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學前教育法正式施行。近日,教育部將今年全國學前教育宣傳月的主題定為“學前有法 善育有規”,以期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學前教育“依法辦學、依法治教”。學前教育法的頒布,不僅標志著我國學前教育邁入了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更在深層次上重申與鞏固了學前兒童權利的重要價值,彰顯了現代兒童觀的精髓。推動新時代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必須把握踐行學前教育法的幾個關鍵點。
堅持“為了兒童”并“基于兒童”的課程改革。學前教育法主張教育應當“為了兒童”,堅持最有利于學前兒童的原則,同時強調教育要“基于兒童”,要尊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年齡特點。“為了兒童”并“基于兒童”的核心線索理應在課程改革上有所落實,即主張以生活化、游戲化、活動化的課程,支持兒童以“兒童的方式”探索學習,促進兒童在各方面協調發展。
禁止“小學化”傾向,尊重學前教育的“學前性”。學前教育與其他學段在目標、功能方面既是連續的,又存在重大差異。學前教育法明確指出,幼兒園不得采用小學化的教育方式。學前教育獨特的“學前性”體現在對童心與天性的尊重上,兒童內在的感受與體驗具有積極的建構性意義,能夠成為學校教育的基礎。為教學中的“學前性”創造條件,要以兒童的學習興趣為依據規劃設計教學;為兒童提供有意義的、豐富的支持性體驗;信任兒童,讓兒童充分參與、評價自己與同伴的學習。
構建優質的教育生態環境。讓兒童全面發展不僅是教育機構的職責,更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學前教育法已關注到兒童生存環境的生態特質,提倡為兒童構建一個更加健康、和諧、平衡、開放的教育生態環境;除了充分利用家庭、社區等傳統資源,還關注到現代兒童的文化與網絡生活,主張拓展學前兒童的生活和學習空間。此外,幼兒園、家庭、小學、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多方責任主體義務的明確,則為學前兒童全面發展提供了關鍵性保障。
規范教職工資質與專業能力。師資水平直接影響學前教育的優質發展與學前兒童的健康發展。學前教育法強調幼兒園教師應當愛護兒童,具備優良品德和專業能力,幼兒園要以多種舉措確保教師成為教育質量提升與學前兒童發展之間的核心紐帶。在任職資格、專業培養、待遇保障等方面,要保障教師的基本權益,并以多元方式提高師資質量。基于此,地方教育局可以聯合高校開設工作坊,引入專家入園指導機制,以專項培訓項目加強教師專業培養。
建立科學評估與質量監測機制。質量評估監測體系是學前教育質量提升的重要保障。學前教育法要求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標準,健全幼兒園質量評估監測體系。當前,學前教育以政府評估進行標準化引導,有利于縮小不同類型、不同性質幼兒園的質量差距。當然,未來還應在規范質量的基礎上繼續探索,建立個性化、多元化評估標準,為學前兒童與家長提供更豐富的優質教育選擇。例如,搭建現代化學前教育數據平臺,采取常規更新的信息發布機制,重視兼具結果性與過程性的數據收集,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促進學前教育質量提升。
(作者系揚州大學教育科學學院講師、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博士研究生)
《中國教育報》2025年06月15日 第01版
作者:方晨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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