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十四年(1809),初夏的一天,嘉慶皇帝得到一則讓他震驚的消息:
新科進士李毓昌于半年前在住所內“畏罪懸梁”,其叔叔、武舉生員李泰清日前上京鳴冤,要求朝廷主持公道。
新科進士畏罪自殺?這可是大清立國以來“破天荒”的大新聞。
按照清朝慣例,新科進士資歷低,一般都授不上實職,如果要分配到地方當縣官,需等到當地有官員出缺方可。在等待出缺期間,新科進士一般都是候補某官。李毓昌恰恰就是“即用知縣分發江蘇撫署候缺”,一名知縣候選人。
一個未入官場之人,何來的罪孽深重,非得自尋死路?嘉慶帝反反復復翻著李毓昌叔叔李泰清的陳情書,深感蹊蹺。
▲清仁宗嘉慶皇帝(1760-1820)。圖源:影視劇截圖
一年前,嘉慶十三年(1808)的秋天,淮河流域因連日暴雨,沖毀河堤,造成洪水泛濫,百姓受災嚴重。為此,嘉慶帝曾作出批示:“賑濟饑民,各部籌銀二十萬兩,著六部合議,速將賑銀放下,欽此。”
由于江淮一帶隸屬兩江總督轄區,朝廷下撥的銀兩,便統一由兩江總督鐵保調度。鐵保為官倨傲,恪盡職守,拿到錢就第一時間下發到各地災區,賑濟災民。
但冒賑案件自古便有,在發錢的同時,鐵保也派出專職的查賑小組,前往災區實地監督救災工作。
李毓昌便是鐵保委派的查賑專員之一。只是,他此去,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1
李毓昌,字皋言,山東即墨人,自幼孝親敬長,品學兼優。23歲那年,乾隆五十九年(1794),他考中舉人。不過,到了舉人就止步不前了,直到嘉慶十三年(1808),李毓昌才得以高中進士。
奉鐵保之命,新科進士李毓昌帶著李祥、顧祥和馬連升等三名仆人抵達賑濟前線,淮安府山陽縣(今屬江蘇省淮安市)。
聽聞上差到訪,時任山陽知縣的王伸漢不敢怠慢。照著當時公務員的出差待遇,王大人在山陽縣館驛內給李毓昌一行備了一桌豐盛的酒宴和上等的客房。
然而,李毓昌到底是官場新人,王伸漢如此煞費苦心地安排,在他看來卻有幾分不合時宜。
于是,才到山陽縣,李毓昌就給了王伸漢一個“下馬威”——繞開山陽縣官吏的拉攏,借住進了山陽縣郊一處名叫“善緣庵”的寺廟中。
當時的山陽縣是淮安府的治所,縣里不僅有王伸漢這名知縣,還有淮安知府王轂。李毓昌不按常理出牌,著實讓這兩位王大人心慌不已。
要知道,淮安府在明、清兩代都是京杭大運河上的漕運重鎮,在當時就有“淮安安,則天下安”的說法。“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淮安府及其下屬各縣,自然也是貪官們眼中的肥缺所在。
很不幸,王伸漢和他的上司王轂都是這類典型貪官的代表。
為了中飽私囊,兩江總督鐵保剛把救災款項下發,他們就從中侵吞部分款項以肥私。按照王知縣的思路,即便上頭派員下來調查,大不了給點好處,睜一只閉一只眼,事情就過去了。慣例向來如此。正所謂,打工人何必為難打工人呢?
但,李毓昌是認真的。
安頓好住處后,他隨即對救災款項發放清單上所列的被救濟人姓名、住址、身份等信息逐一核實,并走訪災區調查民意,看看山陽縣政府在救災工作上存在哪些經驗教訓。
這一查,讓李毓昌著實嚇了一跳:小小的山陽縣居然通過造假名單、虛報受災信息,冒領賑災款項兩萬五千兩!
