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 申報通知下發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
二、獎項概況、評審標準
東臺市市長質量獎是市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管理等級評定獎項,每年評定一次,分為“東臺市市長質量獎”和“東臺市市 長質量獎提名獎”兩個獎項。每年評定數量各不超過3個。申報 主體為東臺市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 以下簡稱組織)。 評審標準按照國家標準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和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執行。
三、申報條件
(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 二)在市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正常運營 3 年以上;
( 三)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質量、環保、安全等政策, 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 四)通過 GB/T19001-ISO9000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有效運行 2 年以上;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 2 年以上;注重 自主創新,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 業特色、企業特點和標桿示范作用;
( 五)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 動的組織,主要經濟、技術、安全和質量等指標位于同行業領先 地位;從事非營利性業務的組織,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 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近 3 年無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屬于組織自身責任而引起的
質量異議、索賠和退貨,無國家或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 無重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其他較大及以上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至申報截止日期前已完成信用修復的除外);出口企業未發生 因產品質量安全原因引發的退運、銷毀或官方通報;
( 七)在一個申報周期內,有關聯關系的母、子公司中,只可有一家申報東臺市市長質量獎。母公司已獲得東臺市級以上政府質量獎(包括中國質量獎及其提名獎、本省及外省省級政府質 量獎及其提名獎、鹽城市市長質量獎及其提名獎、東臺市市長質量獎及其提名獎)的,不再接受其子公司的申報。子公司已獲得東臺市級以上政府質量獎的,一般情況不再接受其母公司的申報。
四、申報材料
( 一)申報表。應全項目填寫,具體要求見各表后"注" 。如表內填不下可另加附頁或自行復印表格,未填項需要說明原因。
( 二)組織概述。3000 字以內,內容要求見 GB/Z19579-2012 《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 B。
( 三) 自評報告。對照 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 則》要求,通過事實和數據,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逐條說明實施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成效和經驗。
( 四)典型案例。提供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產生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典型案例。
( 五)證實性材料。包括組織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涉及市場準入的產品、工程、服務類許可證、強制性認證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已獲取的各類體系認證(含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證書復印件;近 3 年的外部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僅需提供正文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近 3 年獲得市級及市以上質量榮譽(包括品牌)的證書復印件; 組織機構圖及組織自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證實性材料等。
(六)申報材料應針對性強、重點突出、準確簡潔。申報材料不得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涉及商業秘密的,申報組織應當予以脫密處理并進行注明。
(七)所有申報材料以 A4 紙幅面裝訂成 2 冊(標準 A4 紙 正反雙面打印,合并軟封面裝訂成冊) 。材料 1—4 為一冊,總頁數不得超過200 頁,證實性材料單獨為一冊,一式三份,并在每冊側脊上標注申報單位名稱,兩冊材料均輔以目錄和頁次。同時需提供 PDF 電子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 563006989@qq.com )或 電子版文件(U 盤)。
五、評定工作進度安排
( 一)2025 年 7 月 20日前:市質量發展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市長質量獎申報材料;
( 二)2025 年 7 月 21日至9月5日:市質量發展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組織評審專家 進行資料評分,形成資料評審報告及確定進入現場評審的組織名 單;
( 三)2025 年 9 月 6 日至 11 月 15 日:市質量發展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現場評審,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提出候選名單;
( 四)2025 年 12 月30日前 :征求市質量發展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成員單位意見,審議東臺市市長質量獎候選名單,形成推薦名單;
(五)推薦名單在東臺市相關媒體上進行公示后,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最終獲獎組織;
( 六)對獲獎企業( 組織)進行表彰、獎勵。
六、評定工作要求
( 一)市質量發展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各鎮區和行業協會、市場監管局各分局應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實際情況, 做好市長質量獎的推薦及宣傳工作;
( 二)承擔市長質量獎評定任務的機構和人員要依法保守組織的商業秘密,嚴于律己,公正廉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程序、標準進行評審;
( 三)切實加強對評審工作的監督,對在評審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機構或個人,取消其評審工作資格,并提請其主管部門或所在工作單位給予紀律處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市質量發展和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東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姜新華、呂蓉,地址:東臺市金海中路 9 號。
附件:《東臺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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