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公布了去年12月20日云南曲靖市富源縣恒達煤業有限公司恒達煤礦煤倉潰倉致3人遇難的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為煤倉內煤矸泥堵塞形成蓬倉,處理堵倉過程中煤矸泥失穩垮落,造成煤倉潰倉,將經過的電機車的乘人車廂掩埋而發生的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24名相關責任人員被建議追責問責,其中,對曲靖市能源局副局長,富源縣縣長、能源局局長、副局長等12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1887m水平集中運輸大巷2號煤倉下口現場勘查照片。圖片來源: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富源縣恒達煤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系民營企業,該公司下屬的恒達煤礦位于曲靖市富源縣老廠鎮大格村境內,核定生產能力90萬噸/年,井下勞動組織形式采用“三八制”,早班(8時至16時),中班(16時至0時),夜班(次日0時至8時)。
調查報告載明,2024年12月20日早班,當班入井169人,10時29分,電機車司機王某米駕駛電機車搭載田某學、鄭某坤、李某良等15人入井。電機車掛載有2節乘人車廂和1節載貨平板車,其中,第1節乘人車廂搭載12人,第2節乘人車廂搭載 3人(田某學、鄭某坤、李某良),載貨平板車上裝有1個帶式輸送機機尾滾筒。電機車行經一采區運煤下山口時,第1節乘人車廂中有6人下車前往一采區作業,其余人員繼續乘車駛往二采區車場。10時42分,電機車行駛至+1887m集中運輸大巷2號煤倉下口處,煤倉漏斗突然掉落,煤倉潰倉,潰出的煤矸泥掩埋電機車第2節乘人車廂,導致事故發生。
對于本次事故的原因,調查報告稱,+1887m水平集中運輸大巷2號煤倉內煤矸泥堵塞形成蓬倉,現場作業人員違章處理堵倉過程中煤矸泥失穩垮落,將固定不牢固的煤倉漏斗沖擊掉落發生潰倉,潰出的煤矸泥將經過的電機車乘人車廂掩埋,導致事故發生。“煤礦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未設置警戒線防止其他人員進入,違章采用敲擊、撞擊煤倉漏斗外側方式處理堵倉,板結的煤矸泥失穩垮落,煤倉漏斗受沖擊掉落,潰出的煤矸泥將經過的電機車乘人車廂掩埋”。
調查報告還披露,煤倉下口頂板預埋的11#工字鋼梁和連接螺栓存在銹蝕。煤倉漏斗上預留的30個螺栓孔僅有18個使用螺栓連接固定,12個螺栓孔未連接固定。事故發生時, 部分螺栓孔被拉破、拉穿、螺栓被拉斷。
調查報告認定,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責任落實有差距,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國家關于煤礦煤倉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不力,開展打擊整治煤倉違章作業行為不到位,未壓實煤礦煤倉安全管理責任。地方黨委、政府督促指導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督促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有差距。
建議對24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追責問責:其中,對恒達煤礦機電副礦長、皮帶隊隊長、皮帶隊副隊長等3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恒達煤礦法定代表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等6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行政罰款等處罰;對雄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副總裁等3人分別給予行政罰款;對曲靖市能源局副局長,富源縣縣長、能源局局長、副局長等12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此外,對恒達煤礦處160萬元罰款,責令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降低安全標準化等級,并進行智能化改造。責令富源縣政府向曲靖市政府作出檢查。
原標題:《云南曲靖“恒達煤礦3人遇難事故調查”公布:縣長等12名公職人員被建議問責》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夏徐寅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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