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一樁科場案,讓年少的周樹人(魯迅)遭遇家庭變故。
起因是光緒十九年(1893)的浙江鄉試。
這一年,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命家仆陶阿順帶著一封信,前去拜訪此次鄉試的正主考殷如璋。周、殷二人皆為同治辛未科進士,有同年之誼,但周福清寫信的目的并不單純。
信中有“憑票付洋銀一萬元整”的字條,是許諾的賄款;另一張紙寫“馬官卷,顧、陳、孫、章,又小兒第八,均用宸衷茂育”,這是說,請托的考生為馬、顧、陳、孫、章姓考生,以及周福清的兒子周伯宜(魯迅之父),他們將在答卷中以“宸衷茂育”等字為暗號。顯然,這是一種作弊手段。
但家仆陶阿順把事情搞砸了。
陶阿順到考官所在的座船找殷如璋,只見吏役人來人往,根本沒人搭理他。陶阿順等了半晌,實在不耐煩,于是大喊大叫,意圖引起殷如璋的注意。可是他一喊,全體目光向他看齊,很快有人來盤查,舞弊之事即將敗露。作為官場老油條,殷如璋當即翻臉不認人,將陶阿順連人帶信送到府衙審訊。
周福清得知陶阿順被抓,自知大事不妙,反復猶豫后,還是決定投案自首,隨后被關押了9年,仕途盡毀。其子周伯宜沒撈著舉人,連秀才的身份也被革去,從此閑居在家,染上重病。此事使周家一度衰敗,少年魯迅經常為父親的病出入當鋪和藥店,沒少遭人白眼。
縱觀清代科場之獄,周福清賄賂案只不過是冰山一角。有清一代,科舉制度不僅是通往權力、名聲和財富之路,也暗藏了考生的投機取巧、官場的腐敗交易以及帝王的挾勢弄權。
▲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圖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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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考試,考生往往被當作第一視角。
比如說如今的高考,考前熱搜往往是學生的喊樓、動員大會、最后一次自習,超燃超青春;考試時,考生丟個準考證、去考場遲到、最先交卷離場,都有可能成為顯眼包;考完出成績,那就是學霸的舞臺了,來自各地的高分考生引人注目。
若說考場如戰場,那考生就像沖鋒陷陣的將士,若說考試如游戲,那考生都是打怪升級的頭號玩家。清代的科舉考試也是如此,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層層篩選,生員、舉人、貢士、進士,層層闖關。
但身陷科場案的考生,是科舉考試中的異類,他們蔑視規則,妄想走捷徑翻越眼前的高山,一不小心就摔得粉身碎骨。
乾隆二十三年(1758),順天府舉辦一場考試,選拔滿、蒙童生。順天府是清代京師重地,按照定制,八旗子弟中的童生通過考試后,可入順天府學,列為生員,獲得參加鄉試的資格。
當時,很多滿、蒙貴族子弟好吃懶做,無心向學,到考場上自然就懵圈了。有個叫海成的童生,考前和幾個考生約好,叫人放信鴿傳遞考題答案,可到順天貢院應試時,他才發現考場如牢獄般規則森嚴,考生之間根本沒有機會交流。
海成見沒機會作弊,惱羞成怒之下大鬧考場,煽動近百名考生和他一同在考試的號舍之間竄來竄去,吵吵嚷嚷,跟趕集似的。這些滿、蒙童生的父、祖都是朝中重臣,考官不敢輕易阻撓,考場秩序頓時大亂。
事后,有個御史上奏,將滿、蒙童生大鬧考場的事情報告給乾隆帝。
天子跟前的順天府竟然出了這檔子事,乾隆帝得知后大怒,當即派出欽差大臣查案。起初,京城貴胄官官相護,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這事兒壓下去。
但乾隆不肯善罷甘休,決定親臨考場,對考生進行復試。結果,在乾隆帝親自監考的情況下,還搜出了好幾個夾帶字條的滿、蒙童生,這下紙包不住火了。
乾隆帝下令嚴審,查明了海成帶頭鬧事的真相,于是將其處斬,其余跟隨海成鬧事的考生和搜出夾帶的考生,處以流放邊地或在本旗充任披甲服役的懲罰,永遠不許再參加科舉。對于其他與舞弊考生相關的人員,乾隆諭令“應悉審明,按律重擬治罪”。
