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地下人防工程、大型綜合商場地下美食城和超市、地下綜合管廊……諸如此類的城市地下空間,是市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場所。
地下空間因為其位置、構造、特種用途等多種原因,屬于安全事故高發、易發的場所。2024年某市地下一層違規改建冷庫過程中發生火災,導致39人死亡、9人受傷,10人被判刑,50余名公職人員被問責。多地地下車庫在汛期曾發生浸水積水、車輛大量被淹。慘痛的事故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值此安全生產月,浦東新區地下空間安全宣傳員“公小護”和您分享一首安全謠——《地下空間要防災,守護平安有我在》(動畫版微視頻),以簡明易記的韻律普及安全小常識,助力提升公眾防災意識,共建安全韌性,共享安全空間。期待您多轉發、廣傳播。
地空安全責任之友情提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地下空間的安全,同樣遵循著安全生產的責任規則——“誰是產權人誰負責”“誰是使用人誰負責”“誰是管理單位誰負責”“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原標題:《安全生產月|浦東“公小護”分享《地下空間要防災,守護平安有我在》安全謠》
欄目編輯:顧瑩穎 文字編輯:趙菊玲
來源:作者:浦東建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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