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濟報記者 左世周
近日,由開封市商務局申報的“開封老字號”標識,獲得河南省版權局頒發的作品登記證書(登記號:豫作登字-2025-J-00026229)。這一成果標志著開封市老字號品牌建設正式邁入規范化、法治化的新階段,為當地老字號品牌的保護與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從設計來看,“開封老字號”標識深度融入了開封的地域文化特色,展現出濃厚的地方韻味與歷史底蘊。其圖形輪廓以開封標志性建筑鼓樓為原型,巧妙融合“開”“字”“號” 三個漢字,不僅直觀地彰顯了“開封老字號”的品牌屬性,更借助鼓樓這一經典意象,傳遞出開封作為八朝古都的深厚文化積淀,同時也象征著傳統文化在現代社會中依然保持著活躍的生命力。
在工藝與字體選擇上,標識運用了篆刻書法技法,標準字采用黃庭堅書法集字,賦予了標識濃厚的歷史感和歲月沉淀的韻味。值得一提的是,標識的筆觸在篆刻風格基礎上進行了優化,既流暢自然,又富有力量感與歷史滄桑感,這一設計細節既象征著開封老字號對民族傳統工藝的傳承與弘揚,也體現了它們在傳承中向下挖掘文化根脈、向上融合時代元素,從而煥發新魅力的發展態勢,生動展現了開封老字號深厚的歷史底蘊與與時俱進的活力。
為切實加強對“開封老字號”標識的管理,規范其使用,開封市商務局制定了《開封老字號標識和牌匾使用規定》。該規定明確,“開封老字號”標識僅適用于經開封市商務局認定的開封老字號及所屬市場主體。未被認定為開封老字號的市場主體或品牌,一律不得使用“開封老字號”相關標識和文字。這一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維護 “開封老字號” 的品牌形象,保障消費者權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