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王某梁殺妻案在河北省昌黎縣法院二審開庭,但因被告人當庭解除律師代理而中斷庭審。
此前,被告人王某梁因婚姻家庭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水果刀)予以沒收;賠償喪葬費37887.5元。
資料圖
王某梁不服,以其沒有殺人應該無罪為由提起上訴。該案經歷一審、二審發回重審、重審一審后,前段時間,河北省高院就此案在昌黎縣法院二審開庭。
判決書顯示,2020年1月12日清晨6:30,王某梁與馮某某開車將孩子送到奶奶家,隨后王某梁便準備開車送馮某某到黨各莊君山藥店上班,馮某某表示要回家取充電寶再去上班。6點50分,王某梁將車開到家門口在車上等待,馮某某獨自進入家中取充電寶。等了8分鐘未見馮某某回來,便下車去找。
王某梁供述稱,自己推開過道門發現馮某某已經倒在血泊中,水果刀插在脖子上,一只手攥著刀把。趕到時,馮某某還在喘氣。王某梁問,“這是怎得了,你做啥呢”,馮某某并未回答。王某梁幫她拔脖子上的水果刀,感覺到她往里用勁,第二次才拔出來。隨即便在原地喊人叫救護車,車還沒到馮某某便斷了氣。
辯護律師在此前庭審中指出,該案并沒有能直接證明王某梁殺妻的證據,且現場不能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嫌疑。
王某梁殺妻案重審二審開庭在即:能否完全排除第三人作案的
針對此案,“法度Law”對話了案件當事人王某梁的兒子王某兵。
問
前段時間,該案重審二審因你父親解除與律師的代理合同而中斷,是什么原因?
王某兵:當天沒讓我進去開庭,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幾個法警轟了出去。我后來看視頻的時候看到好幾個法警把我父親強按在椅子上,導致我父親身體不舒服,沒辦法開庭,因此解除了律師代理協議。之前我父親在家的時候就經常腰疼,上次開庭的時候看到他,他腿上也添了傷,走路一瘸一拐的。
問
該案目前進展如何?有沒有新的突破?
王某兵:現在就是休庭的階段,我聽律師說他們在我家做飯的那個地方的玻璃上發現了一個血手印,之前法院認為這個血手印是我父親的,經過檢測機構鑒定發現不是我父親的。
問
你父母離婚后還住在一起,那么他們平時相處時關系怎么樣?有過大的爭執嗎?
王某兵:相處挺好的,在我印象中沒有吵過架。
問
你母親生前的生活狀態如何?情緒上或者生活上察覺到有什么問題嗎?
王某兵:我媽之前每天都長吁短嘆的,她總說沒有錢,然后給我的生活費、學費之類的就比較拮據,讓我挺自卑。
問
你為什么相信你父親是無辜的?
王某兵:因為我不相信平時從來沒有爭吵,沒動過一次手,我父親就能做出殺人的舉動。
爸爸是一個比較心善的人,村里沒有人說我爸不好,他是個熱心腸,包括案發的時候爸爸還在幫別人賣魚。還有媽媽曾背著爸爸貸款給舅舅,我爸爸知道后一句責罵也沒有。
問
案發后,你的生活有什么變化?
王某兵:當時是我初二的寒假,后來我上了半年學,因為周圍的流言蜚語,也因為實在沒有錢,就沒有再上學了。我和弟弟跟著爺爺奶奶過,老兩口沒有收入,我后來找了份工作,和我姑姑一起負擔家庭的支出。四月份那次開庭后,我媽那邊的家人把我的聯系方式也刪除了。我現在就希望法官能查清真相,還我父親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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