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年來,“刷臉”已經完全融入人們的生活,刷臉開門、刷臉打卡等隨處可見。
然而也因為“刷臉”,個人信息被泄露、出售,盜用等問題隨之而來。
對此國家明確規定:不得強制!本月起開始實行新規,違者最高可判刑7年!
作者-水
新規到底管什么
刷臉這事兒,國家終于出手管了!
說起來也是時候了,這些年,人臉識別就像野草一樣瘋長,從銀行到超市,從小區到學校,甚至連上個廁所都要刷臉。技術是好技術,但用得有點過頭了。
6月1日開始實施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就像給這匹脫韁野馬套上了籠頭。最核心的一條規定就是:不能把刷臉當成唯一的身份驗證辦法。
什么意思呢?簡單說,就是你不能只給人家一個選擇。比如說小區門禁,既能刷臉又能刷卡,那物業就不能非逼著業主必須刷臉進門。辦業務的時候,除了刷臉還有指紋、密碼這些驗證方式,那機構就不能只認人臉這一種。
更關鍵的是,新規還強調了"單獨同意"的原則。以后企業要收集咱們的人臉信息,得先讓咱們明明白白知道這事,還得咱們自己心甘情愿地同意才行。不能稀里糊涂就被采集了,更不能玩那種"不同意就不能用服務"的把戲。
為了讓大家心里有數,新規要求安裝人臉識別設備的地方必須有明顯的提示標志。就像商場里貼個告示,告訴大家這兒在收集人臉信息。要是收集十四歲以上未成年人的人臉信息,還得先征得家長或者監護人的同意。
這些規定看起來簡單,其實每一條都直擊要害。它們就像給技術應用劃了道"安全線",實實在在保護著咱老百姓的權益。有了這些硬杠杠,那些想鉆空子的企業和個人,可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違法后果有多嚴重
說到后果,這可真不是嚇唬人。
新規背后有著真刀真槍的法律條文支撐。根據刑法第253條之一的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個"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可不是隨便說說的,都有具體的量化標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獲取、出售、提供人臉等敏感個人信息50條以上的,就算"情節嚴重"。達到這個標準十倍以上的,就是"情節特別嚴重"了。
更嚴格的是,新規還設置了備案制度。應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的人臉信息存儲數量達到10萬人的,必須向省級網信部門備案。這就像給大數據處理者戴上了"數字鐐銬",讓監管部門能夠實時掌握誰在干什么。
想想看,一個小區可能就有幾千戶居民,一個商場每天進出的人流更是數以萬計。這個10萬人的門檻,其實并不算高。那些處理大量人臉數據的企業,現在都得乖乖去備案,否則就是違法。
誰能想到,曾經被當作"便民神器"的人臉識別,如今卻需要如此嚴格的法律來規范。這說明什么?說明技術的發展已經快到讓法律都得跟著跑的地步了。當便利與安全發生沖突時,法律選擇了站在個人權益這一邊。
任何技術都不能凌駕于人的基本權利之上,哪怕它能帶來再大的便利。
身邊的強制刷臉有哪些
說起強制刷臉,大家肯定都遇到過。
最典型的就是小區門禁系統了,很多住戶都有這樣的經歷:搬進新小區,物業第一件事就是要求錄入人臉信息,說是為了安全。不錄入?那你就準備每次都找保安開門吧,或者干脆爬墻進去。
這種"霸王條款"式的做法,讓很多人哭笑不得。明明有門禁卡這種傳統方式,偏偏要搞得這么復雜。特別是那些對隱私比較敏感的人,心里總是不踏實,擔心自己的人臉信息被濫用。
更讓人無語的是一些服務行業的奇葩操作,2024年4月,上海一家游泳館在更衣室內設置人臉識別系統,想要打開衣柜就得刷臉。問題是,這攝像頭對著更衣室內景拍得清清楚楚,到底要不要用呢?
還有那個讓人印象深刻的盲人辦卡事件,江蘇的管先生想辦張手機卡,拿著身份證、殘疾證明等齊全證件到場,營業廳卻堅持要求刷臉驗證。管先生從小失明,可工作人員就是不通融,最后只能讓女婿代辦。
這件事當時在網上炸開了鍋,網友們紛紛吐槽:"科技應該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而不應該成為障礙。"這話說得特別在理。技術的初衷是服務人類,不是給人類設置門檻。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醫院掛號要刷臉,景點檢票要刷臉,甚至連一些商場的廁所都要刷臉。人們的臉就像一張"萬能卡",被各種機構反復掃描、記錄、存儲。
更可怕的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人臉信息被收集了。走進商場,人臉識別攝像頭悄悄記錄;在餐廳吃飯,AI系統默默分析你的消費習慣。這種"靜默采集"的方式,讓個人信息保護變成了一句空話。
新規的出臺,就是要打破這種"默認刷臉"的局面。有了法律的硬約束,那些習慣了"一刷了之"的機構,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的做法。
新規能帶來哪些改變
有了這個新規,情況會大不一樣。
最直接的變化就是,咱們有了說"不"的權利。以前遇到強制刷臉,只能無奈接受或者放棄服務。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因為法律就是咱們的底氣。
對于那些特殊群體來說,新規更是及時雨。像管先生這樣的視障人士,以后不會再因為無法刷臉而被拒之門外。新規明確要求,對于特殊人群,必須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規定,提供替代驗證方式。
從技術發展的角度看,新規其實是在倒逼行業升級。那些過度依賴人臉識別的企業,現在必須開發更多元化的身份驗證方案。刷卡、指紋、密碼、二維碼等傳統方式,重新回到了人們的視野。
想刷臉的可以享受便利,不想刷臉的也有其他選擇。
當然,變化不會一蹴而就。畢竟,改變既有的技術應用模式需要時間和成本。一些企業可能會抱怨合規成本增加,一些用戶可能會覺得操作變復雜了。
但從長遠來看,這種短期的"陣痛"是值得的。當技術應用回歸到以人為本的軌道上時,整個社會都會受益。個人隱私得到保護,技術創新有了邊界,市場競爭變得更加公平。
新規的實施,也標志著我國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這不僅是對國內民眾權益的保護,也是在向國際社會展示中國在數字治理方面的決心和能力。
未來,隨著新規的深入實施和不斷完善,我們有理由相信,技術與人權的平衡會找到更好的結合點。那時候,人臉識別技術會真正成為便民利民的工具,而不是侵犯權益的利器。
結語
刷臉技術剛出來的時候,大家覺得挺新鮮,現在卻要用法律來管它。這說明啥?技術再好,也不能踩到人的底線上。
這個新規其實就是在告訴大家:便利是便利,但你的臉還是你的臉,別人不能想用就用。當技術發展與個人權益發生沖突時,法律毫不猶豫地選擇了保護后者。這種選擇,體現了一個現代社會應有的價值取向。
你平時都在哪些地方被強制刷過臉?最希望哪個地方趕緊取消強制刷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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