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8月,在"湖西"地區(qū)發(fā)生了駭人聽聞的"肅托"(即肅清托洛茨基派)事件,殺害了包括蘇魯豫區(qū)黨委負責干部王文彬、馬霄鵬、張如、趙萬慶在內的各級黨政干部約300人,
在押的200多人,矛頭還直接指向山東分局機關和八路軍蘇魯豫支隊的一些負責干部,
并且逮捕了包括蘇魯豫支隊司令員、紅軍老干部梁興初同志在內的區(qū)以上干部五六百人,造成了亂捕、亂殺的嚴重恐怖局面。
這一"湖西肅托"事件是湖西地委組織部長王須仁(后畏罪自殺)和蘇魯豫支隊四大隊政委兼任湖西區(qū)軍政委員會主席王鳳鳴(后投敵)等人制造的一起重大歷史冤案。
二王挾持蘇魯豫區(qū)黨委書記同意了他們的行動。于是,他們刑訊逼供、串供,然后再依口供抓人。如此惡性循環(huán),"托派"越"肅"越多,冤案越來越嚴重。
"湖西肅托"事件發(fā)生時,正值日寇對魯中進行"大掃蕩",山東分局與蘇魯豫區(qū)黨委失去了聯系,因此,分局對湖西肅托事件,一無所知。
9月山東分局召開黨代表會議,選舉參加黨的"七大"代表,我被選為代表之一。我去參加會議期間.分局書記由朱瑞同志代理。
正在此時,接到八路軍115師轉來冀魯豫支隊司令員楊得志、政委崔田民同志的電報后,分局才得知湖西發(fā)生了"肅托"的消息,但嚴重程度如何卻不清楚。
10月,收到115師轉來楊得志、崔田民同志的第二封電報,才得知幾百名干部被逮捕.許多干部被殺害,并牽連到山東分局一些政治上可靠的同志。
我感到"湖西肅托"的錯誤非常嚴重,必須立即糾正。那時,我和張經武同志正準備率領山東代表團去延安參加黨的第七次代表大會。
郭洪濤
山東軍政委員會和分局決定,我們繞道湖西,去解決錯誤"肅托"問題。
由于"湖西肅托"牽連到115師所屬部隊,我電請羅榮桓同志一道去處理,得到了他的同意,我和張經武同志及山東代表團一行先到115師駐地費縣。
10月26日.羅榮桓同志趕到大爐與我們會合。羅榮桓同志決定抽調了一個主力紅軍營的警衛(wèi)部隊,把師政治部保衛(wèi)部的干部也帶上了,以防意外:
并再次打電報通知王鳳鳴,所有被押人員一律不得處決,待我們到達湖西后再作處理。我們一行星夜越過津浦鐵路,過微山湖到達單縣。
我和羅榮桓同志住在一幢坐北朝南的屋里,中間是堂屋,東西兩間住房,羅住東間,我住西間。
按照商定的分工和談話的內容,羅榮桓同志找王鳳鳴談,我找蘇魯豫區(qū)黨委書記談。我問他:"你們抓人殺人有什么證據?"他說:"有口供。"
我又問"你們在審訊時是否用刑?"他承認用了刑罰。我對他說:"問題就在這里,你們搞逼供信,使用刑罰,他們只能按照你們的想法供認,這樣多少同志受到牽連。
假如找一個人來拷打,將你供出是托匪,你承認不承認?!"他理虧詞窮很驚慌,臉色也變了,承認"肅托"是錯了。
羅榮桓同志找王鳳鳴談的結果也如此。在分頭問過這兩個人后,羅榮桓同志和我都認定"湖西肅托"是完全錯誤的。
于是我們嚴厲斥責了蘇魯豫區(qū)黨委書記和王鳳鳴,指出:抓了那么多人,殺了那么多人,真是無法無天;
對這樣重大的問題,不請示山東分局,也不請示115師,是極為嚴重的錯誤。并決定立即釋放梁興初、李貞乾、郭影秋、郝中士等所有被捕的同志。
羅榮桓同志和我還分別對釋放的軍隊和地方干部講了話,進行安慰和勉勵,這些同志深為感動,后來許多人擔任了各級領導職務。
之后,我和張經武同志等一行即離開單縣,前往延安,善后事宜由羅榮桓同志繼續(x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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