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招生委員會發布《延平轄區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延平轄區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一、普通高中面向延平轄區招生計劃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學校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學校
3.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學校
二、普通高中志愿填報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個批次
提前批次:南平一中(武夷校區);
第一批次:南平一中(延平校區)和南平市高級中學;
第二批次:南平九中、南平機電職業學校(綜合高中班)、南平八中(民辦)、順昌金橋學校(民辦)。
2.普通高中填報說明
(1)提前批志愿欄:填報南平一中(武夷校區)。登錄系統后,在左側菜單欄選擇“南一中提前批”進行填報;
(2)第一、二志愿欄:填報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其中第一志愿欄填報南平一中(延平校區)志愿,第二志愿欄填報南平市高級中學志愿;
(3)第三志愿欄至第六志愿欄:填報南平九中、南平機電職業學校(綜合高中班)、南平八中(民辦)、順昌金橋學校(民辦)。
特別說明:(1)填報提前批次的南平一中(武夷校區)志愿的考生,如需申請入讀南平一中(延平校區),須在第一批次填報南平一中(延平校區)的志愿。(2)填報南平一中(延平校區)、南平市高級中學志愿的考生,錄取時視為兼報南平一中(延平校區)、南平市高級中學定向生志愿。
三、普通高中錄取和批次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由南平市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通過中招管理系統線上錄取。
1.錄取條件:今年普通高中的錄取條件均為:
(1)綜合素質評定為C級及以上;
(2)物理、化學、生物等三科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和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科綜合考查考試科目成績均需達到D級及以上;
(3)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等10門全省統考科目成績等級均需達到D級及以上。
2.同分錄取順序。如中考錄取最低分數并列且線上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優先錄取順序為:①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②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地理、生物10科總分高的考生;③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5科總分高的考生;④語文、數學、英語、物理4科總分高的考生;⑤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高的考生;⑥語文、數學2科成績總分高的考生;⑦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3.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原則上為全市中考總分在第75%位學生的分數。所有高中均不得錄取全市統一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下的學生。
4.錄取批次:
(1)省一級達標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市高級中學)的錄取辦法
南平一中(延平校區)、南平市高級中學錄取分為統一錄取和定向錄取兩部分。
①統招及提前批錄取辦法。在同時具備三項錄取條件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計劃數,以投檔分(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原始分、體育與健康成績及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六科換算分和政策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凡達到統招錄取條件的不占該初中校的定向生錄取指標。
②定向生錄取辦法。南平一中(延平校區)、南平市高級中學繼續實行按不低于招生總計劃70%的定向指標面向延平轄區初中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和九年義務教育一貫制學校初中部,下同),實行分校錄取。在統招(含提前批)錄取結束后,在同時具備三項錄取條件的具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中,按招生計劃數,以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
初中學校若未完成該校定向招生指標,剩余定向招生指標統籌,按統招生統一錄取程序從延平轄區余下的、具有定向生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從2021級起,轄區內各初中學校未能完成的定向生計劃,優先用于農村初中符合定向生資格的考生中,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仍未完成,則再從轄區內所有初中學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中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數,按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先后錄取;往屆生從中考錄取總分中扣32分后再參加普通高中投檔錄取。民辦普通高中未完成當年招生計劃的,允許自行補錄在全市今年最低普高錄取控制線上的學生,但不允許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允許收取所謂“贊助費”等。
四、定向生指標分配及資格認定
(一)定向生指標分配
轄區內各初中學校定向生分配名額,以三年前各初中校實際錄取新生人數為基數,按比例下達。若參加中考報名人數少于三年前錄取新生人數,則以實際報考人數為基數進行核算分配(具體掃碼查看附表)。
2025年南平一中(延平校區)
和南平市高級中學定向生指標分配表
(二)定向生資格
1.按照劃片招生入學,且在片區學校就讀直至畢業的初中應屆畢業生,享受定向生資格。其中,南平劍津中學、南平劍津中學江南校區、南平三中、南平四中、南平一中初中部、南平市水東學校初中部、南平市延平區新城實驗中學等7所城區初中學校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就讀期間片內生資格必須保持不變,方可享受定向生資格。
2.具有延平轄區戶籍且在本轄區農村中學入學并就讀至畢業的初中應屆畢業生,享受定向生資格。
3.具有延平轄區農村戶籍,跟隨監護人在轄區外務工地農村中學就讀的,在中考報考前學籍已轉入戶籍所在地中學的初中應屆畢業生,享受定向生資格。
4.凡初中階段屬于電腦派位對象、事實不在學籍校就讀、中途轉學等以上類型的城區初中校應屆畢業生,不享受定向生資格。
5.不具有延平城區居民戶籍,在城區初中學校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其他另有規定除外),不享受定向生資格。
6.往屆初中畢業生一律不享受定向生資格。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涉及面廣,與考生切身利益緊密相關。各普通高中和初中校必須嚴格招生工作紀律,嚴格按照文件規定規范實施,統一尺度,加大宣傳,確保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規范有序。
來源:南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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