事關重大,李毓昌第一反應就是趕緊整理材料,上報兩江總督鐵保,請求法律制裁。
▲李毓昌的上司、時任兩江總督的鐵保(1752-1824)。
2
山陽知縣王伸漢這段時間也沒閑著,知道事情敗露的他,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
王知縣的跟班仆役包祥很少見到主人如此坐立不安,他深怕主人冒賑事件一敗露,自己免不了受牽連。
幫主人就是幫自己,包祥隨即向王知縣獻策:重賄李毓昌的隨從!
王伸漢主仆二人認為,一般官吏剛上任都會擺出一副清廉的模樣,做起事情來也毫不手軟,李毓昌大概就是這一類人。他現在還是新官上任的熱乎勁兒,咱絕對不能在這個時候往上差頭上“澆冷水”,但他的隨從是個切入口——通常偽裝清廉的新官,也會有意留出這樣一個切入口。
于是,在王伸漢的安排下,包祥趁李毓昌外出,拿著兩千兩的賄賂銀子直奔善緣庵,面見了李毓昌的仆役李祥。
兩千兩在當時不算小數目,包祥的用意,李祥很清楚。
不過,在李毓昌手下待久了,李祥也十分清楚主人的喜好。與包祥寒暄一番后,李祥就著急送客。
包祥哪里愿意錯失這次機會,趕忙又從懷中掏出另一份銀子,好說歹說勸李祥收下,并許諾對方,事成之后,李祥可在山陽縣某個一官半職。
有了前程,有了銀子,李祥滿口應承:“愿為王知縣效犬馬之勞!”
很快,李毓昌知道了王伸漢送銀子的用意。可他始終不敢忘記孔夫子的教誨:“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食君之祿,擔君之憂,這是為人臣子之道。如若把不思敬業、只求功名利祿放在人生追求的首位,那與孔夫子所言的“鄙夫”又有何異?
堅持原則的李毓昌,斷然拒絕與王伸漢一伙同流合污。
眼見查賑小組回程之日將至,王伸漢只好做兩手準備。他一邊派人送銀子給知府王轂,試圖拉攏對方;另一邊,則再派包祥送出更多的銀子,依樣畫瓢地賄賂跟著李毓昌到淮安查賑的其他隨從。
下屬出事牽連上官的道理,王轂比誰都清楚。銀子一到位,他立馬就“淪陷”了。
而李毓昌這邊,無論隨行眾人如何規勸,他就是初心不改,甚至還揚言,要將王伸漢一伙全部拉下馬來。
王伸漢內心的恐慌,越來越強烈。
于是,在與王轂等人密謀后,一場針對李毓昌的“特別行動”拉開了帷幕。
▲淮安府審理過竇娥案、李毓昌案等古代著名案件。圖源:圖蟲創意
3
利用送別查賑小組回去交差的機會,淮安知府王轂親自做東,邀請淮安府上下大大小小的官員,給李毓昌開了一場隆重的餞行宴。
盡管李毓昌對王伸漢一伙的丑惡嘴臉惡心不已,但他還是按規矩出席了淮安府的餞別宴。
抓住最后的機會,王轂、王伸漢等人想方設法灌醉了李毓昌。
另一邊,王伸漢的隨從包祥,伙同李毓昌身邊幾個惡仆,悄悄潛入了李毓昌的臥室,準備給李毓昌投毒,偽造其自殺的假象。
當晚,酒勁上來的李毓昌回到住處后悶頭就睡,絲毫未曾察覺身邊的危險。
夜里時分,半夢半醒的他口渴難耐,叫來了在一旁等候多時的隨從李祥。
李祥急忙將事先下了大量砒霜的茶水遞了過去,李毓昌沒有多想,一飲而盡。不多時,毒性發作,他忽覺腹中疼痛兇猛,懷疑是吃了宴會上不潔的食物,便起來大聲呼叫。
包祥、李祥等人聞聲而至。恐其喊聲過大陰謀敗露,包祥急從身后扼住了李毓昌的脖頸。大腦短暫缺氧,令其頓時酒醒,怒目圓睜地呵斥幾人的惡行。
李毓昌的仆從馬連升連忙解下腰帶,協助包祥死死勒住主人。
在眾人合力下,山東大漢李毓昌被活活勒死于床上。
隨后,幾人將斷了氣的尸體懸于房梁,偽造成李毓昌上吊自盡的場景。
緊接著,包祥等人在其房中翻箱倒柜,急急搜出李毓昌準備上報兩江總督的賑災詳情筆錄,倉促逃離案發現場。
次日,李祥等惡仆假裝叫醒主人,在善緣庵附近虛張聲勢。
一時間,查賑欽差李毓昌畏罪自盡的消息傳得滿城風雨。
事先已有準備的王轂接到報案后,隨即帶著府衙仵作上門勘察案發現場。經過一番勘驗,不知此間用意的仵作據實上報:李大人的嘴里有血,似乎不是自殺!
