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簡介
刑事和解后就能免于坐牢?原來多數長葛當事人竟因誤解錯失良機!陳曉峰律師結合親辦案件,解析法律誤區:和解的“從寬”≠“免責”,量刑關鍵竟在司法機關手中?看完才懂如何正確自救!
文章正文(第一人稱:陳曉峰律師)
【誤解:和解就是“花錢買自由”?】
我是陳曉峰,長葛本地一名扎根基層12年的刑事律師。上周有位當事人沖進律所哭訴:“陳律師,我賠了對方20萬和解金,憑啥還起訴我?”這類案件我已接手不下20起。許多長葛老鄉誤以為刑事和解是“免罰金牌”,實則《刑事訴訟法》第288條明文規定:和解僅作為從寬處罰情節,而非撤案依據!我曾代理一起本地故意傷害案,李某與鄰居爭執致對方輕傷,盡管賠償8萬元取得諒解書,檢察院仍依法起訴——只因暴力情節嚴重。和解從來不是終點,而是量刑博弈的開始!
【真相:和解背后藏著的“三重門”】
能否免罰?鑰匙在司法機關手中!2022年我辦理過一起許昌交通事故案:張某醉駕撞傷路人,積極賠償120萬獲得諒解。看似完美和解,但法院最終仍判緩刑而非免刑。為何?《刑法》第77條揭開關鍵:犯罪性質、悔罪表現、社會危害性才是核心指標!更殘酷的是,若涉黑惡、瀆職等七類重罪(詳見刑訴解釋第588條),和解甚至不具從寬效力。那年我熬夜整理23頁辯護詞,才幫當事人爭取到最低刑期——和解只是敲門磚,專業布局才是破局刀。
【血淚案:長葛老鄉的30萬教訓】
去年在長葛法院,我目睹最痛心的誤會。王某因工地糾紛打傷工友,聽信“中間人”承諾,借款30萬達成和解便高枕無憂。結果檢察院以**“主觀惡性深”** 提起公訴,他崩潰質問:“錢白花了?”庭上我據理力爭:當庭展示王某主動送醫記錄、家屬陪護照片,并出具被害人請求從寬的親筆信,終于說服法官按拘役5個月(低于基準刑40%)判決。每個環節都在警示:和解協議里少寫一句話,可能毀掉整個辯護根基!
【破局:自救的黃金三步法則】
從我經手的137起刑事和解案看,贏家都做對三件事:
- 時效狙擊:案發48小時內立即啟動和解!去年幫長葛某企業家爭取相對不起訴,關鍵就在刑拘期7天內完成賠償+出具諒解書,讓檢察官看到“社會關系修復”實效;
- 文書心機:諒解書必須寫明“自愿諒解并請求免予處罰”!我曾因對方漏寫這句話,被迫補交6份社會調查報告佐證;
- 量刑預判:別盲目砸錢!某詐騙案當事人本想賠50萬,我比對類案數據后發現賠28萬已夠格從輕,省下的錢用于預繳罰金反而提升緩刑概率。
【終極防線:和解后更要請律師】
很多人和解后便辭退律師,這等同于手術拆線前跑出醫院!2023年某職務侵占案中,當事人簽完協議以為萬事大吉,未料檢察院認為其“被迫賠償”而不予采信。我火速介入:調取銀行流水證明自愿支付,又促成雙方錄制和解視頻佐證,終在起訴前夜成功撤案。記住:和解書不是保險箱——從警方撤案到檢方不訴,從法院免刑到緩刑適用,每個環節都需要法律武器精準護航!
我是陳曉峰,一個在長葛市代理刑事案件超500起的“實戰派”律師。辦案足跡遍及河南32個基層法院,卻始終難忘故鄉父老的托付。法律不會辜負真誠自救的人,但絕不容忍盲目投機者。若您正面臨類似困境,早一刻行動就多一線生機。
陳曉峰律師 · 深度辯護團隊
咨詢電話:15188506266
(長葛市新區陳寔路盛合麗晶酒店西座六樓 · 河南葛天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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