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布《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引導動物放生活動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引導動物放生活動,打擊非法放生行為,維護生態安全。
(野生動物放生。圖片:豆包AI)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對此表示高度認同。《通知》的發布,明確了放生活動應遵循科學、合理、合法的原則,有助于從源頭遏制不當的放生行為,推動公眾樹立更加理性、負責任的動物保護和環境保護意識。
“放生”≠“放歸”
放生雖然初衷是出于善意,但如果缺乏科學指導,盲目放生可能會帶來更嚴重的問題。野生動物“放生”不等于野生動物“放歸”,雖然都是把野生動物放回到野外,但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中的“放歸”是一門科學,需要嚴謹的技術方法和手段。
“放歸”通常是把傷病或罰沒的野生動物經過治療康復重新放回其野外生活的自然環境,或把人工繁育的瀕危野生動物經過野化訓練重新引入其野外棲息地的過程。野生動物能否被放回野外,需要評估和考量的科學因素有很多方面,包括動物是否健康、是否具備野外獨立生存能力、是否為外來物種,是否有適宜的棲息環境,釋放的時間、季節、氣候是否合適;對當地種群和其它動物存在哪些影響等。
(大量繁殖的入侵物種。圖片:豆包AI)
“放生”通常缺乏科學論證和周密安排,結果常常適得其反。不合理的放歸可能出現動物不能適應野外環境變化,導致“放生即喪生”的現象;外來物種入侵,導致本地生態平衡遭到破壞,甚至無法恢復;傳播和擴散病原微生物,給所在地區的野生動物和畜禽健康造成威脅等。此外,不少被放生的野生動物來自市場采購或網絡購買,這種行為在客觀上助長了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可能促使更多野生動物被獵捕、養殖和交易。
我們可以做什么?
拒絕盲目放生,守護生態安全
理性看待“放生”行為,不組織、不參與缺乏科學依據的放生活動,尤其避免將外來物種、不適應野外環境或存在健康風險的野生動物隨意放生自然環境,避免將善意變成傷害。
不買、不養、不棄外來物種
不購買、不飼養外來入侵物種,不因一時興趣或放生念頭將其投放自然環境。若無法繼續飼養,應聯系相關救助機構妥善處置,避免外來物種對本地生態造成長期影響。
了解國家規定,做生態文明踐行者
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動物放生的科學規范和法律底線。自覺遵守國家政策,引導身邊人依法行善、理性護生,用行動踐行責任。
如果想了解《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宗教事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引導動物放生活動的通知》的更多細則,請點擊鏈接:https://www.forestry.gov.cn/c/www/gsgg/628712.jhtml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是一個國際性動物保護組織。總部位于英國倫敦,在12個國家設有辦公室。協會長期致力于動物保護工作,活躍于全球47個國家和地區。協會擁有聯合國全面咨商地位,在動物福利科學研究和實踐方面發揮全球引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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