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10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公益訴訟起訴典型案例。這批典型案例均為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案例,突出“訴”的剛性監督作用,以可訴性引領精準性規范性,案例涉及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農用地、海洋資源保護等生態保護多方面。
檢察公益訴訟是真的會起訴!近年來,最高檢以發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指引案件辦理已是較為突出的方式,分門別類、各有側重的典型案例對相應垂直領域的案件辦理,起到了“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文件”的作用。此番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的發布,選取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這一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量最大、最成熟的“傳統強項”切入,并專門以“起訴”為特質對案例做歸納和發布,可以說意味深長。
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是檢察公益訴訟傳統的法定辦案領域,是檢察公益訴訟的“基本盤”,而且完整覆蓋了民事、行政兩大類公益訴訟案件類型。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7.4萬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達到6.1萬件,提起公益訴訟6700余件,占全部領域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的57%。在生態保護領域選取典型案例突出公益訴訟的“起訴”特質,準確抓住了公益訴訟的重點、痛點和難點,正如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負責人所言,本次發布的主要特點和典型意義之一,就在于突出“訴”的剛性監督作用,以可訴性引領精準性規范性。
2024年12月,最高檢發文全面深化檢察改革,要求檢察公益訴訟聚焦公益保護,準確把握可訴性這一基本要素,強調以公益訴訟的“可訴性”來嚴把案件質量關。檢察公益訴訟既然是訴訟,就不可能也絕對不會只有建議這一個監督手段,制度設計伊始就有訴前監督程序和提起公益訴訟等多種監督路徑,特別是在行政檢察監督過程中,一些被監督對象以書面整改來應付檢察建議,“未實地調查核實,致虛假整改、不徹底整改、問題反彈”,讓檢察監督的持續性跟進難以有效實現。這個時候,檢察公益訴訟的可訴性就必須充分體現,以可訴性來倒逼問題整改的扎實推進。
公共視野下的檢察公益訴訟,檢察建議被采納的情況更常見,哪怕一封檢察建議推不動,一個起訴程序的激活也基本可以解決問題。而本次典型案例發布,不僅都是“訴得起來”的真實案例,更有“訴到最后”的個案實踐。
在貴州仁懷檢察機關訴自然資源局、江西分宜檢察機關訴交通運輸局等多個行政公益訴訟案中,檢察院發現行政機關怠于履職不作為問題,經過磋商、檢察建議等多個監督形式,行政機關卻“工作推進遲緩”“怠于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在此背景下,檢察公益訴訟不僅得以提起,而且走完整個訴訟流程,不因整改完成而撤訴。事實也證明,拿到敗訴判決后的整改治理,是能夠排除困難予以切實推進的。
公益訴訟是真的會起訴,不僅訴得起來,而且能訴到底,正是檢察公益訴訟的可訴性讓監督變得更有力。因為訴訟是司法監督介入現代社會治理的核心手段,讓檢察公益訴訟通過完整履行訴訟職責,凸顯“訴”的剛性監督特質。當檢察建議無法推動實質性整改、無法推動行政機關有效履職,訴訟就要“頂硬上”,成為確保檢察剛性監督的利器。而更進一步的監督目標可能在于,連檢察建議都無法撼動的行政履職惰性,在通過訴訟實現督促目標的同時,訴前怠于履職的責任追究也必須提上日程,積極探索可跟進、可追溯的完整監督路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