▲乾隆帝畫像。圖源:網絡
在清朝享有特權的滿、蒙八旗子弟中,居然有人企圖通過大鬧考場的手段來渾水摸魚,這看似荒誕不經,而乾、嘉年間的兩起“假解元”事件,更可見清代科舉舞弊手法的多樣化。
乾隆四十八年(1783),廣西土田州知州岑宜棟之子岑照赴省城參加鄉試。
考試前,岑照沒有急著備考,而是先去拜訪永安州知州葉道和,請他幫自己找個“槍手”,也就是找人代考,并承諾將以重金酬謝。
葉道和打包票,說一定幫岑照考取舉人,回頭就去找了自己多年的好友曹文藻,請曹文藻混入考場內當“書辦”(管辦文書的屬吏),找機會代替岑照考試。“槍手”曹文藻是個才子,信心十足地接過任務,這一趟下來,可以賺300兩銀子。
問題就出在,曹文藻這個“槍手”當得太好,超額完成任務。九月放榜,岑照竟然高中解元(鄉試第一名)。
岑照大喜過望,馬上籌集銀兩答謝葉、曹二人,可還沒等他們慶功,省府衙門就派人將他們捉拿歸案。原來,專管本省教育的廣西學政于鼎沒有被蒙在鼓里,他對考生的情況了如指掌,知道岑照的才學有幾斤幾兩,看到解元的名字公布后覺得有問題,就將此事上報給了廣西巡撫。
不久后,真相大白,廣西士子大為震驚,朝廷得知后也做出處理決定:岑照、葉道和立即處斬,“槍手”曹文藻秋后處決。作為官宦子弟的岑照不走正道,沒能如愿當上舉人,反而丟了性命,就連幫助他的永安州知州也被處死,可見乾隆帝的殺伐決斷。
無獨有偶,嘉慶三年(1798)戊午科湖南鄉試,有個叫傅晉賢的考生也靠著作弊“考中”解元。
此次湘闈,傅晉賢花錢請考場的書吏樊順成幫忙。樊順成收了錢,私下偽造考官用的印章等,到試卷評審完畢、還未公布名次之際,樊順成和同伙將排在第一的試卷偷偷抽出,將其與傅晉賢的考卷交換。放榜后,傅晉賢果然位居榜首。
巧的是,原本排在第一的那名考生和岳麓書院山長羅典相識,考完后就將考場所答詩文默寫一份,呈送給羅典。羅典親自點評,并斷言他此次中舉必得第一。于是,當羅典得知解元的名字是傅晉賢時,便起了疑心,隨后看到刊刻發布的解元闈墨,竟是之前看過的那篇文章。
羅典此時便知道鬧了大烏龍,趕緊到湖南巡撫衙門舉報。在清代科舉的嚴密制度下,這種作弊手法并不算高明,結果很快查明,考生傅晉賢向書吏樊順成等行賄,通過割換試卷的方式,竊取了解元身份。遠在京城的嘉慶帝下達御批,將傅、樊等舞弊人員處死,并將解元名分還給那名受害考生。
從這兩起假解元案,可見作弊考生的膽大妄為。但一個巴掌拍不響,假如沒有考場人員與之暗中勾結,他們的陰謀也難以得逞,所以,考場人員也是科場案發生的一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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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舉制度,對科場內外有詳盡、明確的規定,其中就包括對考官的任命。
院試選拔生員(秀才),雖托名為本地學政所取,但實際上多由學政隨從的幕僚閱卷。
到了鄉試,主考官由皇帝親自任命,正副各一人,負責主持考場工作,擁有裁決權力,所謂“隨分隨閱,隨取隨呈,去取權衡,專在主考”;其余為同考官,人數按各省情況多寡不一,負責具體的閱卷工作。清廷差往各地擔任鄉試主考的主要是翰林官、給事中、光祿寺少卿、四部司官及中書、行人、評事等。
會試考官的地位往往更加顯赫,一般以進士出身的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尚書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官員擔任主考,由禮部提名,皇帝欽命特派,其中,正、副主考四人,稱為“總裁”。
在千奇百怪的科舉故事中,世人大多只看到中第士子的“春風得意馬蹄疾”,抑或是落榜書生的“卻向春風領恨回”,而那些主宰考生命運的考官存在感堪憂,他們一旦出現故事中,就可能是發生了事故。
