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打通司法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提升派出法庭深度參與綜治中心建設的能力,今年初以來,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為發力點,將多元解紛工作向下推進、向鄉鎮(街道)延伸,為幸福人民法庭選定法官助理任執行員,建立有幸福法庭特色的執行前督促履行工作機制,實現“簡案快執”,推動糾紛就地化解、一次性化解。
“我們本以為想拿到錢還要費一番功夫,沒想到執行員這么快就幫我們解決了難題,太好了!”近期,幸福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3名勞動者起訴某科技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件,通過法庭執行員的積極努力,實現調解款項快速、準確給付,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高度贊譽。
該起案件經調解后,本已順利達成初步調解意向,確定調解給付金額為12萬元,但在款項給付的具體操作上,雙方卻產生了矛盾。因原告在立案后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已線上足額凍結了被告公司銀行存款,被告便要求原告先申請解除查封,用解封出來的錢履行調解協議。但是原告則擔憂被告在賬戶解封后拒不付款,堅決不同意先解封。此外,被告還要求案件不得進入執行程序,以免影響企業授信。雙方爭執不下,一度陷入僵局。
幸福法庭執行員楊富林獲悉案件難點后,迅速采取解決措施。他將保全措施由線上查封轉為線下查封,并在確認涉案賬戶無其他凍結查封情況后,提出雙方同步解封賬戶、同步完成款項支付的方案。執行員向雙方當事人詳細闡釋操作流程,并就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法律后果進行釋明,逐步取得雙方信任,最終促成調解協議順利達成。
調解協議簽訂后,副庭長章鵬飛帶領執行員楊富林、許斌即刻前往銀行,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解除賬戶查封手續,仔細核查確保賬戶無其他輪候查封情況。同時,他們前往企業財務部門,現場監督款項轉賬全過程。執行員與法官雙路并行、緊密配合,在確認賬戶解封完成后,第一時間監督企業完成款項轉賬,確保12萬元調解款項快速、準確支付至原告賬戶,實現糾紛實質性化解。
被告企業負責人表示:“法院既保障了勞動者權益,又最大限度減少了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這樣的處理讓我們心服口服。”
通過統籌司法資源、優化執行流程,截至5月底,幸福法庭執行員已成功辦理執前督促履行案件121件,既切實減輕了群眾訴累,又顯著提升了辦案質效。今后,南關法院將繼續推進執行員的專業技能優勢和人民法庭自身區位優勢、群眾工作優勢、基層組織優勢深度融合,使審判執行工作相向而行、同向發力,實現家門口的定分止爭,全力推動“糾紛一次性解決”。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