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絕版多年的《抗戰時代生活史》,終于迎來了再次出版。本書是以親歷者視角寫作的民國歷史中的一部經典作品,彌補了上海淪陷時期關于市民生活記錄的空白,舊版豆瓣評分高達8.4分。
此次新版,收錄了近百幅珍貴老照片,再加上大量的第一手見聞,讀來使人身臨其境,仿佛在動蕩的上海街頭觸摸這段國人熟知的歷史。
作為《銀元時代生活史》的姊妹篇,這部《抗戰時代生活史》是作者陳存仁在抗日戰爭上海淪陷八年期間的生活記錄,文化界舉辦救亡集會、留日學生毅然回國抗戰、婦女趕制棉衣支援戰士、“八百壯士”死守四行倉庫......皆“是我身為一個中國人留在上海時又悲憤又狂喜的生活情況”。
除了大眾熟知的歷史事件以外,陳存仁還記錄了許多親眼所見但不為史書記載的小人物故事,當中有不少人的經歷頗為兇險傳奇,下文摘錄的“阿汪”的故事便是其中一例,我們可以從中領略“抗戰時代”四個字沉入日常生活中的模樣和分量。
01
我診所的三樓,分租給一個房客,這人姓譚名宏道,是由新新百貨公司董事林君介紹來的,當時收他租金每月二百元。他遷入之后,經常有日本人來訪問。我由祁齊路回來的第二天,譚某忽然從樓上打了一個電話下來,約我上去談談,我也不能推卻,所以在診余時間,便走上去訪問他。
我們兩人坐定之后,譚某先是嘻嘻哈哈地和我閑話家常,接下來就問我:“你診所的掛號先生阿汪,同你是什么關系?”我說:“這個人是由我的一位江陰籍老師曹穎甫先生介紹來的,說他是一個孤兒,姓汪名新根,叫我加以照顧。來的時候僅十四歲,現在是十八歲,是鄉下來的,帶些土氣,平日沉默寡言,工作還算不錯。你何以問起他呢?”
譚某說:“這位阿汪,人很不錯,向來我有朋友來訪問,他往往先打電話上來,問我接不接見,要是我接見的話,他就陪著他們上樓,并且還代我天天收受郵電,由他簽收之后,送來給我。因為他為我做這種義務工作,我有時送他一些禮物,他堅不肯收。最近半年來,我發覺有許多由日本寄來的掛號郵件和拍來的電報都收不到。起初我疑心是中日交通有阻礙,但是最近我的兒子于中午用回單簿派人送來一封信,簿上由阿汪簽了一個十字,到了晚間我兒子來看我,問起這封信,我告訴他沒有收到,因此我感覺過去我收不到的郵件電報,可能都被阿汪攔截去了,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這件事?”
《色,戒》
我說:“我早晨就匆忙出診,回來就門診,午膳完畢又要出診,接著又是門診,晚間總要到七八點鐘才回家,我和這個掛號小汪,連談話的時間都沒有,怎會知道這些瑣碎的事情。既然你疑心這個人不大放心,我可以即刻叫他上來,你當面問他,亦即可以得到一個結果。”姓譚的就說:“好,本來我疑心你也有份攔截我的郵電,現在你這樣坦白,我倒很抱歉。”
不一會兒,小汪就由我叫了上來,我便把譚某告訴我的事告訴他,并且申斥他說:“你不應該簽收了譚先生的郵電不交給他。”此言一出,不料小汪態度很自然而鎮定,一點沒有驚惶之色。他說:“我接到的文件,件件都親自送到上邊,從來沒有攔截過一件。至于你兒子送來的信,我根本沒有簽收過。”他說話的時候,講得很著實,毫無慌張的神色,而且富有鄉下人土里土氣的忠厚相。
譚某看了他的模樣,也覺得奇怪,這個人很誠實,不像會吞沒他的郵件。他說:“我現在也相信你的話,但是兒子的一封信,回單簿上有你簽名。”小汪聽了,很自然地說:“你盡管把回單簿拿來對,就可以水落石出。”當時譚某也拿不出回單簿,一時竟無詞以對,小汪就施施然要下樓去,臨出門口,回過頭來對譚某說:“我做的工作,是受雇于陳醫生,代你收信,只是一種義務,你既不信任我,可以另派一個人坐在樓下,每日等候收取你的郵電和接待你的來賓。”