順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順天鄉試,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走馬上任,卻都心懷鬼胎,結果,這兩名不公的“裁判”,把這場考試給攪黃了。
順天府管轄京畿要地,地位突出,順天鄉試自然受到格外重視,考生中不乏權貴子弟。因此,擔任同考官的李振鄴,把這場考試當作升官發財的機會,在開考前收取“關節”條子多達25份。
所謂“關節”,其實是一種暗號,一般是幾個字、詞。作弊考生將其寫在條子中,考前交給受賄的考官,條子上加三圈、五圈,則是說如果中試就贈銀三百兩或五百兩。隨后,考生在考場作答時將這些特定的字嵌入答卷之內,同時又不影響文章的整體結構。受賄考官在閱卷時發現了這幾個字,就知道是之前打好招呼的人,適當給考生優待,助其考中。
這是當時科舉作弊的常見手法。
晚清的薛福成對關節條子深惡痛絕,在《庸盦筆記》中說:“自條子興,而糊名易書之法幾窮矣。”
糊名、易書,是科舉考試中用來防止作弊的方法。前者即封住考生的名字,使閱卷者不知此卷為何人所作;后者則是在考生交卷糊名后,由考場人員用朱筆另外抄一遍,稱為“朱卷”,以供閱卷,這樣就認不出考生的筆跡。但要是考生暗通“關節”,這兩種方法都不管用,因為除了受賄的考官外,沒有人能分辨出其答卷中隱藏了哪些暗號。
順治十四年的順天鄉試,李振鄴收了25份關節條子,列了一份25人名單,最后從中錄取了重金行賄的考生。
另一個同考官張我樸,倒是沒有受賄,但是他和此次應試的一名考生蔣文卓有過節,考前就想著要讓他落榜。
閱卷時,同考官郭濬發現一張卷子答得很好,就向一旁的張我樸推薦,張我樸看了后,見其與蔣文卓的文風相近,以為是蔣文卓的文章,于是極力反對,說:“此人試卷文理荒謬,一旦錄取,必遭非議。”
郭濬聽張我樸的話,沒有上薦,使這名考生不幸落榜。但這張卷子,其實是另一名考生蔣廷彥所作。放榜后,郭濬對此事耿耿于懷,偷偷告訴蔣廷彥,說你的卷子我本來已經選中,但不知為何,張我樸堅持反對。此外,郭濬還把李振鄴受賄的事捅了出來。這么一看,郭濬表面上很老實,實際上還挺有脾氣。
蔣廷彥本就感到失意,得知事情原委后,決定進行復仇,將李振鄴、張我樸科場舞弊的情況寫成匿名揭帖,到處散發,終于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經過調查后,李振鄴、張我樸等舞弊考官和行賄考生被斬。值得一提的是,李振鄴受賄時列了一張考生名單,朝廷審案時便照著名單將犯人一一捉拿歸案,得來全不費工夫。次年正月,順治帝對順天鄉試新科舉人進行復試,又革去了文理不通的舉人8名,可見,科場舞弊這灘渾水是越查越深。
▲順治帝畫像。圖源:網絡
《大清律例》規定:“考試官、同考官及應試舉子,有交通、囑托、賄買、關節等弊,問實斬決。”
但對于讀書人來說,金榜題名是他們夢寐以求的理想,有的人心甘情愿為功名奉獻一生,還有些人動了壞心思,愿意鋌而走險,導致科場案屢禁不止。
康熙五十年(1711)辛卯科江南鄉試案,更是一樁集體舞弊的窩案。
這年九月初九,江南鄉試放榜,應考的生員們聚集在江寧府(今江蘇南京)貢院門外翹首以盼,可結果讓他們大失所望。來自蘇州的上千名考生僅有13人中舉,其余中舉者多為揚州鹽商子弟。
蘇州是江南文化繁盛之地,學霸輩出,蘇州考生即便發揮失常,中舉人數也不可能遠遠落后于揚州,更何況,揚州中舉考生多出自富貴人家,其中,同考官句容知縣王白俞所薦的吳泌,山陽縣知縣方名所薦的程光奎,這兩人皆為紈绔子弟,平時不學無術,在當地是出了名的“學渣”。
蘇州考生認為此事大有蹊蹺,寫成詩詞、對聯、歌謠,到處傳播,諷刺科場不公,其中一副對聯寫道:“左丘明兩目無珠,趙子龍一身是膽。”此聯直指正主考、副都御使左必蕃對科場舞弊視而不見,副主考、翰林院編修趙晉膽敢貪污受賄。
有考生將五路財神像抬進學宮,放在孔子像旁,意思是,誰送錢給考官,誰就能考中舉人。還有人將貢院匾額用紙糊上,然后在紙上寫兩個大字——“賣完”,諷刺有考官受賄,售賣舉人名額。
蘇州考生這么一鬧,康熙帝也知道江南鄉試出事了,立刻命兩江總督噶禮、江蘇巡撫張伯行等地方官員徹查此事。
經過嚴審,先是兩名被多人舉報的“學渣”舉人對舞弊行為供認不諱。