▲古代仵作驗尸場景。圖源:影視劇截圖
王轂一聽,大發雷霆,不等仵作進一步分析,先重責了對方二十大板。
仵作莫名被打,此時心里已十分明白,李毓昌之死,大抵跟淮安的官員們脫不了干系。但他最后只能在切結書上寫下:李毓昌確系自縊身亡!
按照大清律例,地方上案件審理復核一般采用“四級四審制”,即州縣第一審,府道第二審,按察使司第三審,總督巡撫終審。也就是說,要將李毓昌寫成自縊身亡并進入卷宗蓋棺定論,還需得到江蘇按察使司以及兩江總督衙門的最終核驗。
突然死了個朝廷命官,上頭肯定會特別嚴查。可王轂、王伸漢并不擔心,一來,李毓昌之死已有縣衙、府衙兩級行政單位的調查和復驗。二來,李毓昌是兩江總督專職派來查賑的人,若真的捅出李毓昌查賑期間被人謀殺的事實,那么朝廷勢必會知道此事而引發地方官場震蕩。冒賑向來與地方官場貪腐有關,省里也沒幾個干凈的官員,王轂與王伸漢因此堅信,上邊的官員深諳為官之道,自然不愿意節外生枝。
果不其然,在收到淮安府的案件結論書后,江蘇按察使司和兩江總督衙門均未深究。
出于憐憫之心,兩江總督鐵保通知了李毓昌家屬前去淮安處理后事。
4
李毓昌是整個家族的榮耀,考上進士沒幾個月就自殺,這種邏輯李家人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
在族人的推舉下,李毓昌的叔叔、武舉生員李泰清負責料理侄子后事。
此時,經過復驗流程,江蘇官場已認定李毓昌確系畏罪自殺的事實。但王轂、王伸漢還是擔心事情敗露,為防萬一,他們早早打發了李毓昌的三名仆人到外省,并將其遺體入殮,坐等李家派人上門接收。
經過十余天的跋涉,李泰清趕到了淮安府,王伸漢親自全程陪同。
作為家屬代表,李泰清向王伸漢提出想看看侄子的遺容,并向其詢問案發經過。
李泰清的要求并不過分,可王伸漢心里有鬼。他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告訴李泰清,事發前日他還與李毓昌見過一面,當時對方談笑風生,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妥。轉眼第二天,就聽聞其自殺了。死者為大,他不想毓昌賢弟曝尸在外,就提前將他裝殮了,希望家屬不要多想,回家辦理后事為好。
王伸漢的一番說辭,李泰清一聽都對。可他轉念一想,李毓昌與王伸漢也不過初次見面,即便每天待一起辦案,認識也不過數月。在爾虞我詐的政治環境中,久經官場的王伸漢又怎會跟一個初來乍到的新手稱兄道弟呢?