譚某聽了他的話,倒為之一怔,心想多雇一人,耗費太大,只好回過來向小汪說好話,叫他不要生氣。正在這個時候,譚某寫字臺上的電話鈴響了,只聽見他用一口流利的日本話,差不多講了二十分鐘。本來我站起想走,譚某用手招呼我,要我再坐一會兒。
譚某聽完了電話,就對我說:“陳先生,我和日本人交往,為了生活,實屬不得已,但是我對你,暗中處處起著保護作用。綁票風行,你沒有被綁,日本人進租界之后,你一次沒有受到騷擾,都因為我住在你的房子里。一切特務機關、警察局,都奉命對這個屋子加以保護,你才得平平安安,始終沒有糾葛。本來我不想講給你聽,但是現在因為我有無數重要文件都沒有收到,因此請你對阿汪特別留意,看他是不是藍衣社安排在這里的間諜。”
《色,戒》
我當時就想到譚某一定是一個不出面的大漢奸,所以在特務機關里見到的一張新成區地圖上,我的診所竟有一個紅圈。想到這里,我就慷慨激昂地對譚某說:“我一向行醫為業,從不參加政治,所用的掛號先生,你也看得出這般斯斯文文,是個足不出戶的鄉下青年,怎能當間諜。是什么人一見就會辨別出來,你閱人多矣,怎樣也瞞不過你。倘若你認為他是間諜,可以立刻加以拘捕,我決不偏袒他。現在日本來的飛機少,船只近乎不通,日本貨一件也運不到上海,郵件的失落也在意想之中。我明明白白地告訴你,我決不干預你的事,也希望你不要多猜疑。”說完這句話我回頭就走。我的這幾句話,意思叫他不要玩手段來威脅我。
02
這次談話之后,過了四個月,日本本土已遭到美軍的轟炸,敗象畢露。與譚某往來的人物都是垂頭喪氣。有一天,我無意中計算電報局前后送來四次電報,那位掛號的小汪竟完全放在抽屜中,一件也不送上去。我見到這種情形,夜里對小汪說:“我明明看見有四件電報,你一件也沒有送上去,真是太大膽了。”小汪竟然面不改色地對我說:“抗戰是必勝的,我的父母和哥哥都是在日軍人駐江陰時被他們刺死的,后來曹老伯也被刺死,此仇我非報不可。”
說著就到我的客廳中,從一張靠墻的候診人坐的長沙發之下取出十幾包東西,打開來一看,全是譚某所說遺失的郵電文件。他很輕松地對我說:“我決不會連累你,一人做事一人當,你要是怕事的話,我明天帶了這些文件就走。”我看他這種神情,對他肅然起敬:“只要你做得機密,盡管做下去,我只當不知道就是。”小汪也默不出聲。
小汪在譚某所住房屋對面整日守著,而且登上天臺觀其動態。他看見譚某依然起居如常,樓上還住著七八個男子,面目依稀相識。他想了好久,這七八個男子,就是過去常來尋訪譚某的中國通,因為他們的中國話講得好,所以冒充中國人誰也認不出。他們避居在這個屋子里,沒有遵照中國政府的命令迅速回國。
小汪再到橫濱橋區公所,說是要找尋親戚,翻看了戶口簿,翻到狄斯威路譚某那座屋子,出面的戶主是譚某的兒子,職業是軍調會員工。原來這個房子是以軍事人員名義接收下來的,他的父親譚宏道改名為×××,職業寫的是珠寶商人,其他還有八個日本人,都改用中國姓名,籍貫都用江浙兩省,職業寫的是珠寶店職員。
《八佰》
小汪去了七八天之后,把調查所得的情況過來告訴我,說他準備向各機關去投訴。他拿出來的證據一共有八十多件。第一件是太平洋戰爭開始,日本軍人進入租界后,由警局發出的一張“居民藏槍調查表”,由藏槍者自行填寫。當時譚宏道親筆填寫有日本軍方發給的自衛手槍兩支,職業則寫“日本黑龍會駐蘇浙皖三省主任”。表格共填有兩張,當時小汪將一張呈交警察廳,一張留著作為將來的證據,足見他一心要為他的父母兄長報仇雪恨。小汪的第二項證據有四十件,是日本發來的密電。第三項是一件杭州國軍駐扎的地圖,當時日軍在攻進杭州之前,譚某已派遣許多小漢奸潛伏接應,后來因為譚某布下的間諜網工作毫無效能,大受日本軍部的申斥,關于申斥的文件又有一大包。