據新中“舉人”程光奎供述,他與副主考趙晉等素有交情,早已花錢打通關系,因此得以考中。另外一個“舉人”吳泌也供認了自己行賄買通考官的情況,稱自己向安徽巡撫、涇縣知縣等當地官員賄賂了數千兩銀子。
調查過程中,發現程光奎、吳泌各有一筆賄款下落不明。
經審,一名負責轉送賄款的人員供出:“聽說是留給兩江總督噶禮大人。”此時,也有人傳言,噶禮欲從中索取銀兩,保全程光奎、吳泌等人無事。
于是,江蘇巡撫張伯行認為此案與噶禮有關,奏請康熙將噶禮解任嚴審。噶禮也不甘示弱,上書參張伯行挾嫌誣陷、監斃人命等七大罪狀,并請與張伯行對質。
真相尚未大白,總督和巡撫倒是先斗起來了。
噶禮是康熙的寵臣,為人一向貪婪,其母親恰好又是康熙的乳母。起初,康熙帝在北京看到噶禮與張伯行互參的奏折,還偏向噶禮,幸虧年邁的噶禮之母深明大義,向康熙帝直言噶禮貪得無厭,并為張伯行伸冤。
康熙只好先將噶禮與張伯行一同解職,令戶部尚書張鵬翮為欽差,繼續審理此案,后又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復查。
經過一年多的審訊,才查明了部分官員私受考生賄賂的情況。
對于涉案人員,康熙諭令:處以副主考趙晉和同考官王白俞、方名斬立決;正主考左必蕃雖未受賄,但失于覺察,處以革職;作弊行賄者吳泌、程光奎等五人絞監候,秋后處決。
辛卯江南鄉試案就此結案,兩江總督噶禮是否曾參與其中,已經不得而知,康熙也就對他從輕發落,只是將其撤職,而仗義執言的張伯行得以留任。
▲南京夫子廟。圖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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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江南鄉試案中,康熙帝雷霆萬鈞般的決斷使案件出現轉機,但是,他對兩江總督噶禮的有意包庇,也使此案不了了之。
皇帝,是科舉考試的大BOSS。在家天下的古代社會,科舉制所選拔的人才,大多數淪為皇帝的忠仆,而在撲朔迷離的科場案中,皇帝如何行使他的權力,也會影響事件的導向。
雍正四年(1726),江西鄉試發生了著名的“查嗣庭科場試題案”。
查嗣庭出自海寧查氏,因受隆科多舉薦任內閣學士,得以在朝中施展才學,是年被任命為江西鄉試正主考,本來前途光明。
后世傳聞,查嗣庭當時出的試題有一道是“維民所止”,出自《詩經·商頌·玄鳥》中的“邦畿千里,維民所止”。這句話的本意是國家廣袤的土地,百姓都可居住,大有愛護天下子民之意。
可有人不懷好意,彈劾查嗣庭,稱“維止”二字正好是把“雍正”的頭掐掉了,這是大逆不道。
這個說法不太靠譜。
▲查嗣庭畫像。圖源:網絡
從現有史料來看,查嗣庭被告發的試題,是此次考試中的《易經》第二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第三題“其旨遠,其辭文”,《詩經》第四題“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這幾個題目都出自典籍,看似毫無關聯。可從雍正四年九月的上諭可知,雍正帝將這幾個試題與此前年羹堯案中汪景祺的一篇《歷代年號論》聯系了起來。
《歷代年號論》認為前代年號中帶“正”字的皇帝,都不是什么好皇帝,比如金海陵王的正隆、元順帝的至正、明武宗的正德等。雍正帝懷疑,查嗣庭出的題就是按照《歷代年號論》的說法來影射自己,其中,《易經》第二題與《詩經》第四題,“前用正字,后用止字”,而《易經》第三題則用“其旨遠,其辭文”,表明其存在寓意。這些文字拼湊在一起,觸犯了雍正帝敏感的神經,于是有了冤屈的文字獄。
從朝廷形勢來看,查嗣庭身陷此案的真正關鍵,也許本就不在于試題,而是因為他為隆科多一手舉薦,當時,雍正帝在扳倒年羹堯后,正要鏟除隆科多黨羽。如今被抓住把柄,查嗣庭在劫難逃。
雍正在上諭中稱,查嗣庭“語言虛詐,兼有狼顧之相,料其心術必不端正”,并以“諷刺時事,心懷怨恨”等罪名,將他逮捕。
