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可 (新京報傳媒研究院)
繼PPT短視頻、純文字短視頻之后,新聞短視頻還有一種風氣:用非新聞畫面甚至影視畫面“冒充”新聞畫面。用戶發現真相后,滿屏的上當受騙感。
01
新聞視頻用影視畫面?
新聞短視頻的畫面不是新聞素材,而是打上“該視頻為歷史素材(非新聞)”“資料畫面,與該事件無關”“畫面與新聞無關,僅供弘揚正能量”等水印的鏡頭,這已經成為短視頻平臺上的一大“怪現狀”。
新聞時效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歷史素材”“資料畫面”“非新聞”的濫用,正在模糊新聞與舊聞的界限。
有突發新聞事件發生時,由于現場畫面的缺失,媒體將以往素材甚至影視劇情節作為填補空白的“補丁畫面”,讀者在接收新聞時往往先被新聞事件吸引,緊接著就被“資料畫面”“影視畫面”這樣的水印弄得哭笑不得。
這種現象削弱了新聞的真實性,讓公眾對媒體的信任度下降——當“新聞”可以隨時被“存檔”再利用,如何判斷我們看到的究竟是“新聞”還是“舊聞”?
02
打水印不能代替采訪
對于給短視頻畫面打上“免責水印”,意圖說明素材來源,避免公眾混淆,同時規避版權風險,這樣的做法似乎將視頻素材的使用劃入“合理使用”的范疇。
但將“打水印”是否可以“免責”先放在一邊,畢竟未經許可的搬運(下載、重新上傳、剪輯等),即便水印傍身,仍可能構成侵權。新聞媒體若因難以獲取授權就采用打水印免責的方式,會破壞整個新聞傳播行業的版權生態
真正的新聞生產,應當以采訪為基礎,以現場為依托。在突發災害報道中,若僅用過往資料畫面填充,不僅無法準確反映災情變化,還可能因細節差異誤導公眾決策。即便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立即抵達現場,媒體也應通過電話采訪、權威信源核實等方式,確保信息準確,而非簡單套用舊素材加水印了事。
水印的存在,本應是輔助說明,而非替代采訪的“通行證”。放任“非新聞畫面”泛濫,新聞行業將淪為“剪輯流水線”,最終損害的是公眾的知情權與媒體的公信力。
03
新聞必須做短視頻嗎?
短視頻平臺上,許多新聞賬號為完成“日更”任務,依賴“二手素材”填充內容,將文字新聞批量生產成短視頻新聞。對于這樣的現象,此前新京報傳媒研究曾在《》中進行探討:
短視頻從技術角度出發,可以增強信息傳遞效果、拓展新聞傳播范圍、提升受眾參與度和互動性、豐富新聞敘事方式,看起來對新聞生產有益無害。
但盲目短視頻化卻有著讓好事成為壞事,助力成為絆腳石的潛在風險。
對熱點話題一擁而上,千人一面的新聞短視頻制作方式會帶來受眾的審美疲勞,生硬地將圖文素材視頻化,也將導致質量低、內容差的新聞短視頻充斥網端,引起公共范圍的“新聞厭倦”。
信息過載時代,媒體需要的是"現場為王"的采編文化——當每一幀畫面都有出處,每一個鏡頭都有故事,傳播才能真正經得起推敲。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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