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粉絲而言,在追偶像時遇到的“同擔”,往往是有共同話題、可以信任的對象。然而,女子周某卻利用“同擔”信任,以代購明星周邊、限量專輯為幌子,精心編織“殺豬盤”,騙走兩名粉絲70余萬元。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合同詐騙案,被告人周某虛構代購明星周邊、專輯向粉絲實施詐騙,受到刑事處罰。女子狂騙“同擔”70余萬元
2022年底,女孩小雨在一次線下追星活動中結識了同樣喜愛某女團的周某。相同的偶像,共同的話題,兩人迅速成了無話不談的“同擔閨蜜”。周某自稱有“內部渠道”和“特殊關系”,可低價代購緊俏的明星專輯及周邊產品,更拋出誘人的橄欖枝:“姐妹,我有內部渠道!跟我一起干,邊追星邊賺錢!”
面對“閨蜜”的“好意”,小雨心動了。起初的小額代購,周某總能準時交貨,加之周某時常展示的追星高消費能力,更加讓小雨深信不疑。
2023年8月起,周某以代購大量限量版專輯等名義,催促小雨趕緊打款。小雨基于前期信任,陸續向周某轉賬。然而,到了約定的交貨時間,周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同年12月,在被害人多次催促下,周某竟采取郵寄空快遞盒、發送虛假轉賬截圖等方式拖延時間。
小雨這才如夢初醒——自己可能遭遇“殺豬盤”,于是報警。2024年3月,周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周某以代購某女團周邊、限量專輯為名讓被害人小雨向其支付人民幣55.6萬余元,最終未履約18.6萬余元。此外, 周某還以相同手法騙取另一名被害人小軍人民幣60余萬元。
案發后,相關女團所屬公司證實,公司從未設立周某所稱的限量專輯預售通道,也未收到過周某的任何款項。經調查,周某詐騙所得款項大部分已被用于個人消費揮霍殆盡。
合同詐騙被判6年有期徒刑
靜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周某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靜安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發還被害人。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周某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靜安法院提醒,如今“飯圈經濟”持續火爆,利用“飯圈”詐騙的手段也“花樣百出”。詐騙分子利用粉絲對明星的崇拜心理,通常以售賣偶像演唱會門票或者代購周邊產品為幌子,大肆騙取錢財;又或偽造明星身邊的工作人員身份,以提供見面會資格、后臺通行證、私人行程信息等為誘餌索要錢款,在收取費用后消失得無影無蹤。
對此,人民法院在依法嚴懲“飯圈”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建議粉絲在追星時需保持警惕,不輕信“內部渠道”,不迷信“帶你暴富”。購買演唱會門票和周邊產品應通過正規渠道,不輕易向陌生人透露個人隱私信息,更不要輕易向不明身份的賬戶進行大額轉賬或支付定金。交易過程中注意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相關證據。一旦發現可能被騙,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文中人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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