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戰友,是農村兵,1970底的兵,在部隊表現不錯,技術水平較高,入了黨當了班長,已經納入連干部培養提干苗子。誰想1973年初,他卻退伍了。大家都非常不解。
后來才知道,他退伍前的春節(當年戰士退伍都在每年春節過后)時,一個遠房親戚姑媽來部隊看他。走的時候要送她錢,他堅決不收。后來姑媽提出給他買一塊進口手表,本來他也不敢收,畢竟那個年代一塊進口手表最便宜的也要200多元。這個戰士每個月收入才8元。
后來這個姑媽自己上街給他買了一塊進口手表,不是太貴,也就280元左右。為什么這個戰士的姑媽出手這么大方呢?原來姑媽是一位旅日華僑,回國探親專程來看她從小帶大的孩子。十幾年沒有見面,當然要送一個小伴手禮了。
一塊200多元錢的手表,對于日本華僑來說毛毛雨,如同我們今天送人伴手禮200多元,都不是什么事兒,也是毛毛雨啦!當年可不是這樣,一塊手表可是了不得的“大物件”,屬于人生大財產。戰友自然大喜過望,情不自禁得逢人便說,自己的日本華僑親戚來看他還給他買了手表,同時還讓大家看他手腕上簇新的進口手表。
本來小事一樁,姑媽看孩子,給孩子買一塊手表,人之常情,無可非議。但是,遇上那個年代,又遇上喜歡上綱上線的連隊領導,一樁今天看來微不足道的好事,卻演變成一場不大不小的手表“風波”。
連隊指導員知道了這個消息,認為這個戰士行為不妥:一個解放軍,一個黨員,還是一個培養苗子,無緣無故地接受國外親戚的饋蹭,而且還是一塊進口的名貴豪華手表;這是一個不好的動向,此風不可長,必須嚴肅對待。
指導員把這件事上報到營里,營教導員也是認為此事不妥:如果是父母親或兄弟姐妹贈予的東西可以接受,畢竟是家人;但遠房親戚而且還是日本華僑親戚送的東西,不能接受,必須退回去!同時要對這個戰士提出批評,寫檢討書,在支部大會上宣讀。
戰友自然不愿意了,好不容易收到一塊自己喜歡的也是不知猴年馬月才能買得起的手表,而且是自己的姑媽,憑什么要退回去?再說姑媽已經回到日本了。親戚送的東西自己接受了不是很正常,還要寫檢討宣讀,難道自己犯錯誤了嗎?
結果當然是朝著不好的方向發展。戰友不退手表,不做檢討,硬剛著。連隊一看戰友的思想和態度,也不能給他處分。索性就按照部隊正常的戰士退伍,讓他回家了。
一塊普普通通的手表風波,把戰友的美好前途斷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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