查嗣庭被抄家,全家押送刑部,大受拷問。查嗣庭次子查克上,原來已官至內閣中書,次年三月病死獄中,這給早已絕望的查嗣庭莫大刺激,很快他便自盡于獄中。盡管如此,查嗣庭仍被戮尸,他的兒子16歲以上處斬,15歲以下流放。
結案后,又因涉案的查嗣庭是浙江人,雍正帝下詔,痛罵浙江士子“挾筆墨之微長,遂忘綱常之大義”,停止浙江士子鄉試、會試三年,順便整飭了一下浙江的地方士紳。
如此看來,所謂查嗣庭科場試題案,不過是雍正帝鏟除異己、樹立威望的舉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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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場案中,皇帝一旦顯現龍威,往往有深層的含義,比如前文的查嗣庭科場試題案,本質上是雍正帝借機立威的文字獄。
到了咸豐八年(1858年),戊午科順天鄉試,發生了清朝最大的一起科場案。
這一時期,清廷百弊叢生,內外交困,咸豐帝不僅要面對太平天國運動的沖擊,還要目睹帝國主義對中華大地的蠶食,朝中卻鮮有力挽狂瀾之輩。面對朝廷官員的貪污腐化,咸豐帝不禁痛斥道:“內外文武諸臣,視國如家固不乏人,然泄泄沓沓,因循不振,祿位之氣重,置國事于不問者,正復不少。”
咸豐渴望通過嚴刑峻法來整肅朝綱、整頓吏治,而戊午科順天科場案便是一次機會。
這一年,全國各地舉行鄉試,京城重地的順天鄉試卻出大事了。此次順天鄉試錄取了300名舉人,其中,當地一個京劇發燒友、滿族人平齡金榜題名,而且名列第七名。
讀書人都有自己的圈子,考生們一打聽,都知道這平齡就是個二流子,能參加鄉試就已經夠意外了,竟然還考中舉人,這背后恐怕有貓膩。
于是有人上奏皇帝,請求查明此事,咸豐就讓陳孚恩等大臣前往調查。
陳孚恩一查,發現平齡的試卷果然有問題。
前面說到,清代科舉考試在閱卷時,有所謂的“朱卷”。這是為了避免評卷人碰到認識的考生,認出對方的筆跡,于是將答卷分為“墨卷”與“朱卷”,前者是考生親筆寫的卷子,后者是考場人員將其答卷抄寫一遍,用來評分。
審查過程中,發現平齡的墨卷上錯漏百出,到了朱卷上卻全被改正了。
誰改的?只能是負責抄寫的相關人員,平齡舞弊“實錘”了。
意外的是,平齡下獄后不久就死得不明不白。本來有大臣說,將順天鄉試的考官罰俸一年,就可以結案了。咸豐卻聽從親信大臣肅順的建議,下令再查,往死里查!
▲咸豐帝畫像。圖源:網絡
陳孚恩等人對順天鄉試中舉者試卷進行了全面復查,發現300名舉人,有50份試卷出了問題,也就是說,至少有六分之一的人本來不應該中舉,他們竊取了其他考生的人生。
咸豐看完報告立馬“氣抖冷”。科舉考試為大清選拔人才,是讀書人的最后一方凈土,竟有人敢如此胡作非為,而且是在天子腳下。
在咸豐的支持下,陳孚恩等人揭開黑幕,將參與此次舞弊的考生、官員一一揪出來,一直查到作為正主考的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柏葰身上。
案發次年,經過陳孚恩等人審理,包括柏葰在內的四名主要涉案官員被判處斬首,其他幾十人被流放、撤職、降級、罰俸。
但是,直到柏葰被押到菜市口時,咸豐還拿不定主意是否要處死他。
咸豐問大臣意見,一時鴉雀無聲,只有肅順站了出來,說,科舉是國家大典,一旦徇私舞弊,處分極嚴,柏葰是一品大員,且是科甲出身,是他辜負了皇上的恩典,也藐視了國家的法令,請立即執行死刑。
肅順的話,堅定了咸豐的決心,當天,柏葰被處斬。咸豐嘆道:“雖然情有可原,但法令如山,不能寬宥,柏葰必須死。朕想到此處,不禁垂淚。”
作為清朝最后一位掌握實權的皇帝,龍顏大怒的咸豐,秀出了自己的鐵腕。柏葰因此成為清代科場案中被處死的最高級別官員。
咸豐帝用柏葰的死打擊科場腐敗。此后數十年,清朝再沒有此等大案。
到了光緒年間,周福清行賄未遂的案件發生時,科場案已經掀不起太大風浪。此時,就連科舉制度這艘千年的巨輪,也已進入沉沒的倒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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