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高價掛網喪鐘鳴響?全國范圍陸續執行藥品價格預警機制。
649個藥品收價格預警
掛網第一關價格審核
6月18日,江蘇省發布《2025年第二十批藥品預警情況》(名單附文末),14個藥品進入預警名單,10個中成藥,4個西藥,其中紅一星預警5個,紅二星預警兩個,黃色預警7個。這已是江蘇省6月公布的第四批預警名單、2025年以來公布的第二十批名單。
依照江蘇規定的處置措施,產品價格高于同品種已掛網最高價5倍(含)-10倍觸發“紅二星”預警,高于同品種已掛網最高價2倍(含)-5倍觸發“紅一星”預警,均面臨價格預警、重點監控,提醒醫療機構謹慎采購;高于已掛網最高價但不足2倍觸發黃色預警的,也將推送價格提醒、加強監測。
針對獨家掛網藥品,江蘇采取的辦法是:同品種只有1家企業掛網時(其中基藥為同通用名同劑型只有1家企業掛網時),暫不進行預警,待掛網企業數達2家及以上時恢復預警。
據統計,僅6月份,江蘇省就對94個藥品發出價格預警,平均一批預警藥品約24個;2025年以來江蘇省已經對649個藥發出預警,僅3月份就有230個藥品收到價格預警。
江蘇是藥品掛網和價格治理的明星省份,和上海的重點監控政策一樣,江蘇的價格預警備受行業關注。
2025年1月3日,江蘇全省醫療保障工作會議在南京召開,其中提到深化醫藥價格改革治理,推進藥品價格預警全覆蓋。
江蘇省醫保局在2021年10月26日發布的“關于深入推進藥品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對新增掛網藥品實行價格預警管理,目的是推動企業按合理價格掛網、醫療機構按適宜價格采購。
從2022年7月開始,江蘇正式發布價格預警,每月發布一次,進入2024年,江蘇發布47批價格預警,平均每月4次,時間來到2025年,江蘇的預警頻次依然維持在高位。
對撤網后重新掛網的藥品,同品種無已掛網產品的,為防止其規避價格預警,江蘇要求以撤網前價格1.8倍為已掛網最高價進行價格預警管理。
2023年國家醫保局啟動掛網藥品價格治理以來,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督管理強化,以院內市場為核心、以省級招采平臺為商業化起點的藥品率先受到影響。值得注意的是,江蘇等省份還鼓勵民營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通過省級招采平臺采購藥品。
價格治理從治亂到建制
全國藥品掛網規范漸次落地
價格預警正逐漸成為全國范圍內的藥品價格治理舉措,既影響企業制定掛網價格,也直接規范醫療機構對掛網藥品的采購選擇。
2024年8月4日,國家醫保局正式發布《關于規范注射劑掛網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新掛網的藥品價格與換算結果最低值的比值大于1.8倍且≤3倍的藥品平臺信息標識為黃色;比值大于3倍的藥品平臺信息標識為紅色。
國家醫保局下發的《三同藥品問題線索》也提出,對掛網價格高于75%分位數1.8倍的進行黃標價格管理,高于75%分位數3倍的進行紅標價格管理。對掛網價格高于75%分位數5倍以上的藥品,將按照國家醫保局相關要求約談。
經歷全面清理掛網藥品數據,識別真實交易價格、將無交易記錄藥品轉入后臺管理的數據清洗階段,以及四同藥品價格治理、注射劑掛網規范、線上線下比價等專項治理后,全國藥品價格治理進入藥品掛網政策再規范階段。
截至6月16日,新疆、貴州、江西、安徽、寧夏、廣東、河南、湖南、廣西、青海、遼寧、黑龍江、河北、江蘇14省發布本省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藥品掛網規則共識”。
藥品掛網開始進入分類掛網、規范差比價關系(地區、劑型規格包裝、不同渠道)、動態價格調整的階段,其中以何種身份掛網對于掛網價格的制定至關重要,而以往的建立在不同地區、不同渠道信息差之上的價格優勢可能被不斷抹除。
其中藥品掛網的共識之一即合理的差價比價關系,化藥(口服制劑、注射制劑)1.8倍黃標,3倍紅標;中成藥、生物藥3倍黃標,5倍紅標。
同時,在市場競爭充分、供應穩定的情況下,平臺可對超過參照價格10倍的藥品進行撤銷掛網、暫停掛網處理。同一企業同一時期紅標價格警示藥品數累計達到一定數量的,要重點關注其銷售合規性情況。
高價引發價格預警并觸發對涉及企業銷售合規性的關注,再次踐行了緊抓價格這一七寸的政策治理邏輯,而價格顯然與藥企的生存休戚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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