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無效退款呢?現在商家門面已經關了,我充的錢怎么辦?”
門店關停、卷款跑路、承諾的服務未能兌現……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模式已滲透健身、美容、餐飲等生活各個場景,隨之而來的消費陷阱接踵而至,嚴重影響消費信心,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法院如何審理這起因預付式消費而引發的服務合同糾紛。
愛美的李女士生育過后,因身上長了不少妊娠紋而苦惱。2024年11月,李某在抖音上刷到某美容院主打修復妊娠紋開展優惠活動的宣傳視頻,隨即前往該美容院體驗此修復項目。體驗過程中,工作人員極力推銷該公司產品,并承諾使用該產品修復過的位置的紋路不會再次復發,承諾無效則退款等。
當天,李某便充值了2000元,之后在服務的過程中,李某又陸續向美容院通過微信轉賬3200元、5000元進行多次充值,共計充值10200元。李某一共消費7次,但妊娠紋仍未消除。
2025年2月,李某在與該美容院的工作人員聯系時,長時間未收到回復,后來到美容院所在地,發現該美容院已人去樓空。無奈之下,李某將美容院訴至法院,請求解除雙方之間的服務合同,要求美容院如數退還其預付款。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與美容院雖然沒有正式簽訂合同,但李某提供了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美容院應依約為李某提供相應的服務,雙方之間已成立事實上的服務合同關系。美容院未能按約定向李某提供妊娠紋修復服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依法對李某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判決美容院退還全部預付款。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中“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之一。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法官提醒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就適用范圍、責任主體認定、預付款的返還和賠償責任、卷款跑路等問題作出規定,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填補了市場上預付式消費領域常見的“套路坑”,通過明確裁判規則、劃定權責紅線,筑牢民生消費安全網,優化消費環境。
消費者應注意在辦卡充值進行預付費消費前,要謹慎選擇商家、保持理性消費觀念,必要時可通過訴訟或仲裁的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 源 丨樺甸市人民法院
原標題丨美容店跑路 預付的身體修復費用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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