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膽識:刑辯律師的核心競爭力
1. 膽量無法訓練,卻是刑辯的基石
- 法庭不是學術研討會,法槌落下時,律師的膽識比理論功底更重要。
- 缺乏膽量的律師,難以對抗公權力的不當干預,最終可能淪為“點頭哈腰的油膩人”。
2. 實戰案例:以膽識破局
- 在某縣法院13名被告人的案件中,律師提出11項程序申請(回避、非法證據排除、偵查人員出庭等),直接揭露“同步錄音錄像缺失”的漏洞,迫使公訴方陷入被動。
- 金句:“冤枉你的人,比你還清楚你有多冤。”
二、技術:從“發問設計”到真相挖掘
1. 細節決定成敗
- 通過設計20個問題還原“某人用筆寫字”的微小動作,訓練抽絲剝繭的能力。
- 核心觀點:只要證人出庭,真相必會浮現;阻止證人出庭,往往是冤案的信號。
2. 偽證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讓說話
- 律師不懼偽證,但需警惕司法機關通過限制證人出庭掩蓋事實。
三、司法亂象:從“行政化”到“運動式執法”
1. 司法異化的四大病灶
- 行政化:領導意志凌駕法律;
- 地方化:保護主義干預審判;
- 斂財化:罰沒驅動立案(如“套路貸”擴大化);
- 業績化:湊數式掃黑(普通犯罪拔高為涉黑)。
2. “套路貸”運動的副作用
- 模糊定義導致合法民間借貸被“割韭菜”,借款人惡意舉報成風,金融活力窒息。
- 警示:運動式執法破壞法治生態,最終人人自危。
四、律師的“道”與“術”:德才兼備方能破局
1. 守“道”者需通“術”
- 道:堅守正義,如申請排非、證人出庭;
- 術:駕馭程序細節(如“同步錄音錄像”缺失的反擊)。
2. 風險防控:好人更需防壞人
- 高潔者常因不設防而受害,律師需既存善念,又識詭計。
- 金句:“壞人終有惡報,但好人不能只靠天道,更要懂人道。”
五、結語:在逆流中堅守法治信仰
1. 司法現狀的諷刺
- 盛世之下看守所人滿為患,“真兇再現”成糾錯唯一路徑,其他冤案平反難如登天。
2. 律師的使命
- 不僅為個案辯護,更為制度糾偏。
- 呼吁:公眾需關注司法,因為“今日漠然,明日或成受害者”。
最后宣言:
> “時間順流而下,生活逆水行舟。刑辯律師的膽識與堅守,是黑暗中的微光,更是法治社會的底線。”
天津華琛律師事務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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