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媽媽崗”這個詞頻頻出現在新聞里。
比如,湖北省人社廳、總工會和婦聯聯合發文,決定在全省推廣“媽媽崗”就業模式,目標是吸納那些需要照顧12歲以下孩子的女性,崗位設置靈活、時間可調,讓她們既能工作又能帶娃。
聽上去挺暖心的,像是專為帶娃的媽媽量身打造的一種就業崗位,但細細一看,卻讓人越琢磨越不對勁。
比如這句“12歲以下”,你想想,一個孩子12歲了,基本已經脫離全天候照護階段,那為什么還要把媽媽限定在“特需照護”的標簽里?
背后的邏輯是不是隱隱暗示:女性只要生了孩子,哪怕孩子已步入青春期,也該被“區別對待”?
更關鍵的是,這些“媽媽崗”多集中在臨時性、低門檻、低薪酬的崗位上。
本意是照顧媽媽,其實是把職場媽媽集中安排在“次要位置”,變相限制了她們參與高質量就業的機會。
有人說,“媽媽崗”是社會在為女性育兒提供便利,是政府和企業的體貼。
但如果你細看,不難發現它其實掩蓋了兩個現實:
第一,這是在把女性推向更邊緣化的崗位。
第二,這是在變相讓女性“自愿退出”主流職場競爭。
更殘酷的是,如果女性因為媽媽崗的“便利”而接受了這套安排,在職場上發展受限、工資水平受限、職業晉升受限,那么未來在婚姻中,她們可能會更依賴男性,經濟上沒有話語權,離婚更難、爭奪撫養權也會更弱勢。
這種機制的最大隱患,是讓女性的勞動與家庭角色綁定得更緊,最終演變成一種“媽媽就只能去媽媽崗”的刻板認知。
還有一個更值得追問的問題是:為什么從來沒人提“爸爸崗”?
育兒從不是一個人的責任。
可在“媽媽崗”這個模式里,父親的角色幾乎被消失了。
仿佛孩子從出生到長大,都是媽媽一個人的事。
這其實是在把育兒責任結構性地推向女性。
職場上的女性不僅要為孩子讓位,還要在社會結構中承擔更多無償勞動,卻很少被正視她們的付出。
這種“不提爸爸”的設定,說白了,是把職場和家庭之間的矛盾全壓在了女性身上。
這種崗位一旦制度化、規模化推廣,就不只是已婚媽媽的事了。
它會逐漸滲透到女性教育、就業、家庭規劃的整個周期中。
比如,家長可能會覺得“反正你以后只能干媽媽崗,不如早點結婚早點生娃”。
用人單位也可能進一步默認“你是女生,將來會去媽媽崗,就別培養你了”。
如此一來,女性的教育資源會縮水,職場信任會降低,甚至連個體選擇權都逐漸消失。
這不是幫助女性,而是以幫助之名,實則筑起了一堵無形的“性別職場墻”。
我們當然理解生育對女性帶來的現實壓力,也不否認一些媽媽確實希望有靈活的崗位安排。
但“媽媽崗”不該成為一個默認女性該“犧牲職業前景”的解決方案。
如果真想提升生育率、減輕媽媽負擔,完全可以用更積極的方式,比如:
- 提供真正的育兒補貼;
- 推動男女共享育兒假;
- 政策鼓勵靈活就業的同時,保障晉升路徑;
- 企業享有支持媽媽返崗的激勵機制。
社會的進步,不是靠單方面犧牲,而是靠更加平衡、尊重個體意愿的制度安排。
“媽媽崗”表面是溫情脈脈的善意,實際上卻可能是另一個職場困局的起點。
如果一個社會,總是以“為你好”的名義限制女性選擇、剝奪女性發展空間,那它不是在照顧媽媽,而是在定義媽媽只能是誰、能干什么。
真正值得期待的,不是媽媽被區別對待,而是所有人——無論性別——都能在職場與家庭之間擁有平等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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