諸如此類的秘密文件,都是幾年來小汪有意攔截下來的。小汪一面給我看證據,一面又遞上他寫的控訴狀給我看,具呈人赫然是他自己的名字,狀詞寫得很好,把譚某的罪行一條一條寫得十分詳盡,每一條下面都附有照片證據。
我看著他的控訴狀,一面看,一面流汗,真想不到小汪竟然有這種沉著而不動聲色的能力,而且還有勇不可當的膽量,親自具名控告。所以我對他十分欽佩,并且為他的狀子修改了幾個要點。
03
第一件狀子是投到警備司令部,果然警備司令部把它轉到特務機構,整整候了很多時日,竟然石沉大海。可見是譚某的兒子托人把這份控訴狀擱置起來。小汪天天等候消息,但連調查的人都沒有來過。他氣惱得很,于是埋頭在一間小房間中,繼續繕寫控訴狀,準備分呈南京最高當局、監察院和上海的監察使、警察局以及上海法院等。正在這時,最高當局飛到上海,要在跑馬廳開民眾大會,警局為了安全起見,在跑馬廳附近的高樓上下,派出軍警和便衣警探嚴密駐守。
小汪得到了這個消息,一早就拿了一份準備遞呈警察局的控訴狀,親自去見警察局局長,說是威海衛路二號三樓,有一位譚姓藏有兩支手槍,同時把證據照片呈閱。警察局局長看到了,大吃一驚,因為最高當局開會完畢之后,必由橫門而出,一定經過威海衛路二號,恐怕要鬧出事來,所以局長就親自率領大隊警察,直奔我家。我知道事情發作了,小汪引導他們登上三樓譚某住處,當然是撲了一個空,只有譚妻一人,嚴詞逼供,要她供出譚某的行蹤,那個婦人只承認譚某以前確有兩支槍,但他今已失蹤,始終不說出他的住處。
《傾城之戀》
這樣一來,局長格外著急,迫于無奈,只好叫四個警察留守她的房中,等候譚某歸來,而且不準她打出一個電話。小汪在旁對局長說,我知道譚某住在狄斯威路某號,改名×××,而且他樓上還住著八個日本人,都能說一口中國話,冒充中國人,不曾回國。局長立刻就打電話給國軍憲兵隊,雙方會合,并且拉了小汪做引導去逮捕。
這一來,不但譚某父子雙雙被捕,而且連住在他那里的八個日本人也一起被捉到,搜出手槍幾支,還有大批鉆石、飾物、美鈔和幾箱黃金,一部分是他們自己搜刮的,一部分是日本親友寄存的,價值相當大。局長對小汪大加贊賞說:“你這次功勞不小,日后定有嘉獎,但是你要每天守在家中等候隨傳隨到。”后來以軍法審判,在提籃橋監獄開庭,證據確鑿,譚某父子和八個日本人在獄中全部被執行死刑。
小汪在罪犯被執行死刑的第二天,在我家中痛飲了幾杯,舉杯高呼:“家仇已報,國仇已報,真是痛快!”這天晚上連我也很高興地說:“上海四百萬人口,除了漢奸之外,人人口說抗日,但是沒有一個人有能力打死一個日本人,甚至連漢奸都不敢碰一碰,而你竟然以一人之力,殺死了兩個大漢奸,八個日本特務,你真是一個抗日大英雄!”譚某被槍斃之后,他的妻子也悄悄溜走了,連收尸的人都沒有。
在軍事法庭開審時,法官對小汪說:“搜出的無數財寶,你可以向法院申請獎勵。”小汪說:“我只為了報仇,不求財物。”法官聽了,當庭對他褒揚。
事情終了,小汪對我說:“我要回家掃墓,舉行家祭,禱告父母兄長,此仇已報。”我想其志可嘉,要送他一些旅費,他也不肯受,竟向我叩了一個頭,只說了一個“謝”字,便告別而去。
這件事當時大小各報似有所顧忌,登得很簡略。我后來做過一篇稿子,登在《申報》本港副刊上,現在我覺得有重寫的必要,所以詳述如上,這是一件難得一見的奇人奇事。
絕版多年,重版出來!
《銀元時代生活史》姊妹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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