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寧波東錢湖鎮前堰頭村一起持續數年的刑事申訴 案件再度引發關注。77 歲的曹仁英自 2021 年刑滿釋放后,始終質疑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指控,其申訴材料揭示的村莊治理矛盾與 司法認定沖突,成為觀察基層治理困境的典型樣本。
血色往事與治村接力
2001 年,時任村支書陳志康因公殉職,其遺孀曹仁英與村民至 今銘記這位帶領村莊種植楊梅林、清償集體債務的帶頭人。然而,陳志康殉職后,前堰頭村陷入治理真空: 良田被非法傾倒建筑垃圾、村 集體資產承包款去向不明等問題累積, 10 余年間 8 任村支書更迭未 能扭轉局面。
圖示:時任前堰頭村黨支部書記陳志康的辦公室
2017 年,陳志康之弟陳志豐在村民聯名推舉下參選村支書。這 位年薪超 20 萬元的企業廠長上任后,首要任務是清查賬目。據查賬 小組記錄,倚子岙山林承包合同存在重大疑點:村民周國平以年租金 3000 元承包 10 畝山林,實際侵占 30 畝并轉租牟利,年收益超百萬 元。村民舉報多年未獲處理,直至陳志豐啟動核查。
查賬風波與司法介入
矛盾在 2018 年 11 月激化。查賬小組要求村會計核對賬目時,陳 志豐與兼任村黨支部副書記的派出所胡副所長發生肢體沖突。現場監控顯示, 陳志豐掌摑胡副所長后,40余名警力當日即進入村莊,陳 志豐及其妻王惠菊、嫂子曹仁英等 5 人被刑事拘留。
圖示:寧波日報報道陳志康先進事跡
2019 年,鄞州區檢察院起訴書指控, 以陳志豐為首的 6 人團伙 “為把持基層政權,實施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犯罪”。值得關注的是,被告方平均年齡 61 歲,包括拄拐杖的老人,且所謂“惡 行”多為信訪舉報:2018 年 2 月至 11 月間,村民 6 次赴市信訪局反 映賬目問題,接訪記錄均注明“未發生沖突”。辯護律師指出,除王惠菊曾在公安局下跪外,其余行為均屬合法信訪范疇。
證據疑點與司法裁決
案件審理中,關鍵證據缺失加劇爭議。被告人史德良當庭翻供, 稱筆錄系警方偽造;鄞州公安分局以“硬盤損壞”為由拒絕提供審訊 錄像。更有村民指出,村委會監控錄像僅保留對陳志豐不利畫面,缺 失了不利于胡副所長的片段。
圖示:陳志康殉職后村民們自發組織悼念活動
2020 年 1 月,寧波中院終審維持原判:陳志豐獲刑 3 年 6 個月, 曹仁英獲刑 2 年。判決書認定該團伙“以威脅、滋擾手段擾亂社會秩序”,但村民聯名信堅稱,這群老人僅為查清集體資產去向——這一 訴求最終在 2019 年部分實現,周國平因非法占地獲刑 11 年,涉案山 林被收回。
圖示:“心系群眾好支書”陳志康的遺孀曹仁英一直在刑事申訴
申訴之路與治理反思
當前,曹仁英等人的刑事申訴仍在進行。案件折射的基層治理難 題值得深思:當村民以信訪方式監督村務時,如何界定合法維權與違法犯罪的邊界?司法機關對“惡勢力”的認定標準是否應考慮行為動 機與客觀危害的匹配性?
值得關注的是,案件涉及的多名公職人員已因腐敗問題落馬:原 東錢湖管委會主任葉繼松、原鄞州區委書記褚銀良均因受賄獲刑。但村民們仍在等待一個答案——那些為查清集體資產流失而奔走的老 人,為何被貼上“惡勢力”標簽?這場跨越二十年的村莊治理風波, 或將為基層法治建設提供鏡鑒。(葉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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