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慶司法檔案中,文強的名字與一組極具沖擊力的數字緊密相連:受賄1625萬余元、1062 萬余元財產來源不明。最后,文強因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四項罪名被判處死刑。
2010 年7月7日,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準下達,這位曾頭頂“全國刑偵專家”光環(huán)
、在西南警界叱咤風云的明星人物,最終以死刑犯的身份,為自己長達十余年的貪腐生涯畫上句號。
而在生命終結前,他對兒子交代的三句話,以及死后家人近乎 “隱沒” 的處理方式,為這起震動全國的案件增添了最后的注腳。
文強1955年出生于重慶巴縣,早年憑借刻苦努力考入四川省公安學校,畢業(yè)后進入巴縣公安局預審股工作。
1983 年全國“嚴打”,他因表現出色,30 歲就升任巴縣縣委副書記,成為當時重慶政壇的 “新星”。
此后,他在公安系統(tǒng)不斷升遷,1992 年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開啟了其職業(yè)生涯的高光時刻。
在任期間,文強參與指揮偵破多起重大案件:1992 年的重慶警匪槍戰(zhàn),他親臨一線指揮,成功制服悍匪;1994 年偵破號稱 “中國第一盜竊案” 的重大案件;尤其是在 2000 年震驚全國的張君案中,文強帶領專案組經過艱苦偵查,最終將窮兇極惡的張君及其犯罪團伙一網打盡。
憑借這些功績,文強多次榮立公安部一等功,成為西南警界的傳奇人物。
但隨著權力的膨脹,文強逐漸背離了初心。從1996 年起,文強開始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重慶某地產商為拿下黃金地段開發(fā)權,一次性向其輸送 200 萬元現金;某縣公安局副局長為晉升職務,連續(xù)三年以“節(jié)日問候”名義行賄累計 80萬元。
經司法機關查明,他在干部提拔、工程招標、案件處理等領域瘋狂斂財,單獨或伙同妻子周曉亞收受他人財物達1625萬余元,另有 1062 萬余元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
他還公然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其弟媳謝才萍在他的庇護下開設賭場,甚至配有武裝打手。
2000年10月,一名基層民警帶隊查賭時,遭到賭場人員槍擊身亡。文強得知后,不僅未依法處理,反而將收繳的賭資返還,涉事人員僅受到輕微處罰。在他庇護下,謝才萍賭場年獲利超千萬元,直至2009年重慶 “打黑除惡” 專項行動開展,這個盤踞多年的犯罪網絡才被徹底摧毀。
更令人不齒的是,他還犯下強奸罪,嚴重踐踏法律和人倫。
2009年8月7日,文強被 “雙規(guī)”。專案組在搜查他的16處房產時,查獲大量奢侈品,清點工作持續(xù)12小時之久。
審訊初期,文強試圖避重就輕,通過交代部分生活作風問題蒙混過關,卻激怒了妻子周曉亞。周曉亞為求自保,主動交代關鍵線索,并帶領專案組從自家魚塘中撈出 600 萬現金和詳細記錄受賄情況的賬本,成為案件偵破的重要證據。
2010 年 1 月 18 日,文強因受賄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被提起公訴。4 月 14 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文強不服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于 2010 年 5 月 21 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7 月 7 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文強被執(zhí)行死刑。
在生命的最后時刻,文強與兒子文伽昊見了面,聊了十多分鐘,向他交代了三句話。
第一句,文強告誡兒子不要仇視社會;第二句,文強囑托兒子照顧好母親,彌補自己給家庭帶來的傷害;第三句,文強交代兒子以后自己去找個工作,自己做點事情,早點結婚生子。
交代完這3句話,父子倆最后緊緊擁抱了一下。對此,文伽昊后來回憶起來說:“我長這么大,這是我記得的爸爸抱我最用力的一次。我們擁抱了10多秒鐘。最后,我又給他磕了個頭……”
文強被執(zhí)行死刑后,他的家人沒有舉辦任何葬禮儀式。其骨灰一直被家人低調保存,遲遲不敢下葬。曾經在重慶顯赫一時的文強家族,因他的犯罪行為,陷入長久的沉默與陰影之中。曾經圍繞著文強的光環(huán)與榮耀,都隨著他的犯罪事實曝光和死刑判決,化為烏有,只留下一段令人唏噓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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