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法官,錢到賬了!今晚總算能睡個踏實覺了。”
“案子結了就好,企業卸下包袱才能走得更穩當。”
不久前,一封來自A公司的感謝信被送到相城區法院。信中“全過程調解”“判決書下達的第9天(上訴期內)組織雙方達成和解”“當天履行完畢”“撤回上訴”等字句,如同時光的刻度,清晰記錄著相城法院民一庭庭長余瓊瓊在裁判之外的點滴付出與“如我在訴”的司法初心。
從合作到對峙
八年工程糾紛的起源
2014年夏天,A公司中標了B公司在相城區某地塊的建設項目。彼時,雙方握手言歡,滿懷希望地簽下了合同。
兩年后的八月,工程竣工驗收后,A公司依約提交竣工結算材料,準備結算剩余工程款以支付工人工資和供應商欠款。不料B公司拍案而起,提出未按圖紙施工、工程量不符、部分區域漏水、工期延誤等質疑,讓原本融洽的氣氛瞬間凝固。審計報告就此擱置在談判桌上,成了雙方拉鋸的焦點。
“再這樣下去,公司經營將受到嚴重影響。”多次催款無果后,A公司于2023年提起訴訟,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余款及承擔違約金共6500余萬元。
案件受理后,B公司隨即遞交反訴狀:“工期拖延近半年,工程質量不達標,光漏水就發現1074次。”反訴要求A公司支付違約金2000余萬元。
撥開迷霧
厘清賬目破解僵局
“這就像兩列相向疾馳的火車,必須找到轉岔的軌道。”余瓊瓊帶著審判團隊抽絲剝繭,很快鎖定了三個關鍵爭議點:工程款到底該付多少?工期到底超沒超?工程質量到底過不過關?
一次開庭中,B公司請來的造價師和A公司找的行業專家在法庭上爭得面紅耳赤。380多處工程量爭議點就像380多個繩結,需要一個個解開。在審理過程中,A公司、B公司還先后作為申請人申請保全了對方相應數額的財產。
“從法律程序上說,直接作出判決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余瓊瓊坦言,“一紙判決明確雙方付款義務,案子就可以結案。但這顯然不是最優的解決方法。”考慮到司法審計費用較高、程序復雜,她與書記員多次組織調解。然而談及具體付款金額時,雙方因差距過大再度陷入僵局。
為盡快解決糾紛,余瓊瓊及時啟動了司法審計程序,同時堅持“多走一步”。審計報告出具后,她要求審計機構出庭接受質詢,并對雙方提出的爭議工程量進行現場復勘,最終確定了造價金額。經過這一番工作,原本態度強硬、互不相讓的雙方,都主動降低了各自的訴訟請求金額。
通過深入細致的審理和嚴謹周密的論證,法院最終作出判決:B公司應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2200余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至于工程質量問題,考慮到雙方舉證情況,酌情判決A公司向B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
案結事了
一紙判決之外的司法溫度
“司法工作的價值不僅在于作出裁判,更在于實質化解糾紛。”雖然案件已經作出判決,但余瓊瓊并未就此止步,她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深入細致地釋疑解惑。
造價爭議是雙方最大的心結。對此,余瓊瓊拿出審計報告和質詢、復勘的記錄,逐項解釋審計機構是如何依據合同約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雙方提供的證據來確定每一項工程量和單價的,讓冰冷的數字背后有了清晰的邏輯支撐。同時對照著開工令、各項工程特別是最后一項單體工程的驗收時間等記錄,詳細展示了核算工期的全過程。
對于質量責任的擔憂,她再次梳理了雙方在質量問題上的舉證情況,明確指出B公司提出的“1074處漏水”缺乏訴訟前的有效證據支撐,同時也說明法院已基于查明的漏水事實,在判決A公司承擔違約金時充分考慮了其維修義務履行不足的因素。
從造價到工期,再到質量問題,余瓊瓊用扎實的證據、清晰的邏輯,全面、透徹地闡釋了裁判的理由。終于,雙方在判決書下達第九日同意和解。當B公司的會計在銀行柜臺完成2647萬元的轉賬時,這場漫長的拉鋸戰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這場和解不僅讓B公司避免了上訴成本與賬戶凍結帶來的經營壓力,更使A公司徹底收回拖欠八年的工程款,緊繃的資金鏈終于得以松緩。
“如我在訴,解的不僅是法結,更是心結。”一紙判決從不是司法的終點,事了人和才是恒久的追求。
宣判后,余瓊瓊多想的那“一層”——對雙方訴求的反復權衡,多走的那“一步”——在法理與情理間搭建橋梁,最終推動當事人在上訴期內握手言和。當2647萬元在判決后如期履行到賬,司法的定分與止爭在此刻實現了和諧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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