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太沖動了吧!
王先生在福鹿家工資擔任市場督導,不過被投訴違反公司制度,收受品牌加盟商的一盒煙、一瓶水,還和加盟商吃過一頓飯。
接著,王先生被踢出了公司所有的工作群。
王先生無法接受,在公司服用半斤白酒,又口服10片頭孢克洛分散片,妄圖以頭孢配酒的方式輕生。
公司發現后,馬上撥打110、120將他送到了醫院,醫院以藥物中毒收治,公司墊付了醫藥費。治療后,王先生已經出院。
不過王先生父親質疑,兒子出現輕生行為就是公司領導逼迫兒子辭職,才導致他精神崩潰的。
然而公司表示,不存在逼迫員工輕生的行為,因為離職需要走程序,踢他出工作群是因為他與員工在群內有爭執。
頭孢配酒的危險王先生是親自實踐了一番,如果吃了頭孢的,千萬不要喝酒了啊!
幸運的是,因為送醫及時,王先生沒事,否則,后悔都來不及。
那么該事件的關鍵點在于,王先生是否違反了公司制度呢?如果真的違反了,踢他出群聊都算是小的,開除也是正常的,王先生自己產生輕生行為,說明個人的抗壓能力太差,沒有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錯誤。
如果王先生沒有違反公司制度,而只是公司逼迫員工離職的手段,那么王先生在極大的冤屈之下,做出輕生行為情有可原。我們不提倡傷害自己,沖動是魔鬼,哪怕被公司冤枉了,也要學會正確維權,通過勞動局,可以要回自己應得的部分。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說不定還能找到下個更好的工作。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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