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舉報人反映,上海名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承包經營楊浦區“波陽創業園”期間,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相關規定,向園區租戶超額收取電費,且經提醒后拒不整改。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后確認問題屬實,但僅責令整改,未予行政處罰,引發爭議。
違規收取電費 多收金額達400余萬元
舉報材料顯示,上海名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未按國家電價政策向園區租戶收取電費,而是以1.26元/度的標準計費,超出規定電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500號)及上海市相關規定,轉供電主體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不得擅自加價。
舉報人指出,該公司在租戶提出異議后,不僅未糾正錯誤,還以“不續簽合同”施壓,導致租戶被迫接受高價電費。經初步統計,該公司在此期間多收取的電費累計超過400萬元。
監管部門認定違規 但未予處罰
2022年,舉報人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此事。2024年1月,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稱已立案調查,并于同年12月18日正式回復稱問題屬實,并作出處理決定:責令上海名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整改,但未實施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六條,違規收取電費的行為應“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并可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舉報人認為,監管部門未要求退還多收費用,也未處以罰款,與法律規定不符。此外,涉事企業違規行為持續時間長、涉及金額大,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中“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的免罰條件。
法律專家:應依法追責并退還費用
法律人士指出,電價屬于政府定價范疇,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加價。若查實企業存在超額收費行為,監管部門應依法責令退款,并視情節處以罰款。對于拒不整改或情節嚴重者,還可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截至目前,上海名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仍未退還多收電費,市場監管部門也未進一步公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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