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酒司機”一次酒駕被查后
都會幡然醒悟
認清酒駕的風險隱患
拒絕酒駕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訓
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屢教不改,必是嚴懲
大理市交警現將近期查獲的
3起酒駕案例進行曝光
其中2起屬于再次酒駕
請廣大駕駛人以案為鑒
警鐘長鳴
案例一:5月31日20時39分,李某江駕駛渝A090**號小型汽車沿大理市雙廊鎮大石線2公里500米行駛時,因涉嫌實施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大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現場對駕駛人李某江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呼出氣體中酒精值為48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閾值。經核實,李某江于2016年4月28日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處罰過。李某江將面臨行政拘留、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二:6月1日9時11分,楊某偉駕駛云LYS9**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大理市上關鎮武漢-大理(武大線)2717公里700米處時,因涉嫌實施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大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現場對駕駛人楊某偉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呼出氣體中酒精值為21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閾值。經核實,楊某偉曾于2023年12月21日18時16分因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并處罰。楊某偉將面臨行政拘留、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三:6月1日9時33分,施某強駕駛云L55T**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大理市上關鎮武漢-大理(武大線)2717公里700米時,因涉嫌實施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大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現場對駕駛人施某強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呼出氣體中酒精值為23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閾值,民警依法對施某強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施某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并處罰款的處罰。
為什么反復強調
切勿酒駕!切勿酒駕!切勿酒駕!
酒駕醉駕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次酒駕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后重大事故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精數多少算酒駕?
酒后駕駛
飲酒駕駛為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
于80mg/100ml。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交警提醒
酒后禁駕才能平安抵達
任何時候請牢記
開車不喝
酒喝不開車
來源:大理交警
編輯:楊潤婷
值周:張輝 胡亞玲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機動車排放檢驗常見的違法情形)
二、機動車排放檢驗常見的違法情形——故意刪除出具檢測報告的原始數據、原始記錄
該行為屬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依法應當行政處罰。
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嚴重污染環境的,構成污染環境罪;如果同時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例:檢驗機構車輛檢測人員在車輛檢測不合格后,不僅未及時上傳數據,還直接將數據刪除,導致檢測報告失真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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