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小區的公共設施和空間使用
常常與居民的生活質量
息息相關
近日,惠蘭園B區的一處鐵皮棚就引發了爭議,有居民認為它是私自搭建,占用公共綠化用地,而物業卻另有說法。這其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記者也到現場進行了采訪了解。
“這片區域原本全是草坪,現在卻像一堆廢墟。”業主劉先生向記者展示了賀蘭縣惠蘭園B區規劃總平面圖,圖中明確標注鐵皮棚所在區域為綠化用地。他表示,物業于2019年在未征求業主意見、無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搭建鐵皮棚,且長期上鎖用作庫房使用,與居民生活無關。“我們多次反映,物業始終沒有回應,現在只希望能恢復綠地原貌,棚子看著亂糟糟的也影響居住感受。”劉先生說。
對于這處鐵皮棚,記者走訪發現部分居民持理解態度。“鐵皮棚在我們入住的時候就有,以前是車棚,后來空置被物業用作臨時庫房,又不是用來賺錢的,定期清理就行。”“物業有庫房放東西更規范,沒啥意見。”居民們說。
寧夏物鑫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惠蘭園B區項目經理楊桂芹解釋稱,該鐵皮棚在2010年小區交房時就已存在,并非物業私搭亂建,自己2021年到崗時棚內就一直堆放雜物。因棚內涉及營業房污水井維護,物業會定期清理雜物,從未有業主就棚子用途提出質疑。
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經過溝通協調,賀蘭縣自然資源局和賀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也來到了現場勘查。
賀蘭縣自然資源局規劃站工作人員關磊告訴記者,從規劃圖紙上來看,此處并未標注為車棚,屬于私搭亂建,即便是臨時建筑也需審批備案。
同時監察隊工作人員李釗表示,若認定是違法行為,整改后還將對物業進行行政罰款。對此,賀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物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肖繼業也提出了具體整改方案:要求物業在兩天內內清空棚內雜物,并入戶征求全體業主意見,若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保留棚體作為車棚使用,可按程序補辦手續;若業主反對,則必須拆除。
同時考慮到物業無管理用房的實際需求,建議將鐵皮棚一半區域用圍擋分隔,一側供物業堆放工具,另一側作無人看管車棚,但具體方案也需業主同意。
發稿前記者了解到
物業已著手處理
鐵皮棚相關事宜
并入戶征求業主意見
記者:昂瑩瑩 王浩南
編輯:詹家樂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近日熱點短視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