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化療幾乎是每個多發性骨髓瘤患者都會經歷的治療過程,如早期誘導順利,適合自體移植的患者群體會直接進入準備階段,目的是為了延長緩解時間。
多發性骨髓瘤誘導治療后多久自體移植?
多發性骨髓瘤誘導化療的周期是4-6個,自體移植前提條件需要達到部分緩解(PR)及以上療效,此外還需年齡需≤65歲,且體能狀態可耐受移植,移植前不能使用影響過干細胞動員的化療方案,符合這些條件才可以進行自體移植。
因為每個患者個體情況不盡相同,按治療順利為例,4-6個周期的誘導治療,每個周期間隔2-3周,總時長約4-6個月,即可安排自體移植事宜。
若是4周期后未達PR,需更換聯合方案或提前進入挽救性治療。期間如果出現顯著的化療副作用,需要暫停給藥,這也會延長誘導治療的時間,需要個體化評估治療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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