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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在規范牙膏生產經營活動、加強監管等方向持續發力。
近日,北京大學數學學院教師韋東奕(網友親切地稱他為“韋神”)開通個人社交平臺帳號,吸粉無數。不過,細心的網友發現,在該帳號發布的視頻中,韋神的牙齒有缺失的情況。對此,韋東奕家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韋東奕患有牙周炎。一時間,牙齒健康問題引發廣泛關注。
談及牙齒健康,牙膏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中研普華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牙膏市場規模達350億元,2030年有望突破600億元。今年5月2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年報》顯示,2024年,全國藥監部門共抽檢21362批次產品,其中20889批次產品符合規定,占比97.79%。在抽檢的牙膏產品中,符合規定的批次占比為99.43%。
▲《年報》截圖:12類化妝品抽檢符合規定批次占比圖,紅框處為牙膏
那么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在日常選購牙膏時需要注意什么呢?《消費者報道》整理了以下幾點小技巧,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建議。
技巧1.
切記正規渠道購買
請消費者在購買牙膏時,務必關注產品標簽標識。建議在正規銷售網點、商超、平臺選購包裝完好、標識清楚齊全的產品。
面對進口牙膏產品時,尤其要注意,必須有以規范化漢字書寫的中文標簽。當選擇兒童牙膏時,須認準包裝上的“小金盾”標志。
▲兒童化妝品“小金盾”標志
如何能為不同的家庭成員選擇到合適的牙膏?對于牙齒敏感的人群,應選擇溫和的牙膏并避免使用含氟量過高的產品。3歲以下兒童盡量選擇無氟產品,如選擇含氟產品,建議每次使用量以豌豆大小為宜,避免吞咽牙膏。同時,建議家長購買刺激性低、發泡量少且適合孩子年齡的產品。
技巧2.
謹慎看待產品文案極端用詞
當消費者查看牙膏產品時,請注意產品宣稱的功效。如果看到牙膏產品用“絕對”“完全”“最佳”等字眼宣傳,或用“立即見效”“徹底治愈”“神奇效果”等虛假或夸大用語,又或者涉及“治療牙齦炎”“替代藥物”等醫療用語,就需要警惕其合規性。
另外,兒童牙膏可以宣稱的功效僅限于清潔、防齲。同時,標識“適用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圖案、諧音、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中包含兒童的產品,按照兒童牙膏管理。
我們日常容易忽略牙膏的使用期限。那么在購買牙膏時,就要注意牙膏盒或者牙膏管尾的限制使用日期。另外,已經開封的牙膏最好在一兩個月內用完,開封的牙膏暴露在空氣中的機會越多,接觸細菌的幾率也就越大,越容易變質。
技巧3.
學點專業常識去看抽檢報告
面對相關部門不時發布的公開信息,消費者如果懂些專業常識,就能更好地理解專業信息,對日常消費更有借鑒意義。
比如,“菌落總數”這一經常出現的專業名詞,其實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指示產品生產過程中受污染程度,間接反映出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衛生狀況的優劣。菌落總數不合格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而菌落總數超則標說明產品的整體衛生狀況較差,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明確規定,眼部化妝品、口唇化妝品和兒童化妝品中菌落總數應≤500(CFU/g或CFU/ml)。另外,根據國家標準GB/T 8372-2017《牙膏》的規定,牙膏產品的菌落總數應≤500CFU/g,且規定耐熱大腸桿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均“不得檢出”。另外,兒童牙膏目前同樣遵循國家標準GB/T 8372-2017《牙膏》。
▲圖源:國家標準GB/T 8372-2017《牙膏》
如果菌落總數超標,意味著牙膏中存在大量細菌,這些細菌可能通過口腔進入人體,引發感染、炎癥等問題。長期使用菌落總數超標的牙膏,還可能導致口腔疾病,如牙周炎、口腔潰瘍等,甚至可能影響全身健康。
消道長漲知識
多部門發力守護牙齒健康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在規范牙膏生產經營活動、加強牙膏監督管理、保證牙膏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上持續發力。
2019年1月,國家衛健委制定了《健康口腔行動方案(2019—2025年)》,提出到2025年,健康口腔社會支持性環境基本形成,人群口腔健康素養水平和健康行為形成率大幅提升,目前這些目標正在逐步達成。
2021年1月1日,《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正式實施,首次將牙膏明確列為普通化妝品進行監管。這標志著牙膏監管體系的初步建立,為后續的詳細監管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據。
2021年1月6日,《牙膏備案資料規范(征求意見稿)》發布,擬對牙膏的產品配方、功效宣稱、功效評價、安全評估、銷售包裝、產品名稱等各方面作出具體備案要求,為后續監管提供框架。此外,《征求意見稿》還附《牙膏功效分類目錄》,明確了基礎清潔類、防齲類、抑制牙菌斑類、抗牙本質敏感類、減輕牙齦問題類、美白類、抗牙石類、減輕口臭類、其他功效9個類別牙膏功效宣稱允許用語清單。這意味著,牙膏的功效宣稱必須嚴格遵循《牙膏功效分類目錄》列出的允許用語,不能自行編造或使用未批準的詞匯。若企業想宣稱新功效,需先申請納入目錄或提供充分科學依據,經審批后方可使用。例如基礎清潔類的牙膏,只能使用“清潔口腔”“清新口氣”等規范用語;美白類牙膏只能使用“美白牙齒”“減少外源性著色”等規范用語宣傳。
2023年3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牙膏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明確了牙膏的定義,規范牙膏功效管理和標簽要求,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規定牙膏實行備案管理,牙膏新原料按照風險程度進行注冊或者備案管理,并實行安全監測制度,牙膏備案人需對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明確國家藥監局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牙膏監管工作。這標志著牙膏監管體系全面建立。
作者:楊燁
微信編輯:彭騰歡
責任編輯:肖道
制圖:Judy Chen、Ju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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