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轉載自:天津廣播
近日,一條的消息,登上熱搜。
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員工姜某2020年7月5日通過微信和公司副總請事假,接送女兒在7月7日至7月10日期間參加高考,但公司領導未在微信上回復。
次日,她當面請示副總及人事部門,聲稱獲得口頭批準,但未留存書面或錄音證據。
事后,公司以“連續曠工3天”為由將姜某解雇。
姜某提出,在獲得公司口頭批準后請假陪女兒參加高考,但事后卻因曠工被解雇,認為公司此舉違法。而公司則堅持認為,員工未按照規定的請假流程操作,因此被視為曠工違紀。雙方爭議不斷,甚至將官司打到了高級法院。
經過多次訴訟,法院認定公司系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賠償金。
01
事件回顧:口頭批假未留書面證據
姜某于2016年2月28日入職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
2018年3月,公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員工手冊》。2018年4月,公司組織學習《員工手冊》,其中規定:
請假需提前一天以上填《員工請假單》;
請假3天及以上的需由部門主管、人事部、副總經理、總經理四方批準方可休假;
所有員工請假需走正常流程,未走正常流程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累計曠工3天公司將按開除處理,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姜某在《員工手冊》培訓簽到表上簽字。
2020年7月5日,姜某通過微信和公司副總田總請事假,需接送女兒在7月7日至7月10日期間參加高考,但田總并未在微信上回復。
7月6日,姜某又向田總和人事當面請假,她表示因兩人均口頭批準,所以未留下書面證據。
7月7日至7月9日期間,姜某未出勤。
7月9日,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除與姜某的勞動合同。公司認為,姜某明知公司規定,卻未按照公司流程進行請假,于2020年7月7日至7月9日曠工已累計三天,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故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7月17日,姜某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54000元。仲裁委未支持該訴求。
姜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
02
法院判決:員工沒有充分證據 公司辭退合法
一審法院認為,姜某2020年7月7日至7月9日期間未出勤,其雖主張已按公司規定請事假但未提交充分證據予以佐證,故公司以姜某上述期間曠工為由依據《員工手冊》之規定將其辭退,系合法解除,姜某要求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法院不予支持。
姜某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公司以姜某曠工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提交《員工手冊》及培訓簽到表予以證明,其上規定有請假流程,且根據公司提交的員工請假單顯示,姜某此前請假亦填寫有書面請假單。現姜某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其在2020年7月7日至7月9日期間已按公司規定請事假并經公司同意。故一審法院認定公司以姜某曠工為由,依據《員工手冊》規定將其辭退系合法解除并無不當。姜某上訴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姜某不服,申請再審。
再審:高院經審查認為,姜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不予支持。高院駁回姜某的再審申請。
03
職工請事假,單位能否不批?
當前,我國勞動立法并未規定具體的事假規則,但從保障勞動者權益及規范用工管理的角度,給出了用人單位如何建立事假規則的路徑指引。在當前法律尚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事假的審批管理,本質上屬于用人單位通過建立規章制度等途徑,行使用工管理權的范疇。
作為用人單位,在遇到職工因故請事假時,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可以給予批準。前提是用人單位要有完善的規章制度,明確職工請事假的流程及批準權限,既要依據規章制度進行審批,還要綜合考慮職工的實際情況。
04
制度與人情的碰撞
近年來,職場請假制度成為熱議話題,特別是在員工承擔家庭責任的情況下。姜某請假陪考被解雇,這一案例射出了制度與人情的碰撞。
姜某因未遵守請假流程被辭退,且未獲得經濟補償,或許從法律角度看,公司嚴格遵循規章制度并無過錯。但也需反思如何在制度執行中,平衡管理剛性與人文關懷,倡導包容、理解的企業氛圍,鼓勵員工在家庭與工作之間找到平衡點。
近年來,法院判決也加大了對用人單位合理、善意行使假期審批權的審理力度。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汪某以父親病重進行手術需回家照顧為由向公司分別請了3次假,公司批準了前2次,第三次未批,員工未來上班,公司按曠工開除合法。結果,法院判決該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并需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0000元。
類似姜某的困境并非孤例。目前,部分企業已開始試行"教育關懷假",允許員工每年享有3-5天的彈性假期用于子女關鍵成長節點,這種制度創新既保障了企業運轉,又增強了員工歸屬感。高考作為家庭重大事件,企業若允許事后補流程或設立“陪考假”或能緩解矛盾。作為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并不是冷冰的條款,既要給依法管理也要注重人文關懷,可多提醒員工守規留痕。
此外,作為勞動者,也應自覺熟悉并遵守用人單位合理合法的規章制度,即便是特殊事由,也要及時按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避免因程序瑕疵導致權益受損。
這周末
2025年高考即將開考
@職場爸媽
你們會請假陪考嗎?
員工請假陪考被辭退
是嚴守公司規范還是不近乎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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