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南湖機場是我省建設世界一流強港和交通強省“十大標志性工程”之一,也是長三角地區(qū)首個專業(yè)性航空貨運樞紐機場,于2023年4月全面開工建設,將于今年6月建成,力爭年底投運。
4月15日,在第一次校飛工作中,嘉興南湖機場迎來第一架飛機降落。
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嘉興南湖機場繼續(xù)開展校飛工作
對嘉興南湖機場及
相關管理范圍進行管控
詳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嘉興南湖機場校飛工作期間將對嘉興南湖機場及相關管理范圍進行管控,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
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二、管控范圍
管控范圍不變。
三、校飛期間,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嚴禁在管控范圍內進行“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風箏等。
四、嚴禁在管控范圍內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標志或者物體。
五、嚴禁在管控范圍內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
六、嚴禁在管控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產生煙霧、粉塵、火焰、廢氣而影響飛行安全。
七、加強管控范圍內的露天垃圾場、屠宰場、養(yǎng)殖場管理,防止吸引鳥類及其他動物。
八、相關單位對設置在管控區(qū)域周邊的廣播電視、雷達等無線電發(fā)射臺(站)做好安全自查,不得改變已經核準的技術參數。
九、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支持配合本次校飛工作,未經允許嚴禁進入機場及相關管理范圍,嚴禁無關車輛停滯、人員聚集圍觀、隨意拍攝和其他影響校飛工作行為。
十、未經允許,禁止任何個人及單位隨意發(fā)布、轉載、評論校飛工作的圖片和視頻。
十一、對擾亂校飛工作的行為,公安機關有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違反治安管理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校飛期間,請廣大市民群眾積極發(fā)現(xiàn)并舉報可能擾亂校飛安全的行為,舉報電話:110、0573-83344701。
特此通告。
嘉興全球航空物流樞紐
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2025年6月16日
來源 |嘉興發(fā)布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刪除
推廣咨詢:13505739513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