王伸漢的過分殷勤,加深了李泰清的懷疑。似乎自抵達淮安以來,他無時不刻不在王伸漢的眼皮子底下做事。而侄子之死,連一個證人也沒有,他帶去的三個仆人亦不知所蹤。
或許是那個月黑風高之夜,包祥等人心情過于緊張,遺漏了重要物證。在整理遺物時,李泰清偶然發現侄子曾穿過的衣物中夾著一張紙,上面寫道:“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負天子。”
為免打草驚蛇,李泰清看到字條后,第二天就提出抬靈返鄉。
王伸漢一聽,立即從懷里掏出150兩銀票遞給李泰清,并囑咐對方回鄉后盡早下葬,切莫追究事件的前因后果。
李泰清返回山東老家后,第一時間便將淮安府的樁樁怪事說予李毓昌的遺孀林氏。
結合李泰清的懷疑,林氏在整理丈夫遺物時,又發現了李毓昌死亡的另一個疑點:李毓昌遺留的衣物上有血跡。
上吊自殺怎會有血,林氏因此斷定丈夫并非自殺。
冒著眾人的非議,她做出了一個重大決定:開棺驗尸!
在李泰清友人、仵作沈某的協助下,李氏族人看到了李毓昌的慘狀:“啟棺視,面如生。以銀針刺之,針黑。”
不用問,李毓昌死前肯定遭人下毒。
但,一起刻意制造、且經過四級審理的冤案,想要上達天聽,翻案重審,談何容易?
正當李氏族人發愁之際,李毓昌的老師初彭齡發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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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彭齡,人稱“初老虎”,時任安徽巡撫,在清中期官場上以嫉貪如仇、耿直敢言著稱。
本來聽聞李毓昌畏罪自殺,初彭齡就將信將疑。這次經李家人確證學生是死于非命,他就更加義憤填膺。
▲李毓昌的恩師、清代名臣初彭齡(1749-1825)。
為給李毓昌討回公道,他執筆替李氏族人寫下了訴狀,并在末尾處以李泰清的口吻寫道:“泣思身侄,初受國恩,竭力查賑,被逆仆謀害,天理何在?”
李泰清帶著這紙訴狀一路上訴到了京師都察院,并很快得到了都察院的答復,案件也轉呈到嘉慶帝案前。
與其父乾隆帝相比,嘉慶帝不算殺伐果斷之人,卻是清代少有的大力肅貪的君主。他即位之初,便派重臣抄了乾隆元輔和珅的家,以示其與貪官勢不兩立的決心。
如今,李毓昌奉命查賑,在地方上死于非命,令嘉慶帝大為光火。
揪著這個新科進士的死,嘉慶帝當即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比如,在李泰清遞交的狀紙中,江蘇官方給李毓昌的死因鑒定為“私放賑災票,懊悔至極自縊身亡”。嘉慶帝直言,這不是開國際玩笑么?一個奉命負責審計核發救災款項的官員,哪來的錢?
更嚴重的是,這種錯誤,只要是個正常人,略加思索都懂。山陽縣、淮安府接連犯迷糊,難不成他們的上司也跟著犯錯?還是說他們早已被腐化,與下級同流合污,為禍一方?
答案細思恐極。
嘉慶帝當機立斷,要求朝廷重審此案。
作為江蘇的主要責任官,兩江總督鐵保和江蘇巡撫汪日章難辭其咎,但兩位都是乾隆時代的老臣,嘉慶本有意網開一面。可面對皇帝的質詢,拿捏不準風向的兩人還是斬釘截鐵地表示,李毓昌自殺沒有問題!
聽到兩位老臣“睜眼說瞎話”,嘉慶當即指著他們的鼻子大罵,昏聵糊涂,草菅人命!
