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聞 6月18日消息。
從受害方代理律師處獲悉,河南信陽醉駕超速致3死案檢方已于日前提起公訴。
2024年9月,黃某喝醉后借用孫某的車,駕車去找前男友。以174千米/小時的車速,致使一個家庭中的3個人死亡。
生命只有一次,死者無法復(fù)生。導(dǎo)致1個人死亡都是十分嚴重的事,一次醉駕導(dǎo)致3個人死亡,后果有多嚴重,那時難以言喻的。
黃某明知酒后不能開車、明知醉酒駕車極易發(fā)生事故、明知醉駕極易發(fā)生人命慘劇,
為什么還不顧路人安全,竟然開出每小時174公里的超高車速?
為什么敢于如此草菅人命、喪心病狂?會不會潛意識里有這樣一個念頭:
反正自己不會死,管他洪水滔天!
自己“鐵包皮”,可以安然無恙;而且也不大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故意殺人才以命抵命、一命抵一命;交通事故三人也不大會抵一命。
網(wǎng)友“軍哥cta”認為,“酒駕和醉駕造成人員死亡的,最好判死刑,不然就難以起到殺一儆百的震懾作用!”
這條留言獲得的點贊數(shù)量位列前三。
盡管網(wǎng)友們悲憤無比,最強烈、最得廣泛共鳴的評論是,要求判處死刑,
但黃某一定心中有數(shù),她不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在醉駕導(dǎo)致多人死亡的慘劇面前,那些“取消醉駕入刑”的提案人,你們現(xiàn)在在哪里?
如果真的“取消醉駕入刑”,我相信,酒駕醉駕者將會更多,道路上人們的安全感將更低。
另外我有一個想法,為了保障大眾的行路安全感,更有效遏止酒駕醉駕行為,
為了遏制更多的“后果不嚴重”帶來“后果很嚴重”,
能不能在現(xiàn)有相關(guān)法律條款中,增加一個條款:
即使尚未發(fā)生事故,酒駕者也要增加禁駕3年的處罰;醉駕者增加禁駕10年的處罰,并且接受公眾監(jiān)督執(zhí)行。
你們覺得可以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