散會后,我立即給妻子打去電話,她也特別高興。
不久前,我去參加兒子學校的家長會,班主任說孩子最近上課特別認真,聊起爸爸也特別自豪:“爸爸答應我要來參加運動會”“爸爸還教我系紅領巾”……這些以前我從不敢向孩子許下的承諾,如今一一兌現(xiàn)。
在不影響戰(zhàn)備、訓練、執(zhí)勤等任務和管理的前提下,每周回家住宿已不是新鮮事。現(xiàn)在,我有更多時間處理家庭事務,遇上節(jié)假日,還能陪家人到周邊逛逛。不僅如此,連里為方便符合條件的已婚軍士回家住宿,專門為我們調(diào)整了值班表。
新條令施行后,大家工作勁頭更足,標準也更高。大家都說,現(xiàn)在回家的時間有了保障,心里踏實,工作起來也更有動力。
從“偶爾相見”到“常常有約”,改變的是回家頻率,不變的是使命擔當。我是保家衛(wèi)國的戰(zhàn)士,也是孩子的父親、妻子的丈夫。新條令的暖心調(diào)整,讓我在守護萬家燈火的同時,也能守好自己小家的燈火。這份實實在在的幸福感,讓我對未來的軍旅路多了信心,少了顧慮。
(韓帥 整理)
來源│光榮e家 (ID:plaefamily)
編審│洪玉生
責編│童祖靜
編輯│胡 賀
郵箱│grejwx@163.com
刊期│283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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