由于李毓昌的尸首還在山東,面露慍色的嘉慶只能讓山東巡撫吉綸代為重審。
不久,經過山東巡撫衙門與按察使司的會審,李毓昌之死得出了一個與李氏族人開棺驗尸相近的結論:“惟胸前骨如故,余盡黑。蓋受毒未至死,乃以縊死也。”
在遞交朝廷的結案陳詞中,山東按察使朱錫爵還特別提到:“尸身兩袖有血,如系死由自縊,何自口鼻出血?即便有之,自縊之人,兩手垂下,又何能舉袖自拭其血?是可為先受毒后懸吊之明證。”
鐵證如山,同步接受刑部質詢的山陽知縣王伸漢、淮安知府王轂也供認出了他們的作案動機。
原來,王轂與王伸漢都是“捐官”出身,本身就沒有什么大前途。他們當官,無非就是想多撈點錢。
以知縣為例,清代捐官需繳納4600兩。可知縣卻是個費力不討好的活兒,干一年撐死也就發45兩的俸祿。自雍正時代起,清朝地方官就在俸祿之外享受養廉銀的待遇,按照規定,像王伸漢這樣的,平均每年有1200兩上下的補貼。但自乾隆后期開始,朝廷就老喜歡罰扣外官的養廉銀,用于修繕河堤,保障漕運之用。嘉慶上臺后,養廉銀持續下降,為了修黃河,皇帝還要求地方官員攤捐養廉銀以賑河工。
所以,一看生意虧了本,鬼迷心竅的二人立馬對救災款項虎視眈眈,卻沒想到,半路殺出了個李毓昌。
擋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在他們看來,李毓昌的堅守,就是自尋死路。
至此,李毓昌案終于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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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四年(1809)七月初十,嘉慶帝親自下旨以“清正”之名,賞李毓昌知府銜,優加安葬,并御制一首《愍忠詩》,令吉綸刻碑立于墓前。
對于為李毓昌伸冤的李泰清等人,嘉慶帝亦不吝賞賜,特賜李泰清舉人身份,令其光宗耀祖。
知道李毓昌沒有后人,嘉慶帝特命李毓昌的侄子李希佐為其后嗣,繼承香火,并加恩賞為舉人,準其一體會試,繼統書香,以示獎忠之意。
同時,嘉慶帝要求即墨當地府衙出資一千兩,給李毓昌遺孀林氏作為其嗣子膏火所需及其女子之嫁資。
而針對本案的要犯,在李毓昌入土為安之際,嘉慶帝的“秋后算賬”也同步展開。
嘉慶說,“江南有此奇案,可見吏治敗壞已極”。對于這些被他稱為“毫無人心”的惡人,他要求從重懲處。
原任山陽知縣王伸漢判斬立決,抄沒家產,全家流放充軍。他的上司、原淮安知府王轂,也以“知情受賄,同惡相濟”的罪名,判處了絞刑。
作為直接害死李毓昌的元兇,他的仆役們皆被處以極刑,李祥更是被帶到李毓昌墳前剝皮挖心,祭奠亡魂。
而兩江總督鐵保則被革職,發配新疆;江蘇巡撫汪日章也被革職,遣回原籍。
做完這些,李毓昌案總算告了一段落。
可嘉慶帝卻沒法松一口氣,因為就在李毓昌案發的同年,直隸省寶坻縣(今天津市寶坻區)又發生了一起貪污賑銀案。寶坻知縣單幅昌的“胃口”比王伸漢大多了,史料稱其“侵蝕之數,至于過半”。
帝國大貪小貪,屢禁不止,令嘉慶頭疼不已。
▲面對帝國的貪腐,皇帝雖痛心疾首卻又無可奈何。圖源:影視劇照
這兩起大案發生后,御史陳中孚隨即向朝廷提出,要重點審查捐納為官者的資質,確保捐官之人有真才實學,不能讓不學無術之徒鉆營為官。
對此,嘉慶帝卻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捐納出身的固然有似王伸漢、單幅昌這種不法之徒,但正經參加科舉被遴選出來的官員,同樣也有不少貪官壞官。所以,問題不在于捐官制度,而在于人心。
可惜,李毓昌的慘死,很快就被整個帝國遺忘了。
沒有人從中反思什么,也沒有人想從中改變什么,所有人在歷史的巨大慣性中蒙眼前行。不管前面,是高山險阻,還是深淵巨壑。
參考文獻:
[清]趙爾巽:《清史稿》,中華書局,1977年
李揚穎:《論清代養廉銀制度的嬗變》,《佳木斯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7年第5期
張國驥:《論清嘉慶道光時期的制度性腐敗》,《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年第3期
習驊:《反腐是你死我活的較量——清代淮安奇案及其啟示》,《廉政瞭望》,2016年第24期
王開璽:《從李毓昌案看嘉慶朝的吏治》,《歷史檔案》,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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