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花費18萬入住某養老院,一周后,發現養老院的實際情況與宣傳不符,可以要求退費嗎?6月11日,上海高院公布了這樣一起案例,養老院被判退還18萬元及相應的利息損失。
顧老伯已八十高齡,妻子患病。為了照顧妻子及方便就醫,顧老伯通過網絡尋覓養老院,并在工作人員的邀請下實地參觀了某養老院。參觀結束后,顧老伯領取了該養老院的宣傳手冊。
宣傳手冊顯示,養老院引進先進單元式照顧理念,提供定制化生活照護方案,配備專業營養師團隊為老人合理規劃營養膳食,菜品品種多樣,中餐提供兩葷兩素一湯,晚餐提供一葷兩素一湯,此外還配備上、下午點心,每日攝入的食物重量和熱量都依照老人的身體情況制定。尤為令人心動的是,養老院臨近某三級綜合醫院,且為老人打通就醫綠色通道,提供定期上門專家坐診等醫療服務。
后顧老伯與養老院簽訂《〈康養入住卡〉服務協議書》,認購入住卡一張,預交床位費18萬元及餐費、服務費1180元,并正式入住養老院。然而入住一周后,顧老伯發現,養老院提供的每日餐食幾乎都是雞肉、雞蛋,菜品及湯品均不適合其妻子食用,容易加重病情。
于是顧老伯通過微信將此情況告知工作人員,并明確告知終止合同,攜妻子離開了養老院。此后顧老伯通過相關部門多次聯系養老院希望調解退費,養老院均不予回應。顧老伯無奈起訴至法院,要求養老院退費并賠償損失。
經查,顧老伯夫婦入住養老院期間,養老院早餐提供雞蛋,午餐為三個菜品,晚餐為兩到三個菜品,餐食中有葷菜、素菜和湯品,同時,宣傳手冊中提到的與醫院打通綠色通道、定期上門坐診等情況不屬實。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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